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5强条。
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面积不大于2万m2的区域。
相邻区域需要连通,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墙、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符合下列规定:1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或便于疏散。
2 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
4 防烟楼梯间的门为甲级防火门。
这条对地下或半地下的商店做了规定,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2万m2,必须连通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
这些分隔有个共同的特定,就是一个小的空间,并用防火隔墙加防火门。
理解了不难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