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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3-02-27 来源:铝合金门窗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5 门窗网

核心提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三)、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四)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

各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三)、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五)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的施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履行交验签字手续。
(六)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七)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
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八)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违章指挥。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准教育、罚款及行政处分,使责任者和职工受到教育。
(九)、保证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用施工用电气产品的质量,对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用电气产品,执行准用证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
(十)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
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
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 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班组兼职安全员(一)、班组兼职工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长开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作学习作规格和新工作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
为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厂(班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八)、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九)、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参加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库房保管员安全责任制(一)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四)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五)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六)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警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努力作好本质工作。
(二)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袖标,保卫好施工场区的一切财物,按规定作好夜间值勤巡逻,防止施工场区财产被盗。
(三)坚持做好场区出入制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主动配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教育。
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
定期组织消防保卫检查,并建立保卫消防工作档案。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
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三级教育的内容为:(1)、公司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
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
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
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
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
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
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
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
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
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
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
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A、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B、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
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 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
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
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a、火灾隐患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 、“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安全技术措施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遵照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①、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③、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对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爆破、吊装、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
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①、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a)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b)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c)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d)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e)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f)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g)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h)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I)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J)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K)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L)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②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a)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b)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c)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模板临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措施。
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
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
5、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
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验收。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
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公司安全处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5、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放过的“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6、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4)、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5)、分配有职工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6)、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7)、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8)、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八、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保卫部门汇报。
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及吸烟,作好对入库人员宣传教育、监督。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支领制度,消除不安全的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保管员应保证库区内消防设备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在库区内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
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对外有保密的责任,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库房保管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需要离开时关好窗、锁好门,防止发生意外。
6、库房内的物资按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料整洁有序,定量码放,并作好标识。
库房要作好通风、降温、防火、防潮,防止物资霉烂变质。
7、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物资要严格进行盘点,保证入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在贮存过程中如物资发生丢失、损坏、变质,仓库保管员要及时做好记录,上报项目经理。
8、仓库保管员对物资的发放要以提料单为依据,如发料手续不齐,可追溯性不强,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氧气瓶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在地面流动。
氧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和沾染油脂,距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同,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摄氏度。
乙炔瓶使用和储存时必须直立,不得横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
5、建筑用各种外加剂、有害物品如:亚硝酸钠等,必须设专库存放标识,防止亚硝酸钠误食中毒。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要摆放整齐,对各类不同物品进行标识,分类堆放整齐,牢固安全,并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爆等工作。
按禁令严格发放手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木材、沥青、油毡、塑料制品等易燃材料选择堆放地点时,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仓库及有明火(锅炉、烟囱、厨房等)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志和消防设备。
8、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职汽油、稀释剂等物品应效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9、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10、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11、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
12、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须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十、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必须选购使用国家和行为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并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
购买的各种防护用品和施工电器产品进行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决报废,并作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入档。
2、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的使用、检查、维修制度,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
安全网3个月检测一次,安全帽每年检测一次,安全带二年检测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并作好检测记录入档。
3、存放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的库房要通风、避光、隔热,防潮等措施。
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电器产品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不得混放。
4、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5、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
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6、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按照建筑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项目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金,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具体实施见唐山市建委(1999)42号文件)。
2、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各种安全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办公室需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4、非本单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外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留宿工地。
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光膀子、不准穿裙子。
