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2022年11月21日16时许,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 38 人死亡、2 人受伤。
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精准研判分析消防安全风险。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极限思维应对极端事件,11 月底前梳理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域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防控举措。
要围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仓储基地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及小饭店小作坊等“九小场所”,精准把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
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按照场所风险指引全面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辨识能力。
二、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是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明确新行业新业态部门监管责任。
组织对重大火灾隐患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重点督办的4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消防救援部门要履行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能,强化统筹协调、培训指导、检查执法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好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源头关,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工地。
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电取暖器、电动自行车等电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民政、商务、文旅广体、卫生健康、人防、发改、电力、应急等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重点围绕用火用电、易燃可燃物品等致灾因素,以及易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有条件设置自动报警或灭火系统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维保合同.确保系统完整好用。
四是落实基层管理责任。
乡镇(街道)要挂牌成立消防所,规范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各地要认真吸取河南安阳“11.21”和湘潭综保区“4.1”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对全市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场所尤其是“园中园”“厂中厂”“企中企”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
重点突出对违规利用厂房、仓库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将简易仓库用作丙类及以上仓储场所和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设置仓储物流场所的依法责令改正,改正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强制搬离;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场所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督促搬离住宿人员;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的,依法对违法人员予以拘留;对厂房、物流仓储场所内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依法清理并指导按标准设立专用充电场所;对未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设置建筑防火分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厂房、物流仓储场所发生火灾的,一律实施火灾延伸调查,倒查追究各方责任。
二是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认真吸取长沙“9·16”电信大楼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材料的,要逐一设置警示标识,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对于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材料的,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的,要加强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要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对于消防配电未设置明显标识的,要在消防配电柜、配电箱上设置明显标识,建立完善建筑供电系统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供电;对于建筑电缆井、管道井内封堵不严、违规安装电气设施设备、未设置防火门等的,要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外墙广告牌等障碍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的,要果断采取搬离、清理、拆除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要认真开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
深刻吸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
各地要针对餐饮、住宿、医疗、养老、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战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坚决予以纠治;针对疫情期间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防疫消杀、封闭安全出口,封控小区楼栋“硬隔离”等突出风险,要指导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看守,采取出口张贴易开封条、设置手动紧急开锁装置等措施,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针对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是集中清理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党政机关要带头,对建筑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
各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及时清除家庭阳台、窗台和室内的易燃可燃杂物。
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还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易燃夹芯彩钢板房、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
要认真吸取江苏南京“10·29”金盛百货商场火灾事故教训,规范餐饮场所用火用气管理,针对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经营性场所,要严格查处违规使用“环保油”(醇基燃料)和工业用丙烷等危险行为。
针对危化企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要严格动火用焊审批。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高危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要及时完善电动车室外集中充电设施,规范电动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
四、举一反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河南“11.21”火灾事故教训,要在全面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统筹推进落实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冶金工贸、非煤矿山、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五、有备无患,全力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准备。
各地要针对本地区火灾风险特点,及时修订完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危化企业等重点场所处置预案和联动方案。
要始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要加强建筑内部消防供水和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和维护保养。
12 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对本地区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完好有效。
要根据冬春时期传统节日特点,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集中燃放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
要加强联勤联动,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村志愿消防队消防车辆和人员要在接到报警或调度命令后5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
六、刚性执法,严查严管严肃追责。
一是严格隐患查处。
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
对省级挂牌督办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要重点关注、推动整改。
在严格监管执法的同时,要主动服务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突出重点管控。
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要看牢守住烟花燃放、祭祀祈福、用火动焊等关键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督办提醒、督促整改提升。
要组织对 2021 年以来发生的较大火灾调查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逐一核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防控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将从速调查、从严追责问责;同一县市区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一般亡人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对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
七、强化宣教,全面构筑消防安全人民防线。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精心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各级新闻、广播、电视和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加强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和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
各地每月在主流媒体开展典型火灾警示教育不少于1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不少于1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小区冬防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不少于1次。
各地要发动基层力量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逐户警示性排查宣传,发动群众“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积极发动单位员工、居民群众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规定实施奖励,构建全民查、全民防的消防安全体系。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