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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2023-02-18 来源:断桥铝门窗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12 门窗网

核心提示: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共计222件(来电101件、来信121件)。因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224件。截至9月6日,已办结213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已办结213件案件中属实187件,不属实26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09家,立案处罚27家,罚款金额211.42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40人、问责19人。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共计222件(来电101件、来信121件)。
因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224件。
截至9月6日,已办结213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213件案件中属实187件,不属实26件。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09家,立案处罚27家,罚款金额211.42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
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40人、问责19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备注11993 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社区江西路21号、23号、25号(楼号)楼下多家饭店排放油烟,乱放广告牌。
青岛市油烟 市南区江西路21号、23号、25号是80年代建设的临街老楼院,一楼多用于出租商用。
1.经查,共有餐饮店5家,分别是:茂彬香辣排骨鸡架米饭店、舍布面食馆、凰集凤食货店、明亦饭东山食货店、美食荟食货店,其中明亦饭东山食货店关门停业,其它餐饮门店均正常营业。
经营中的4家餐饮商户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美食荟食货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其余三家店证照齐全。
茂彬香辣排骨鸡架米饭店、凰集凤食货店、美食荟食货店3家业户经营蒸煮加工食品,经营活动不产生油烟,无油烟排放;舍布面食馆从事拉面经营伴有炒菜,产生油烟未经净化设施处理,低空排放。
2.近期,已对江西路21号、23号、25号的10处违法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90平方米。
是责令改正 集中对市南区江西路21号、23号、25号楼一楼凰集凤食货店和美食荟食货店的2家餐饮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饮业户责令改正。
21994 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振兴路中段明德花园小区内有一臭水沟,气味难闻。
反映多次未解决。
临沂市水 关于臭水沟气味难闻问题。
目前水渠内有流水,存有淤泥及垃圾,由于未及时清理,散发轻微臭味。
是责令改正 县住建局8月29日已对水渠内淤泥及垃圾进行清除,同时在水渠附近设置严禁倾倒垃圾警示牌和围墙,禁止垃圾继续倒入水渠内。
31995 烟台市莱山区千金店村016县道路北,乐天挤塑板厂违法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粉尘、污水、噪音。
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
烟台市大气、噪声、水 该单位年产7万m3保温材料项目2016年6月16日,由莱山区环保局审批,企业至今未申请验收。
8月28日下午,车间设施未开启,车间内无生产迹象。
1.生产过程中废气是在发泡挤出、模具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按照环评审批要求,通过排风扇排出车间外后无组织排放。
2.生产过程的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
3.生产切锯过程有噪声和粉尘产生。
因企业停产暂无法监测。
4.8月25日和27日,有群众通过电话举报该公司污染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是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针对该企业久拖未验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给予该企业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令企业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并且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严禁生产。
41998 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仁河流域,多家鱼池从事养殖行业,污染水源、影响通行潍坊市水 1.养殖区域为庙子镇三角地村至殷公井村共8公里的水域内共有42家养殖户,主要鱼种为鲟鱼和鳟鱼。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潍坊市重点对该区域内存在的养殖户进行了集中整顿。
截至目前,已关停12家,剩余30家正积极处理中。
8月28日接到案件交办单后,我市立即与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对养殖区域进行了水质检测取样,经检测,养殖区下游总氮超标。
2.反映的“影响通行”的问题,经调查,附近公路畅通,未发现影响通行问题。
是关停取缔 9月1日,我市庙子镇政府已向养殖户下达了停养通知,责令养殖户2017年底前将现有鱼苗全部清理,停止饲养。
51999 临沂市罗庄区新郎宇建陶有限公司自2016年开始违法生产,前期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网上公示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临沂市其他 该件与8月16日接到的转办单(受理编号483)是同一企业引起的信访案件。
罗庄区新朗宇建陶有限公司不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网上公示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相符,相关职能部门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否 62001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九城路8号,绿洲建材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体、粉尘、污水。
