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导航→01 物料存储流程02 物料存储规范03 储位管理细则04 物料仓安全保卫细则一、物料存储流程二、物料存储规范三、储位管理细则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了合理安排物料存放位置,提高物料出入库工作效率,缩短作业时间,最大化使用仓储空间,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厂用于存储物料的仓库的储位管理。
第2章 储位管理原则第3条 物料周转率原则将物料按周转率由大到小排序,再将此排序分为5段,属同一段中的货品列为同一级,为每一级物料指定存储区域,周转率越高应离出入口越近。
第4条 物料相关性原则通过历史订单数据分析和计算物料的相关性,将相关性大的物料放置在同一区域,可以缩短提取路程,缓减工作人员疲劳,简化清点工作。
第5条 物料同一性原则将同一物品存放于同一位置,方便仓库管理人员存取,节约时间。
第6条 物料互补性原则互补性高的物料应存放于邻近位置,以便在缺货时可以迅速以另一物料替代。
第7条 物料尺寸原则储位规划应考虑单个物料的体积以及成批的同一物料堆放在一起的体积和形状,设置不同大小的位置,容纳不同数量和大小的物料,使物料存储数量和位置适当,减少搬运时间。
第8条 物料相容性原则相容性低的物料不可放置在一起,以免损害物料品质。
第9条 重量特性原则较重的物料应存放于地面上或料架的下层位置,重量轻的物料应存放于料架的上层位置。
人工搬运作业时,人腰部以下的高度用于存放重物或大型物品,腰部以上的高度用来存放重量轻的物料或小型物料。
第3章 储位规划第10条 物料仓库储位规划的分类一般物料仓库的储位规划是将仓库划分出入库暂存区、储存区和拣货区。
第11条 出入库暂存区的规划1.出入库暂存区主要完成物料入库前的接货、卸货、清点、分类、入库准备和出库前的清点、包装、整理等工作,物料停留时间不能过长。
2.出入库暂存区应设在仓库的出入口附近,面积不能过大。
第12条 储存区的规划1.储存区应规划在仓库的中心位置,多条通道贯穿其中。
2.储存区应选择仓库中最高的位置,方便大型物料的放置。
3.储存区的有效利用方式(1)向上发展,即计算好地面与库顶的距离,借助于专用设备,充分利用立体空间。
(2)仓库边角地带的利用。
(3)减少通道面积。
4.储存区的布置(1)横列式,即货垛或货架与库房的宽向平行排列。
(2)纵列式,即货垛或货架与库房的宽向垂直排列。
(3)混合式,即将横列式与纵列式混合在同一个库房布局。
5.规划储位应注意的问题(1)根据物料的储备定额决定储位。
为了保证物料有足够的空间存储,仓库规划人员应根据物料储备定额,规划其在仓库中的储位。
对于储备定额量较大的物料,应该规划出较大储位对其进行存放;对于储备定额量较小的物料,可以适当地划定较少储位。
(2)根据物料的使用频率确定储位。
为了加快物料的流转速度,对于那些使用频率较高、周转速度较快的物料,应该将其储位确定在距离仓库进出口较近,便于装卸及搬运的位置;而那些使用频率低的物料,可以将其储位确定在仓库的中央。
(3)根据物料的保管要求划分储位。
为了方便物料的保存及养护,仓库规划人员可以根据物料的保管要求对物料的储位进行划分,将需要相同的温湿度、保养方法以及灭火方法的物料进行分类保存。
(4)根据物料分类目录规划储位。
为了便于仓库中储存物料的管理,仓库规划人员可以根据物料的分类目录对其进行储位的规划。
第13条 拣货区规划1.拣货区应与出入库暂存区和储存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2.拣货区应保证至少五个工人同时作业的空间。
3.拣货区应保证专用拣货设备的放置空间。
第4章 通道规划第14条 通道规划的空间要求通道的规划应能提供物料的正确存取、装卸设备的进出及必要的服务空间。
第15条 仓库中的通道规划应考虑的因素1.搬运设备的大小、宽度、高度、回转半径。
2.储存物料的大小。
3.与出入口和出入库暂存区的距离。
4.储存物料的批量。
5.防火墙的位置。
6.行列空间及柱子间隔。
7.电梯位置。
第5章 附则第16条 本细则由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7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物料仓安全保卫细则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了防范、制止意外事故对仓库物料的破坏,加强仓库治安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的消防安全,保证库存物料完好无损,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组织设置1.根据仓库规模的大小、生产特点、所储存物料的重要程度确定仓库保卫组织的规模,小型仓库可不必单独设立保卫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
2.仓库安全保卫组织的工作应该在本工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业务上受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的双重领导。
第2章 治安保卫工作第3条 仓库警卫职责1.安排人员轮班,日夜轮流守卫仓库所有出入口,详细记录出入库人员的情况。
2.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经常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调节摄像角度,做好24小时录像。
定期进行数据光盘的拷贝。
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交接班记录。
4.阻止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严禁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被带进仓库。
5.核对出库凭证,检查出库商品与出库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4条 仓库安全员职责1.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状况,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开展安全教育,提高仓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开展物料的防台风、防汛、防暑、防寒防冻等工作。
4.定期对仓库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5条 日常工作要求1.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2.对物料出库凭证及出库物料进行详细核对。
3.定期检查仓库安全,详细地记录检查情况。
4.指挥车辆、人员的进出,保持仓库通道畅通,停车摆放整齐。
5.保卫室不得兼作其他场所,不能放置无关物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卫室闲谈聊天。
6.各种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严禁进入库区。
