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壶镇法庭委托专职调解员田杏菊对陈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在壶镇商会会长吕天喜(右二)的协助调解下,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毛诗涵 文/图“钱我不是不还,但是我现在没钱!”这句话一说就是8年。
赵某与应某合伙开办门窗厂产生纠纷,因应某拖欠的15万元欠款,双方积怨已久。
尽管赵某多次催讨,双方都是不欢而散,有一次甚至到了动刀的地步。
眼看欠款没有着落、矛盾不可调和,赵某无奈诉至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法庭。
针对这一涉企案件,壶镇法庭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先进行诉前调解,并邀请壶镇商会副会长应志达出面调停。
从商多年、对合伙事宜熟稔于心的应志达一出面,效果立竿见影,赵某与应某一改原先互不相让的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
“人情交往,以诚为先。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谁该出多少就得出多少,我不偏袒你们任何一方。
现在我是受法庭委托调解纠纷,我相信你们是信任我的,是信任人民法院的。
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的矛盾今天就做个了结。
”应志达一席话,让两位当事人连连点头称是。
在应志达的斡旋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相拥言和。
壶镇是浙西南工业重镇,有工业企业近1500家,商贸市场繁荣、民营经济活跃。
壶镇法庭庭长徐步茜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近年来,壶镇法庭始终坚持扎根基层、服务发展,并与当地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壶镇商会”深度合作,共同设立“壶镇商会调解委员会”,探索出商会解纷在前、司法确认殿后、风险全程联控的商事纠纷综合化解模式,有力护航辖区民营经济发展。
2017年7月,壶镇法庭会同壶镇商会成立了壶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龙头企业家、行业精英的29名商会成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其中两名作为专职调解员每日驻庭。
特邀调解员随时接受法庭委托,开展涉企商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法官助理从旁协助、员额法官指导把关,调解成功的法庭当场予以司法确认,并免交诉讼费。
综合法庭法律专业保障与商会人力资金支持,形成的诉讼调解、商会调解相互衔接的“互助型”调解模式,为涉诉企业提供了一条更快捷、更经济、更柔性的纠纷化解途径。
壶镇法庭结合纠纷实际情况,还逐步拓宽商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除诉前分流辖区涉企纠纷外,扩展到了其他商事案件。
“我早就把钱给你了!”“胡说!我根本没见过钱的影子!”2017年9月,张某向陈某赊购地砖,签字确认收货后迟迟不付货款。
2018年5月30日,陈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壶镇法庭。
专职调解员田杏菊接受法庭委托后,当日即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诉前调解。
双方当事人对款项是否支付存在很大争议,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恰逢壶镇当地颇具声望的商会会长吕天喜前来了解商会调解工作,见状亲自上阵主持调解。
陈某、张某惊讶之余,倍感荣幸,态度逐渐缓和。
“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
买卖双方信守承诺、公平交易,生意才能做得长久,大家都是壶镇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一单生意就结成冤家不值当。
”在吕天喜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在原货款的基础上减去2000元,张某当场兑现所欠货款。
自壶镇商会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案件614件,年均调解300多件。
通过有效的纠纷诉前分流,至2019年6月底,壶镇法庭民商事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32.90%。
“我从朋友那里拿到你们法院的一件‘法宝’啊,我要带回宁波,组织咱们缙云商会的会员们好好学习一下。
”宁波缙云商会秘书长杜县南所说的“法宝”,就是缙云法院编发的《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六十条》法律指导手册。
长期以来,壶镇法庭致力于为辖区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司法服务。
该庭派出资深法官担任了当地创新创业平台“缙云创客”的“创业导师”,为企业家和创业者们解疑释惑。
壶镇法庭上门走访辖区企业,调研缝纫机、带锯床、工模具等特色行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梳理审判实践反映的企业经营实际问题,并进行整合汇总,对各个风险点和问题均附相应解答,并制作了“结算单”“出货单”“合同模板”等范本作为参考。
在此基础上,缙云法院又组织专门研讨修订,最终形成《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六十条》。
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手册1600多份,传播至缙云商会全国各地分会,为企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供有效的对策措施,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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