青岛市大气、水 青岛绿洲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建设两条挤塑板生产线,无环评手续,上料工序产生少量粉尘,挤出加热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未安装粉尘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属于“散乱污”范围。
是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约谈 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8月28日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青岛绿洲建材有限公司实施断电,要求其完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手续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2.针对青岛绿洲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产”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9日送达了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下达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
3.8月29日,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九龙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同心村书记、同心村主任就村内存在“散乱污”企业,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约谈。
要求上述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坚决杜绝企业非法生产。
72003 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南路4号院内,石膏粉、乳胶漆、腻子粉生产企业,排放粉尘、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大气、水 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未验收。
8月2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该企业厂区东北角是腻子粉、砂浆和石膏粉加工生产车间,加工车间的部分窗户呈开启状态;车间外侧建设有6座料仓罐,其中1座已安装完善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其余5座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厂区西北角是原料仓库;厂区西南角是纤维素加工生产车间,车间内有搅拌器、原料仓等设备,现场粉尘堆积较多,车间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厂区东南角是办公楼。
现场检查厂区内没有涂料加工车间。
经查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搅拌后装袋成品,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排放,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针对企业未验投产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4 万元,且未完成验收前,严禁恢复生产。
2.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粉尘污染问题,责令企业封闭加工生产的车间窗户,防止扬尘污染;停止使用料仓罐,限9月底前完成料仓罐粉尘收集处理改造工程。
目前企业已停止生产,加工车间窗户已封闭,并已开始着手对粉尘收集处理改造工程。
82004 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贾李村山东唐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博兴县城东开发区兴博六路与兴业七路交叉口路北)、山东汇鑫钢板有限公司(博兴县兴福镇电子工业园内)、山东众新发钢板有限公司(博兴县兴福镇电子工业园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反映多次未处理。
滨州市水 1.山东唐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其两个项目年产30万吨热镀铝锌硅钢板项目及年产15万吨彩涂钢板项目、年产168万吨高精密金属制品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
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68方/日,采用“物化+化学处理法+接触氧化+生物滤池”工艺),该企业所有废水(130方/日)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光大水务(博兴)有限公司进一步集中处理。
2.山东汇鑫板业有限公司,其两个项目年产30万吨镀锌板生产项目、年产62万吨镀锌板生产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
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50方/日,采用“物化+化学处理法+生化法”工艺),该企业所有废水(80方/日)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博兴县店子镇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集中处理。
3.山东众鑫发不锈钢有限公司,其两个项目30万吨镀锌钢板生产线、132万吨镀锌板生产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
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50方/日,采用“物化+化学处理法+生化+强氧化+BAF+砂滤”工艺),该企业所有废水(160方/日)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博兴县店子镇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集中处理。
4.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水采样监测均达标。
否 92005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皮家店村104国道路边,村支书和主任开设的沙石料场违法生产,沙石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违法使用沙土填埋河道作为经营场地,破坏生态环境。
