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星新闻记者24日获悉,成都市《关于促进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出炉,到2022年6月,成都拟对中心城区(11+2)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住宅进行窗户更换。
“送审稿”提出,改造应本着“业主自愿”原则,政府拟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
拟改造对象需满足5大条件须是2006年前竣工的第一排临街住宅这一次,成都首先从临街的玻璃开始改造。
根据“送审稿”,此次改造对象需满足5大条件:在中心城区(11+2)范围内,位于宽度为16米(不含)以上的市政道路两侧,距离道路红线30米(含)以内,且为2006年(不含)以前竣工的临街第一排既有住宅临街面(含山墙面)单层玻璃窗户,包括阳台窗和落地窗。
窗户改造拟通过更换窗户的方式实施,新安装窗户的基本标准为“普通中空玻璃+塑钢窗框”,房屋业主对窗户品质有更高需求的,可在保证整栋建筑外立面效果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约定。
新安装窗户应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13〕2116号)等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当然,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的工作要遵循“业主自愿、政府鼓励,市级统筹、区为主体,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的原则。
“送审稿”提出,申请改造业主达到本栋房屋业主总数的90%及以上时,由街道办事处通知代理业主实施改造。
成都拟在2019年至2022年6月,对符合实施条件的住宅进行改造。
相关区按照业主意愿制定改造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成都一住宅小区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