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石拐区法院仅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019年5月,原告姜某某与被告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门窗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依据被告提供的图纸及定做要求进行门窗制作、安装等工作,双方对门窗价格、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了施工项目。
然而双方结算后被告仍欠原告工程款48万余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区法院即时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立足案件矛盾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客观公正的释法析理,原告同意放弃向被告主张利息,被告同意尽快支付工程款,双方对付款期限达成了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高质高效的调解,不仅让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满意的纠纷解决方案,更加降低了矛盾纠纷对双方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石拐区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更多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实现双赢,积极打造“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