济南市扬尘、生态 1.转办件反映的“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皮家店村104国道路边,村支书和主任开设的沙石场违法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经营者为泰安人王某某,其使用皮家店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场地洗沙,2017年7月21日万德街道已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将其依法取缔,现场无生产行为。
2.反映的“沙石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场地存在沙石未覆盖情况。
3.反映的“违法使用沙土填埋河道作为经营场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其经营场地及料场均在河道范围以外,因雨水冲刷导致顺河堰坍塌,在河道岸坡形成长10米、宽5米、厚0.8米的堆积体。
是责令改正 1.万德街道已对尚未清运的沙石进行了覆盖,已于8月28日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2.万德街道对河道岸坡内形成的堆积体立即进行了清挖,8月29日中午已恢复岸坡原状。
102008泰安市岱岳区迎胜路南,海之韵油脂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之前举报过未处理。
泰安市大气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其中初炼车间生产线停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该企业有一台8吨的燃气蒸汽锅炉和一台3吨的燃气导热油炉,调查时正在使用。
厂区内有轻微的动物油脂味道。
1.生产废气(异味)情况。
经查,该公司异味主要为动物油脂熬制时散发的气味,通过冷却、水淋、使用油烟净化器等方式去除异味。
今年以来,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企业周边的异味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2.生产废水排放情况。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和生活废水,经过厂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监督性监测情况。
2017年7月20日,岱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性监测,4个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均未超标。
2017年8月28日,岱岳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异味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未超标。
4.针对“之前举报过未处理”问题。
今年以来岱岳区环保局通过民生中心接到过两起举报金冠宏油脂气味污染的问题(2017年4月28日和2017年6月19日),岱岳区环保局均按照要求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向民生中心按时回复了情况,通过岱岳区民生中心回访情况看,信访人均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是其他 1.督促企业加大委托性监测频次,每季度将监测结果报岱岳区环保局备案。
2.强化属地日常监管,督促岱岳区环保局和粥店街道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该公司废气(异味)产生环节监管,确保废气(异味)达标排放。
3.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12009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大张村西,煅烧氧化铝粉厂,夜间作业,排放烟雾,污染环境。
寨里镇违法企业整治不彻底。
淄博市大气 群众反映企业为淄川区寨里永平化工产品供应站,该企业经区环保分局审批备案,环保设施齐全。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一条窑炉正在生产,燃料为天然气,24小时作业。
由于原材料湿度大,同时天然气喷枪出现故障造成烟雾。
寨里镇对排查的335家散乱污企业,分类别、按准备进行了全面整治。
其中两断三清228家,整改提升107家。
是停产整治 1.责令永平化工停产整顿,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责令淄川区寨里镇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现象。
122011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办事处大名路45号小区附近多家饭店,排放油烟,气味刺鼻。
青岛市油烟 经查,市北区大名路45号居民楼,位于营口路市场周边区域。
该区域素有“青岛民间啤酒街”称号,老旧楼院众多、基础设施陈旧、周边道路狭窄、商住混杂,依托农贸市场自发形成啤酒屋饭店餐饮业户。
大名路45号居民楼附近共有7家啤酒屋,分别是“超大名啤酒屋”、“0532啤酒屋”、“橘子啤酒屋”、“爱来客啤酒屋”、 “荣荣啤酒屋”、“豆豆缘啤酒屋”、“大雪啤酒屋”。
8月27日,环保市北分局根据前期举报线索已对“超大名啤酒屋”进行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啤酒屋已经停业整顿;其余6家均存在烟道直排居民楼道或楼院的问题。
是停产整治 1.环保市北分局依法对剩余6家饭店责令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停业整顿,灶间不得进行油烟扰民类的生产加工。
2.市北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执法人员全天候、不定时开展执法巡查,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对违规排放油烟行为进行查处,减少违法行为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完善聘请第三方管理模式,防止督查过后居民提出的问题出现回潮反复。
4.加强与商户、居民的互动协商,搭建沟通平台,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和社会治理,严防各类乱象回潮,促使商户经营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132014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朝阳村路旁,堆放渣土,占道施工,存在扬尘污染。
济南市扬尘 该处渣土位于彩石街道办事处朝阳村石泉路旁,系自来水管网改造时的废土,约7立方米,现场核查时无施工队伍。
该工程为济南市历城区“美丽移民村”建设试点项目(《关于历城区“美丽移民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济水发〔2016〕143号文批准建设)。
2016年11月份公开招投标(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中标),2017年4月份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广场、自来水管网改造、路灯、粉刷墙面等)。
目前,自来水管道已埋设完毕,管沟路面正在硬化当中。
是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清运渣土,8月28日晚渣土已清运完毕。
