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住在广州市天河区的孙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她家附近的正佳广场东北角新装了一块巨大的电子广告屏,每晚都有强光照射到家中,给一家人的生活带来影响。
她向12345热线投诉后无果,希望记者帮关注。
市民反映:商场电子广告屏太亮,生活受到影响孙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天河体育中心附近的怡苑小区,直线距离正佳广场约600米,日常可从客厅和房间窗户看到正佳的东北面。
“大约10月份之前这个广告屏就开始播放了。
每天晚上从六点开到十点半,广告画面很跳跃,放射出来的那个光极强。
”孙女士描述她家受到的影响,“我们之间没有遮挡物,投过来的光线就在客厅和房间的墙上不停地闪,只能拉上窗帘。
本来我们可以看到体育中心的夜景,现在晚上都不能往外看,看出去只有白花花一片,很强的亮光。
”除了孙女士一家,同侧朝向正佳广场的一些邻居对这块屏幕也颇有微词,或是抱怨大屏幕直接投出的强光,或是因周围大楼玻璃墙面反射了强光而感到不满。
孙女士从家中窗口拍摄的正佳广场电子屏。
走访:巨型电子屏夜晚能照亮路口11月1日晚,南都记者在正佳广场东北角看到了孙女士所投诉的电子广告屏。
这是一块略有曲面的矩形电子屏,长约30米,高度接近三层楼,面积巨大,在视野开阔的体育东路十字路口十分显眼。
正值傍晚六点半,天色已经暗下,电子屏正在循环播放各类广告片,色彩都以耀眼的白色、黄色和红色为主,巨大的屏幕加上明亮的光线,几乎将十字路口照亮,亮度甚至高过路口的高杆灯,马路对面的楼体也被映照出相应的颜色。
巨大的电子屏几乎将道路照亮。
孙女士居住的怡苑小区位于体育中心商圈内,周边还有铭雅苑、华康小区等居民区。
虽然商圈内高楼林立,但记者沿路观察时,发现电子屏投出的光线仍能穿过楼宇之间,在一些高层民居的窗户和外墙上映出五光十色。
在商场200米外的路口,依然能看到屏幕的亮光。
随后,记者将相关情况向正佳广场反映,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转达屏幕主管部门,会由该部门具体回应。
不过,截至发稿时,南都记者暂未收到正佳广场的进一步回应,孙女士也表示,电子屏光亮的影响并没有得到改善。
市民受光污染影响,该怎么办?此前,孙女士也曾向12345反映该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出面让大屏幕管理方降低影响。
10月20日,天河区政府通过12345回应称,该电子屏已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已要求负责人按规定晚上22点30分以后关闭广告灯光,避免超时扰民。
对于这一回应,孙女士并不满意:“我们的诉求是至少降低光线亮度,减少光污染对居民的影响,而不仅仅是十点半关掉屏幕就行。
”离电子屏500米远的居民楼高层也被光线映照。
南都记者整理公开资料发现,多年来,广州市一直在探索城市光污染防治问题。
早在2014年,广州就提出了《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并两度公开征求意见。
该《管理规定》对玻璃幕墙、城市道路照明、桥梁及隧道照明、城市景观照明、涉光户外广告和招牌都做出了相应规定和要求,并特别提到城管部门要负责对涉光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光辐射环境影响组织开展论证,并制定和推广相关技术规范。
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多种原因,该《管理规定》尚未正式出台。
市民如果被光污染问题困扰,可以找哪些部门处理?2019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一份公开答复的文件中,将户外光污染分为城市夜景照明、商业经营活动和户外广告、招牌光污染等类型,明确户外广告、招牌引发的光污染问题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城管部门负责监督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情况,工商部门负责审查户外广告的发布内容。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也对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做出了开关时间以及朝向做了规定,要求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不得在朝向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也不得在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但对电子显示屏的亮度未提出要求。
一位多次参与广州光污染防治工作的专家告诉南都记者,目前部分城市不仅对户外广告的光源提出要求,还从光环境中受影响的接收者角度制定标准和规范,“就像测噪音要从多个具体点位去测定分贝,光环境中也有不同接收点位,各自接受的照度也要有一定的限值。
”他同时也表示,广州目前暂未有此类明确的规定,“如果国家能在这方面推行全国统一的标准,当然是最好的。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魏志鑫 实习生 张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