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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沙向东(淄博向磊)

2023-02-16 来源:断桥铝门窗责任编辑:铝合金门窗 浏览数:4 门窗网

核心提示:□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董娜2022年12月3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沙向东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25个,其中沙向东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34个。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第一时间转有关单位办理。截至目前,125件受理事项已全部办结。沙向东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如下:1.高新区市民反映:金都花园小区由万通供热公司供暖,自2020年至今,每年正式供暖之前就开始出现热源不足等各种供热问题,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要求解决供暖不热问题;华光路西首椿林家园小区一直使用燃气壁挂炉

淄博:“12345市长在线”沙向东副市长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董娜2022年12月3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沙向东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25个,其中沙向东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34个。
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第一时间转有关单位办理。
截至目前,125件受理事项已全部办结。
沙向东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如下:1.高新区市民反映:金都花园小区由万通供热公司供暖,自2020年至今,每年正式供暖之前就开始出现热源不足等各种供热问题,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要求解决供暖不热问题;华光路西首椿林家园小区一直使用燃气壁挂炉供暖,供暖费用较高,要求协调尽快转为集中供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1.关于供暖不热问题,经核实,金都花园小区处于万通供热公司管网末端,导致11月15日开始正常供暖之前会出现热源不足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要求供热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增加热源输配,努力保障供热温度。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全力解决热源不足的问题。
2.关于椿林家园小区转集中供暖问题,经与供热企业对接,已预留椿林家园小区供热负荷。
如果转为集中供暖,需要全体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再与居委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等具备法人效力的机构协商,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由相关机构与供热公司签订集中供热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2.高新区市民反映:华南园小区是2006年华南集团开发,市工会团购的房子,2021年由科玖物业公司管理,目前各楼宇之间经常掉落石块,要求解决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小区内除了村里的几栋楼,其他楼都没有监控设施,要求增设;小区用电费用是向物业公司缴纳,要求改为国家电网网上收费;8号楼2单元的车库屋顶漏水,要求尽快维修。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1.关于外墙脱落和车库屋顶漏水问题,2022年8月9日,社区书记、网格员、物业施工队负责人与3名居民代表查看外墙脱落情况,现场商定由施工队制定维修方案。
因该楼座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需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共同集资处理。
2022年8月20日公开征求居民意见,大部分居民不同意出资维修。
目前,该小区物业企业已对外立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悬挂警示标识,提醒居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关于监控问题,经核查,华南园小区目前共有20个监控,分别坐落于门口、主干道。
诉求人所在8号楼楼前无监控,但在7号楼北侧主干道上装有监控,可以覆盖到8号楼。
若增加监控,需在征求全体居民意见后,根据征求结果决定是否安装。
3.关于电费缴纳问题,物业公司前期与该户业主签订了征求意见书,意见书中明确委托物业公司提供水、电、暖、有线电视等代收代缴业务。
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富力城北区业主,自2021年入住至今小区存在停车位配比不足,无法满足1户1车位的情况,存在200余个车位差额,要求协调增加车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因富力城开发商未按规划建设,私自把部分立体停车位改为平层车位,导致小区总的车位数达不到规划要求。
前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张店区政府已联合成立富力城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多次与业主沟通对接,但小区业主未就整改方案达成一致。
目前,工作专班正在督促开发单位重新研究解决方案,形成新的方案后,将与业主再次沟通,业主同意后再报市政府批准,按程序进行调整,尽全力把问题整改到位,满足业主要求。
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火车站南广场锦园小区业主,去年11月13日因为楼上住户家中厨房漏水导致其房屋被淹,要求协调解决房屋维修和赔偿损失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现场调查,已协调诉求人与其邻居联系沟通达成解决方案,由楼上业主做出经济赔偿并修复受损墙面。
5.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般阳西区住户,室温在14-15度,咨询供热温度不达标能否进行退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与该用户联系,因疫情原因,市民表示不便上门测温。
热力公司对本单元的3名住户进行了现场抽测,其供暖温度均符合规范标准,用户所在楼宇整体运行稳定。
用户所在楼宇在本采暖季前进行了串联用户改造,为用户自行改造,设施产权属于用户,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不是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无法退费。
6.临淄区市民反映:其2021年5月在淄江府小区购买住房一套,当时全款购买住房包括车位、储藏室,并签订购房合同,2022年7月交房时未交付储藏室,要求尽快交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调查,诉求人购买的储藏室已被改作为设备间使用,无法完成交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联合临淄区住建局协调开发企业,推进问题处置。
目前,开发企业已与诉求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其更换储藏室。