142015 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汪格庄村,村委大院养猪场、村前养猪场排放废水、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拨打12369热线反映,个人信息被泄露。
烟台市水、其他 1.村委北院养猪户由于前段时间按照“三防”标准改造化粪池,少量粪便在院内临时堆放,产生了异味;8月24日化粪池竣工后,养殖物粪污排入到化粪池中,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流现象;8月29日上午,养猪户已将临时堆放的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进行了覆土。
村前养殖户的养殖物粪污每2—3天清理一次,将清理的粪污直接运送到自家5亩桃园内还田,未发现粪水外流现象。
目前,村前养殖户正在按照“三防”标准建设化粪池。
2.行村镇8月21日接到海阳市自查自纠活动(投诉电话为12369)转办的关于汪格庄村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后,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通过交办单上记录的举报人电话进行了回访,先后于8月21日至24日8次联系举报人,但举报人手机一直关机,未能取得联系,未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因此次交办案件未提供联系人电话,无法确认此次交办案件举报人和8月21日举报人是否为同一人。
是责令改正 1.督促村前养殖户严格按照“三防”标准建设化粪池,9月3日前已完成建设。
2.要求2家养殖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粪污处理,行村镇对2家养猪场加强巡查监管,坚决防止养殖物粪污外流影响周边环境。
3.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对于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当面答复群众;同时严格保密投诉人个人信息,控制知晓者范围,一经发现举报人信息被泄漏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52017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抬头赵家,石材加工厂非法将废料(含有药)填埋至村东南角石坑内,导致水污染。
烟台市水、固废 1.问题中所反映的石坑为上世纪90年代抬头赵家村一处圆形废弃石材矿坑。
石坑东北角下部有少量石材废料、锯泥堆存,上部为建筑垃圾。
经调查核实,2006年8月,抬头赵家村召开“村两委”会议,认为该处废弃石坑与村居住区距离较远,且底层和四周为岩体,决定将此石坑作为村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处。
此后,抬头赵家村一直将村内的建筑垃圾填埋于此处。
2006年9月,附近石材厂,未经抬头赵家村委同意,私自往石坑中倾倒过碎板和锯泥,当年曾被该村村民发现并通知村委进行了制止。
碎石板和锯泥切割加工过程中,因需对切割锯片进行降温,会在冷却水中加入微量冷却液(与水的比例约为3:1000),冷却液主要成分为硅酸钠,会有极少量混在锯泥废料中。
2.2017年8月28日,招远市环保局对该石坑内积水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农灌水标准。
该区域水向为自东向西走向,现场对石坑下游西侧约500米处一灌溉用井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水质要求。
是责令改正 1.8月28日,张星镇政府已聘请同济大学对现场开展环境调查、损害评估与制定修复方案等工作。
下步根据同济大学出具的调查评估报告结论,若存在污染问题,则根据修复方案有针对性开展治理工作,六个月内完成生态环境修复。
2.责令抬头赵家村委加强该废旧石坑的管理。
162019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工业园内,凯本金威化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烟雾。
济宁市大气 1.经查,凯本金威特种化学品(济宁)有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因车间异味问题,2017年8月11日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立即停产治理监察意见书,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达到环保要求,否则不得生产。
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停产。
8月28日,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正对真空气泵系统等有关部位进行升级改造,一期项目生产车间附近有酸性气味,主要原因为:氯化氢尾气系统设备老化致使法兰接口及密封处有气味;产品落料包装区未安装异味收集设施;尾气系统真空机组有老化迹象;水溶液滤槽是敞口式的,有挥发性气体飘逸。
经调查,该厂确实排放异味,但没有烟雾排放。
2.该公司2017年3月17日、8月18日分别委托监测公司对一期、二期项目有组织排放气氯化氢进行了检测,其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017年8月28日,该公司对一期、二期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氯气进行了委托检测,结果显示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是责令改正 1.鱼台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2017年11月1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
2.目前,该企业已在产品落料口设置了吸风系统,正在对对氯化氢尾气系统设备进行更换,采购安装一套新真空机组系统,将水溶液改至三楼7#结晶釜盛放,完全杜绝敞口问题。
172020 烟台市莱阳市城乡镇留衣庄村北,多家硫酸软骨素生产厂违法生产,偷排污水,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烟台市水、大气、其他 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留衣庄村北共有7家硫酸软骨素生产企业,均因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处于停产状态。
1.7家软骨素生产企业中,6家企业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齐全。
莱阳源丰生物制品厂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一直未生产。
2.2017年2月,莱阳市要求全市所有软骨素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烟台新力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后,于6月18日向莱阳市环保局递交了调试设备申请,莱阳市环保局于6月20日对其下达了批准调试治污设备批复;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完成整改后,于6月26日向莱阳市环保局递交了调试设备申请,莱阳市环保局于7月12日对其下达了批准调试设备批复,并要求两家企业在调试设备过程中废水经环保部门监测达标后方可外排城市管网。
