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暖温度上不来,用阳光来凑数?今日头条用户@严女士向@辽沈帮帮帮反映:我家住沈阳市浑南区金辉中央云著,我认为家里供热温度不达标,更对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的测温时间表示质疑。
我家晚上睡觉冷,供暖公司偏偏赶到太阳出来了来测,那结果我们可不认。
按照辽宁省供暖条例,供热公司测温的时间应该为早6时至晚8时,并且应避开上午10时到下午2时的时间段,因此,严女士要求供热企业在早上6时30分室温最低时间测温,而供暖公司则表示,8点钟才上班,到用户家中最早也得8点半,用户要求的时间太早,来不了。
供热企业测温工作人员出具的测温记录显示,测温时间是上午10时46分,三层南卧室温度为19℃,手中仪器显示实际示数为18.8℃。
读者供图“家里太冷,老人年都没过好”新入住没几年的房子,供热怎么就弄不好呢?严女士家共有3层楼,“一层和二层没问题,只有三层怎么都不热,15℃左右,晚上睡觉都冻鼻子。
”她说,最开始供热温度还是很稳定的,直至2021-2022年供暖季,家里温度明显下降,“大概19℃左右,但是因为超过了供热标准,我们也没有去找过供热单位。
”2022年11月供暖开始后,严女士发现,家里3楼的温度照比前一天又低了不少,“最冷的时候只有15℃,即便室外温度提升了,屋里温度也只有17℃左右。
”严女士说,只有在少数中午时间段,三楼室内温度才能偶尔达标到18℃左右。
“因为房间太冷,年都没过好。
”严女士说,今年把老人接到家里,好不容易一家人终于可以过一个团圆年,但是老人住在3楼被冻够呛。
”“老年人最怕冷,我们也怕老人生病。
”严女士说,在过年期间,能想到的采暖设备都有准备,但老人还是觉得冷。
用户严女士自测早上6时30份,三居卧室温度仅有15至16摄氏度左右。
读者供图记者现场观察:三楼室温确实不到18℃正月初五刚过,严女士赶紧联系供暖公司,希望帮助解决家里温度不达标问题,“打了几次电话,供暖公司也派人来了。
”严女士说,供暖公司一次来了4个人,首先怀疑问题出在3楼的地热设备,于是帮忙清洗,同时对主管道的供热管线阀门进行了调节性放水,“水开始是黑色的,也不热;放了一会儿变清澈,温度也上来一些。
”“当时工作人员说,调整后需要运行几个小时再观察一下,温度是否有提高。
”严女士说,自己抱着很大希望观察了48小时,“房间温度还是上不来。
”当日上午,在严女士家,记者用准备好的测温枪实测,三楼北侧房间温度只有15℃左右,南侧卧室温度只有17℃,确实没有达到供热标准。
质疑:为啥非得中午来测温?严女士告诉记者,在反复沟通之后,向供热企业提出了测温,如果供热企业在想尽办法后仍不能达标供暖,严女士会考虑要求退费。
然而供热公司测温人员上门时间接近中午,严女士产生了质疑。
“中午阳光最强,室内温度靠着阳光达标,这也算合格吗?”严女士向记者展示的测温记录单显示,测温时间是2月2日上午10时46分,并且记录当时室内的散热器没有遮挡,屋内门窗关闭状态,用户没有进行私改。
在室内设施符合测温条件的情况下,三层南卧室的温度是19℃,而实际测量18.8℃。
对这个测温结果,用户严女士表示不能认可,“我家并不是全天不到18℃,而是晚上八九点钟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之前,屋里都是15℃左右,我希望这个时间段来测温,但国润供暖公司的不同意,说他们还没上班呢。
”严女士的要求,被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拒绝。
对方称,上班时间是早上8时,赶到用户家中测温最早也得8时30分以后,而严女士要求的早上6时30分无法进行工作。
测温时间有啥说法?“供热条例”有明确规定严女士说,根据沈阳供热行业的目前执行的规则,测温时间应该在早上6时至晚8时之间,“所以我要求的测温时间是合理的。
”同时,记者查询到在2022年11月开始执行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上午10时46分的测温时间的确是在“条例”排除在外的。
“条例”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
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至测温达标之日止,按日向用户退还日标准热费两倍的热费,退还热费总额不超过用户当期交纳的热费。
”同时,“测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使用经检定、校准、测试合格的测温器具,并在10时至14时之外的时段进行。
”对此,严女士认为,作为供暖行业的专业人士,应该对现行“供热条例”有着清楚且深刻的认识,“选择这个时间测温,是明显不对的。
”严女士表示,自己将继续维权。
“辽沈帮帮帮”也将对此事持续关注。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严女士#头条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