7.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是雍锦半岛小区业主,现交房已延期一年多,要求核实监管资金能否支撑后续建设,并明确交房时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实,蓝光雍锦半岛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窗户安装、室内装修、暖气管道铺设等工作,下一步将进行小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该项目的监管账户余额能够支撑该项目建设、交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联合临淄区住建局督导开发企业,根据剩余工程量及施工条件倒排施工计划,力争在2023年7月31日前建设完成并交付。
8.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沂源县张家坡镇西王庄村村民,2001年购买村路边宅基地用于建设房屋,前期已通过村里公示,后来镇上负责的工作人员调离,新负责的工作人员一直让其等通知,20多年了部门间一直推脱无法建房,且缴纳资金不知用于何处,要求协调解决建房问题。
沂源县回复:1.关于宅基地问题,经核查,2001年12月31日,诉求人从张家坡镇西王庄村集体流转土地一宗并缴纳了土地流转费,费用已入账。
2008年,诉求人在该宗土地上为其子女建设房屋,因诉求人未办理任何手续,且在村内已有一处合法宅基地,不符合再次申请宅基地的政策规定,故张家坡镇相关部门对其建设行为予以制止。
现诉求人向镇村提交书面申请,拟将该宗土地办理为子女的宅基地。
张家坡镇成立由农综办、自然资源所和村建办等部门组成宅基地审核工作小组,对拟建设地块进行了地类审查。
经审查,该宗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建设占用前为耕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第一项第(二)条“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定,诉求人如要在该地块建设房屋,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测绘成果,完善相关申请手续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上报市政府办理农转用手续,待批复后按照宅基地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建设。
因此,不存在“新负责的工作人员一直让其等通知,20多年了部门间一直推脱无法建房”的情况。
2.关于缴纳的资金问题,经核查,诉求人缴纳的费用村委已入账,用于支付土地租金和地上附属物补偿。
诉求人如对该部分资金存有异议,可联系村委查账。
9.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华煜中梁首府壹号小区业主,交房一年多,储藏室一直未交付,无法入住也不应缴纳物业费,要求明确储藏室交付时间或者退还储藏室费用;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前来村2018年被列入棚改计划,至今没有施工,要求明确是否进行棚户改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1.关于储藏室问题。
经核实,中梁首府壹号项目施工图纸中没有储藏室,故未建设储藏室。
针对该问题,淄川区住建局已成立中梁首府项目处置领导工作小组,全力推进问题处置。
目前,该项目已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完成后将开工建设储藏室。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督导淄川区住建局全程跟进,争取早日完工、交付。
2.关于棚户区改造问题。
经核实,前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淄川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目前,已开工建设4栋安置楼、168套安置房。
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安置楼建设进度,按照工期进行施工建设,尽快完工、交付。
1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西五路尚美名苑小区业主,小区没有外出道路,现每天需要交费才能出小区,要求及时解决小区出行难问题并核实小区当时规划审批通过的道路。
张店区回复:依据批复的尚美第三城四期总平面图,尚美第三城四期用地(即尚美名苑小区)出入口开向南侧现状道路(即尚美第三城)。
经与尚美第三城橡树物业公司沟通,目前收费栏杆已拆除,出行道路畅通。
1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同事想从外地回淄博市过年,咨询疫情严峻形势下2023年春运交通出行如何有序规划公共交通。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2023年春运时间从1月7号(腊月十六)开始到2月15号(正月廿五)结束,共计40天。
预计2023年我市春运发送客运量将接近疫情前的七成。
为满足广大旅客出行、返乡需求,我市各客运站于2022年12月20日起开始预售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的长途车票,预售期为15天。
自“新十条”政策发布以来,我市客运市场逐步复苏,每日维持2%的客流增长;沂源、临淄、博山、高青、淄川长途汽车站已经陆续运营,客流量将逐步恢复到日常状态水平。
2023年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加强道路客运防疫管理,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的开展。
1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22年12月18日从张店区幸福城小区的丰巢下单邮政EMS快递,给孩子邮寄布洛芬和蛋白质粉等物品,其2022年12月23日要求撤单,但是从去年12月18日开始至今该快递显示在淄博市网络中心邮件处理车间,一直未发货也未回退,且揽收员告知能否发货时不负责、态度差,要求对揽收员工作态度问题进行查处,并核实从去年12月18日开始是否进行过发货,如正常进行发货,则要求对未将其商品发出问题给出合理解释,并协调尽快退还货物。
市邮政管理局回复:1.关于快递滞留问题。
诉求人于去年12月18日寄出邮件,该邮件到达淄博邮政处理中心。
受疫情影响,从业人员返岗率较低,处理中心邮件操作较慢,造成部分邮件滞留。
目前该邮件已按照诉求人要求撤单,并与诉求人协商投递时间与投递方式,将邮件退还诉求人。
2.关于揽收员服务态度问题,淄博邮政公司依据公司内部制度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提升用邮体验感,淄博邮政公司理赔诉求人500元,目前理赔已到位,诉求人无异议。
市邮政管理局责令淄博邮政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13.经开区市民反映:其是安康家园小区业主,2013年交房以来,每逢下雨小区路上积水半米深,且经常出现往电井、储藏室、电梯井内倒灌雨水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多次投诉反映未果,要求彻底解决雨水倒灌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核查,安康家园小区地势西高东低,排水系统薄弱,该居民楼栋正好位于地势较低位置,遇大雨易产生积涝,要彻底解决灌水和内涝问题,需对雨污管网进行清掏改造。
目前,该小区已出保修期,开发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公共区域维修需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动用维修资金,但部分居民未缴纳维修资金,也有部分业主认为是开发商建设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积水而拒绝动用维修资金。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经开区执法局和南定镇政府加强与小区居民协调沟通,尽快推动维修资金表决使用解决灌水和内涝问题。