6、要正确穿戴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
7、严禁任何人乘提拦上下和在外脚手架上爬上爬下或在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8、施工现场不得吵闹、玩耍、不得在脚手架上看书或睡觉,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东西。
9、办公室、警卫室、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
不准在休息时间在宿舍喧哗。
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
10、严禁在危险品、易燃品、仓库等场所吸烟,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动火。
11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进入工程分包单位的,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安全生产承包合同。
12、项目部负责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如发生意外事故,按劳动合同处理。
十二、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1、现场重要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班。
2、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给予罚款。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中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6、工程内不准做仓库,不准私存易燃可燃物品。
7、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保卫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禁止外地职工携物出入现场。
8、工程内不准安排职工和他人居住,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
10、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不准在工程内及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三、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保证生产中防火安全。
2、建立消防组织,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技术人员、保管员、施工班组长等成员,成立项目消防领导小组为项目消防安全建立组织保证。
3、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有足够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的设置:消防器材为灭火器、水桶、铁铣、钩子、斧子、砂子等要配备齐全,要根据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配置不同的类型灭火器。
4、在下面易发生火灾的场地必须设置适宜的灭火器材:(1)木工加工制作及木材堆放场地;(2)易燃易爆库房部位;(3)电气焊操作的地点;(4)职工食堂及宿舍房;(5)沥青熬制地点。
5、施工现场要设置灭火水源,水压、水源要满足要求。
6、施工现场的道路在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消防车必须能顺利通过。
7、工地负责消防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工具。
8、一旦工地发生火灾,工地要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报警,并报告公司,并立即组织工地职工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
9、工地上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牌。
10、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在规定的部位设置消防器材。
11、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
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内调配油漆、稀料。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否则罚款。
1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15、木工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要及时清理废料(刨花、锯末、木屑),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备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6、食堂炉灶必须设计火门或隔档,防止火喷出燃着可燃物,炉灶1米内不得存有易燃物品,以保证炉灶周围的整洁和安全。
17、炉灰渣放到安全地点。
严格检查是否红火灰渣,如有及时浇灭,严禁乱堆乱放。
18、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易爆物品和大量的可燃物品。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水做饭,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
19、督促检查与处罚:公司配合项目部要每月检查一次各工地的消防情况,并作记录存档,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验证,对屡教不改,致使酿成火灾,并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20、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列》给予处罚。
21、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22、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3、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
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
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经济处罚。
24、对于30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敷设电源。
25、工地电动机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26、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27、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陷患。
28、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29、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30、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近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31、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32、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33、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4、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35、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生产(工作)者。
36、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十四、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各专业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班组长全面负责。
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高低体力强弱和性情特点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2、各专业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并教育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更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防护用品、脚手架等设施。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认真组织好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布置好本班组人员相应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下班前班组人员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活动记录,提高活动效果。
4、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5、班组长要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做好记录。
6、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7、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3、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4、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1)工程在开工前依照下列标准建筑面积达到下列要求的必须申报文明工地。
①、市级文明工地:在各县(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4000平米以上;在市中心地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5000平米以上。
市级样板文明工地:在各县(市)区建筑面积必须在5000平米以上;在市中心地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6000平米以上。
②、省级文明工地:在县(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4000平米以上;在省直辖市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6000平米以上。
省级样板文明工地:在各县(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8000平米以上;在省直辖市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12000平米以上。
(2)、市、县主干道两侧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要采用砼硬化。
达不到以上工程规模的可采用砂石硬化,但必须保证无浮土,排水设施必须良好,不积水。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春夏秋季要种植花草树木搞好绿化。
(3)、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4)、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高层建筑(30米以上)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
管道直径不小于50毫米,设加压泵和泵房,要有专用电源和水源。
5、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度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6、检查制度。
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做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
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7、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工作卡,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8、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9、施工现场围栏作业(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
围挡要坚固美观。
(2)、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名称或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
(4)、大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5)、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工作卡进行标识。
10、施工现场管理(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3)、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4)、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
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5)、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7)、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
(8)、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10)、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11、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职工宿舍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6米,石棉瓦尖屋顶,钢窗、钢门、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
(4)、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
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6)、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7)、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建立厕所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8)食堂距厕所、垃圾场30米以上,采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石棉瓦尖屋顶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水泥砂浆地面。
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食堂必须办理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10)、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11)、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2)、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3)、生活垃圾要袋装或成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14)、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
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12、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13、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脱离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气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弃卫生所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
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8)、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 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 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 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d) 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e) 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
f)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g) 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h) 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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