其他五家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3.关于排放刺鼻性异味气体问题。
2017年2月,莱阳市要求全市软骨素企业停产对治污设施进行改造。
烟台新力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和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整改完成后提出治污设施调试申请,但在调试治污设备过程中曝气池未完全封闭,导致产生一定异味。
莱阳市环保局已责令2家企业从8月15日起停止调试设备,对曝气池进行封闭处置。
4.2017年2月8日,为进一步提高五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河水水质达到V类标准,莱阳市政府责令全市所有软骨素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废水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因此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而暂时停产的问题。
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莱阳市环保局已责令莱阳盛源生物制品厂和烟台新力生化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从8月15日起停止调试设备,对曝气池进行了封闭处置。
2.莱阳市环保局和城厢街道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82021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金鼎北路旭阳工贸公司,违法利用原有环评手续生产普通石头,排放粉尘,污染严重。
现因督察组到来已停产。
淄博市大气 淄博旭阳工贸有限公司经临淄环保分局审批并验收,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利用原有环评手续生产普通石头。
但企业管理不到位,除尘、喷淋等环保设施不够完善,生产中仍产生粉尘,设备存积粉尘较多。
按照《临淄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已于2017年8月18日实施停产改造,不存在因督察组到来而停产情况。
是停产整治 1.责令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雾化炮及监测报警仪等设施,整治合格后方可复工。
2.责令企业建立原料购进台账,并存档备查,待整治合格后,经环保部门验收标准方可复工。
192022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黄屯儿小区附近,集市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严重,使用煤气罐有安全隐患。
济南市噪声、油烟 1.无影山黄屯小区集市存在个别业户占道经营现象。
2.该集市内共有餐饮经营业户54户,7家业户存在油烟污染。
其中,使用不合格液化气的有33户。
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8月28日,无影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商户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实现退路进厅。
对7家油烟扰民、违规使用不合格液化气的餐饮业户进行了关停取缔,引导其转变业态、转型经营。
2.8月28日,天桥区燃气管理部门督导使用不合格液化气的26户经营业户,全部更换了合格的液化气钢瓶和气源。
3.无影山街道办事处责令市场运营方加强对市场商户的管理,严禁使用广告扩音器,杜绝噪音扰民。
4.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2人 202024 潍坊市寿光市北海路原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原址被污染,土壤由相关职能部门非法转运并填埋,举报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潍坊市土壤 1.富康制药公司原址位于寿光市圣城街道学院路以西、北海路以东、新兴街以北、广场街以南,2014年4月全面停产搬迁,2016年4月在该位置东侧部分开发万达广场项目时,发现部分土壤有异味,疑似被污染。
寿光市对东西两侧地块分别进行了修复。
2.东侧地块修复:对场地进行了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委托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修复方案,委托山东省环科院进行了修复,2016年10月底修复完成。
经上海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土壤检测,达到修复目标。
2016年11月26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
相应材料已报潍坊市环保局备案。
3.西侧地块修复:制定了修复报告及修复方案,已完成修复并进行了检测,达到修复目标。
工程竣工报告已于8月15日上报潍坊市环保局,等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4.外运污染土壤:挖掘的表层土壤运至寿光市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环科院进行异位修复,检测合格已报潍坊市环保局备案,目前已绿化利用。
5.转运记录情况:寿光市环保局对转运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做了现场监察记录,公司记录了详细的转运台账。
6.其余土壤情况:东侧万达广场开发项目其余开挖土壤,经寿光市环卫垃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运至我市固废填埋场进行了处置,有详细记录。
7.公示情况:2017年5月修复期间,修复单位在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8月29日,寿光市环保局将相关材料在其网站进行了公示。
是责令改正 立即公开信息,加快验收进度。
212025 泰安市泰山区东海公园南张家花园小区3号楼后,烧烤店排放油烟;小区南边燃气站、变电室距离小区太近,噪音扰民严重。
之前向12369反映过未解决。
举报人希望迁走。
泰安市油烟、噪声 1.经调查,东湖公园南章家花园小区3号楼北有家烧烤店,店名为泰山区清英火锅店。
该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违规经营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3号楼南侧发现3个变电室,1个配电柜,未发现燃气站。
泰山区环保局在变电室和配电柜周围选取三个点位,经检测,噪声值分别为:51.3分贝、47.7分贝、47.9分贝,均未超标。
3.经查,泰山区12369自2017年以来未收到过该问题的举报。