7.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应按照规定提请上级领导审批。
8.严禁来宾夜间留宿。
特殊情况应报工厂保卫部备案。
9.下班前应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
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第3章 消防管理第6条 仓库消防设施管理要求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2.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1)消防设施包括:水塔、水泵、水池、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栓、消防车和消防泵等。
(2)消防器材主要是各种类型灭火器、沙箱、大小水桶、斧、钩、锨等。
3.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与器材的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料。
5.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料。
6.仓库的电气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7.库房内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能使用电炉等取暖设备。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9.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10.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库区以及周围50~10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7条 物料消防管理1.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料存放地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2.仓管员应熟悉本库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对易碎、易潮、易溶化的物料要进行特殊维护,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经常通风。
3.露天存放的物料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4.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物料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物料入库前应当有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方准入库。
7.化学液体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料以及可燃包装物,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8条 基本灭火方法1.冷却法。
把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其燃烧点以下,使之不能燃烧。
如水、酸碱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均有一定冷却作用。
2.窒息法。
使燃烧物与氧气隔绝,如黄沙、湿棉被、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3.拆移法。
即搬开、拆除可燃烧的东西,使火不能蔓延。
4.遮断法。
将浸湿的麻袋、旧棉被等物遮盖在火场附近的其他易燃物和未燃物上,防止火势蔓延。
5.分散法。
将集中的物资迅速分散,孤立火源,一般用于露天仓库,库内也可以采用。
第9条 化工危险品火灾的扑救1.爆炸品引起的火灾主要用水扑救,氧化剂起火大多数可用雾状水扑救,也可以分别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沙土扑救。
2.易燃液体发生火灾用泡沫灭火器最有效,也可用干粉灭火器、沙土、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由于绝大多数易燃液体都比水轻,且不溶于水,故不能用水扑救。
3.易燃固体发生火灾一般可用水、沙土和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扑灭火灾。
4.毒害性商品失火,一般可用大量水扑救,液体有毒的宜用雾状水或沙土、二氧化碳灭火器。
但氰化物着火,不能使用酸碱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因酸与氰化物作用能产生极毒的氰化氢气体,危害性极大。
5.腐蚀性商品中,碱类和酸类的水溶液着火可用雾状水扑救;但遇水分解的多卤化合物、氯磺酸、发烟硫酸等,不能用水扑救,只能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施救,有的也可用干沙土灭火。
遇水燃烧的物料,只能使用干沙土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6.自燃性物料起火,可用大量水或其他灭火器材。
7.压缩气体起火,可用沙土、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扑灭。
8.放射性物品着火,可用大量水或其他灭火剂扑灭。
第10条 其他要求1.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做好防火工作,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
3.应定期对仓库消防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消防练兵,增强自防自救工作水平。
4.仓管员应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5.仓管员应熟记火灾报警信号,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能够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第4章 附则第11条 本细则由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2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物料管理##制度设计#本文由弗布克原创,版权归属弗布克,欢迎转发,禁止转载,抄袭、洗稿,侵权必究。
领取本资料的Word、PDF版完整内容方法:1.本资源编号:898。
2.关注+评论+转发,然后私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