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女士养有一只名贵的缅因猫,因为有事,最近寄养在朋友家。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只猫居然从朋友家里跳出窗户摔死了。
因为这事,两个朋友彻底闹掰了。
苏女士的这只缅因猫8个月大,是花9千块钱买来的。
6月底,苏女士全家出门旅游,怎么安置这只宠物猫成了难题。
这位朋友和苏女士有好几年的交情,平时关系不错。
苏女士提出让对方帮忙照看一周的请求后,对方爽快地答应了。
25号,苏女士将缅因猫送到了朋友家里,不过在7月1号那天,她突然接到朋友的信息,猫从窗户跳了出去,而朋友家住在30楼。
都说猫有9条命,但也架不住30楼的高度,这只缅因猫最终失去了生命。
对于这事,苏女士相信是一场意外。
得知消息的时候,苏女士一家还在外地,她让朋友把死去的缅因猫进行了掩埋。
昨天回到重庆,苏女士找到了朋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苏女士的猫价值9千元,她向朋友提出了4500元的赔偿,但朋友最终拒绝了这一要求。
朋友觉得,自己好心帮忙,没有收取任何寄养费用,那只猫是自己不熟悉环境跳窗死亡。
苏女士向他人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微信上朋友答应帮忙暂时收养,也就意味着双方形成了保管协议。
在苏女士看来,朋友答应代管收养自己的宠物猫,就算是一种协议的达成,即便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但也应当为此负责。
为这事,双方闹得很僵,朋友那边如今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断了联系。
630-第1眼记者多次拨打那位朋友的电话,对方也没有接听,之后记者也用短信的方式,试图和对方取得沟通,但苏女士的朋友依然没有回复。
那么像苏女士这种情况,她能够向朋友提出赔偿吗?田小江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田律师表示,如果要证明代管人有重大过错,导致宠物猫的死亡,那么就需要苏女士进行举证,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针对苏女士先前的咨询结果,田律师分析,这可能与分析问题时站的角度不同有关。
不过,田律师也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苏女士当然可以行驶她的诉讼权利。
630-第1眼记者随后走访了几家宠物寄养机构,对于宠物的寄养,大多是在40至60元一天,因为一般主人对自己的宠物都比较在意,所以一些机构只针对会员提供寄养服务。
田律师表示,寄养时签定了合同协议,当然是最好的,但对于朋友之间义务帮忙,都上升到白字黑字的话,那么这种忙多半没人愿意帮。
对于苏女士的遭遇,我们表示遗憾,那么大家对她朋友该不该赔偿,又是什么观点和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表达你的观点。
综合:重庆早八点 重庆广电-第1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