是责令改正 1.岱庙执法中队对火锅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天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因该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食药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
2.该火锅店已停业。
当事人认识到油烟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主动提出更换经营地点,计划9月5日前完成搬迁。
222026 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镇济北工业园内,济宁利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每天下午5点之后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济宁市大气 1.济宁利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该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废液生物环保工程建设项目于2005年6月6日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2008年9月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从事危险废物HW02抗生素发酵菌渣的收集、贮存和利用业务。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三条烘干线均未使用。
在该公司厂区中部废弃的循环水池边有轻微异味散发,厂区内原料库附近有轻微异味,原料库顶留有通风排气孔,有轻微异味气体逸出。
经核实企业确有异味,但未发现在每天下午5点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情况。
3.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得知:8月份之前该企业在掺混过程中、拉料车辆出入库、工人下班短暂开门时造成异味气体散发,在阴天或者气压低时,特别处在下风向时气味稍重。
8月份以后,该企业已停止掺混工艺,一直在进行车间异味气体集中收集深化治理,治理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异味气体的散发。
该公司每年都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查阅该公司近三年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是责令改正 任城区政府责令济宁利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并采取以下措施:烘干生产线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加强原料库、成品车间管理,减少异味气体逸出;减少库存量,减少异味气体产生;根据企业制定的技术方案加快对原料存储间废气的治理,减少原料库异味外逸现象。
232028 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东营区西郊工业园内,德成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杰森洗涤车间,直排污水,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东营市水、大气 1.东营洁森洗涤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工业园区内房屋),车间内共有6台洗涤机(4台在用,2台闲置)、3台烘干机、1台熨平机。
每月用水量不足100m³,日废水排放量约3m³,经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垦利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存在直排污水现象。
2.车间内有轻微洗衣粉气味,车间外无明显异味。
8月28日,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车间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恶臭均达标。
是责令改正 1.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2.责令该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减少异味污染。

242029 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塔寺北街38号,有一木材加工厂夜间作业,排放噪音、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打过12345,未处理。
枣庄市噪声、大气 1.2017年5月25日,滕州市长公开电话曾接到举报此木材加工厂;由于噪声主要是由于该木材加工厂电锯造成,经沟通经营户表示愿意立即停止使用,一周内把加工生产设备搬离该区域或移入室内彻底改造。
6月26日,该举报办结。
2.8月28日下午,龙泉街道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发现电锯等设备已经移入室内,生产过程中有噪音、刺鼻异味气体的情况。
是关停取缔 1.龙泉街道向加工厂业主就其扰民、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解释说明,取得了其支持配合。
随后,龙泉街道连夜按程序立即对该作坊断电,清理原料及生产设备。
截至8月29日早6点,该作坊原材料和生产设施已全部清除完毕,并已无法恢复生产。
2.问题办结后,龙泉街道再次与孙某某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孙某某承诺将不在居民区生产。
3.龙泉街道将该问题处理情况向周边居民群众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得到了周边居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252030 临沂市沂水县文成路中段,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排放刺鼻气味。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临沂市大气 1.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文诚路中段。
该公司先后建设了8个项目,分别为:年产1万吨新型酶制剂搬迁改造项目、年产6000吨酸性蛋白酶项目、蒸汽阶梯式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年产2万吨红薯淀粉项目、年产3000吨食品酶产业化项目、污水脱磷再提高项目、污水处理站第四期工程项目、沼气发电项目。
这8个项目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7个已通过环保验收,沼气发电项目因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条件未验收。
2016年12月12日,县环保局因该项目长期未验收进行了处罚(沂环罚字〔2016〕136号),罚款3.1万元。
2.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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