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看资讯 >门窗常识>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免费(产品的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免费(产品的购销合同)

2023-02-26 来源:门窗加盟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7 门窗网

核心提示:产品购销合同供方:西安X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AXX-202 - -需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吨)含税单价(元)含税金额(元)备注合计金额(大写):一、产品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硅国家标准【 GB/T 2881-2014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用。三、交货地点、收货人及联系方式:四、包装标准:吨袋包装,1吨袋=1000Kg±2.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简约版)

产品购销合同供方:西安X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AXX-202 - -需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吨)含税单价(元)含税金额(元)备注合计金额(大写):一、产品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硅国家标准【 GB/T 2881-2014 】。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用。
三、交货地点、收货人及联系方式:四、包装标准:吨袋包装,1吨袋=1000Kg±2.5 Kg;包装袋重量:2.5Kg,不回收。
包装袋由工厂提供。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后,当日内需方将全额货款汇入供方指定账户后,需方即可提货。
2、待供需双方确认货物在数量、标准、价款方面无异议后,供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六、验收方法及异议提出期限:1、供方提供工厂检验报告,需方有权对货物质量、重量进行抽检;2、需方提货后如有质量异议,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在自提货后 7 日内通知供方,并将双方确认的争议产品送交双方共同认定的国家权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质量最终以该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3、检测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在供需双方共同界定产品质量问题后,如合格或非供方原因所致产品不符合约定,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4、需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向供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则视为供方所交需方产品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七、违约责任:1、需方逾期付款的,向供方按日支付本合同总货款 1‰ 的违约金;2、需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发生退货的,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供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下同);3、需方付清货款后非因质量原因退货或减少订货量,供方将不退还已支付的货款,且供方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4、需方应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因需方管理不善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由需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需双方可协商变更价格、更换货物或退货;6、其他违约责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合同传真件、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4份,供需双方各执2份,效力均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已完全知晓及理解,均无异议。
供方单位:西安X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需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关注我,@法律人显哥显哥说法,从0到1,紧贴生活,聚焦热点,告诉你不一样的法律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工业快速门安装方法(工业快速门伺服控制系统操作说门书)
阅读下文 >> 佛山一街坊花万元买露台,被邻居砸得一塌糊涂!律师:露台是公用的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menchuang.net/news/92699.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门窗网

推荐新闻

更多

行业专题

更多行业专题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门窗网 【测试站】(c)2008-2022 MenChuang.net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