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李晓军本报记者 文丽娟小区公共收益多少,具体花在哪儿了——这两个问题对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居民李先生来说,完全一头雾水,因为“物业没公示,问了也不告知”。
自2018年在该小区安家后,李先生年年按时交物业费,但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他一直很不满意,尤其是对方多年来从未向业主公示过小区公共收益,即使他和邻居们多次在业主群里@物业,甚至上门要求其将收支明细公开,但始终未得到明确回应。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实际工作中,很多小区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公司来经营管理,业主并不参与其中。
时间一长,这些公共收益容易被物业公司支配使用,一些业主忽视甚至“放弃”了这部分权利。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公共收益账目鲜见公布,多数业主对该收益也知之甚少。
多名受访专家指出,管好小区公共收益这笔账,既关系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体现社会基层治理的能力。
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收益归属的前提下,应当强化小区物业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保障业主知情权,同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增强业主的法律意识,以法治解开公共收益之“谜”。
公共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