1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店铺位置在华光路,今年政府统一更换牌匾,字体太小不显著,要求更换大号牌匾。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诉求人反映的是张店区华光路视觉一体化提升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
该项目由国内一流设计团队清美道合规划设计院进行设计,综合运用美术、艺术、技术、科技等手段,引入美学元素,按照美学比例进行设计,一户一特色。
诉求人的牌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并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其表示理解。
15.张店区市民反映:房镇镇解营村顺馨苑小区为旧村改造还迁房,现物业每月每车收取150元车位租赁费和30元车位管理费,但是小区内经常出现无处停车的情况,如想有固定车位则需要再缴纳150元的固定车位费,要求对该小区乱收费问题进行查处,并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未评星级,按照每平方1.17元收取物业费,但三星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07元,其认为收取的物业费过高,要求核实是否合规。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1.关于停车收费问题,经核实,2021年10月12日,解营村通过向村民代表征求意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通过《关于解营顺馨苑物业及停车收费标准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第六项按每户宅基地免收一车辆车位租赁费,但不免管理费,对第二辆以上的车辆,每月每车收150元车位租赁费和30元车位管理费。
根据《决议》内容,居民为停车方便可自愿每月再交150元,选取固定停车位使用。
2.关于物业收费问题,《决议》第一项住户物业管理服务费先期执行优惠价格1.17/平方米/月(含电梯费),以上收费均属于解营村自管且经过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符合流程,相关情况已与诉求人进行解释说明。
16.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昆仑镇奎四村东区一名低保户,可享受供暖季优惠30%取暖费的政策,目前已经全额交费至开创热力公司,但至今未返还优惠费用,要求协调尽快退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调查,前期供热公司依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川政办发〔2016〕7号),对低保对象每户优惠30%供暖费。
目前,该文件已经失效,相关政策已不再执行。
已向诉求人解释,其表示理解。
1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车站街道吉润雅庭小区业主,今年区政府有个惠民工程,给老旧小区安装公用充电桩,咨询其小区能否申请免费安装。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核查,该小区没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惠民工程。
目前,老旧小区建设充电桩的渠道有两种方式:一是需要小区业主自筹资金,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选好位置,方能建设安装;二是与第三方合作模式,需在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征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并选定合适位置和公示充电价标准,由第三方负责建设。
关于吉润雅庭小区安装充电桩事宜,市城市管理局已积极督促张店区及车站街道办事处,协调该小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公布两种安装方案,经业主表决意见确定安装建设方案后,再推动该小区充电桩建设。
1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凯瑞景园小区20号楼2单元业主,从2022年6月开始加装电梯,工程款、合同都已处理好,后期淄博美德电梯安装有限公司转包给山东华创电梯安装有限公司,施工进度太慢,且小区楼道玻璃全部拆除安装了钢结构,影响正常生活,要求加快安装进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实,该单元业主作为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于2022年6月与淄博美德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施工合同,此电梯安装的基坑工程、钢结构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
2022年11月,在打通墙体施工时遇到圈梁,需要修改设计,电梯安装公司要求增加工程费用,业主不同意,导致出现了合同纠纷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此事积极进行政策指导和服务,经多次协调,双方对于电梯安装费用问题仍无法达成共识,已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要求电梯安装公司履行合同、尽快安装,早日享受便捷生活。
1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龙喜花苑小区业主,家中有老人、儿童,垃圾运输车在凌晨三四点钟进行收运影响居民休息,要求调整垃圾收运时间。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协调,已安排垃圾清运公司调整生活垃圾收运时间,尽量在白天收运垃圾,如果确实需要晚上收运垃圾,会在每个小区外面设置垃圾中转点,在小区外把垃圾收走,最大程度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2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绿城百合玉兰园小区业主,一楼有商铺,开发时没有燃气、烟道,后期商户自行安装燃气,管道外露,油烟全部排放到小区住户处,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协调解决油烟违规排放问题并要求拆除燃气管道。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商户在室内安装家用油烟机(属于油烟净化设备)及燃气灶,非餐饮经营性质,属于正常生活使用。
关于燃气管道安全及拆除燃气管道问题,其为华润燃气公司设计安装并配备正规计量设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调查,前期该处一楼小微商户提出用气需求,华润燃气公司进行业务受理,委托设计院进行现场勘查设计。
小微商户对设计方案签字确认后,与燃气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款。
按照合同约定及流程组织小微商户天然气工程的施工、验收及通气等工作。
该项目已经备案,整体报装流程符合要求,管道设计和现场施工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已致电投诉人,解释相关情况,投诉人表示理解。
21.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高新区名士华府小区业主,去年12月验房时发现楼号被更改,告知是派出所更改的,要求调整为最初商定楼号。
高新区回复:根据《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施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位置示意图》等材料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门楼牌编号。
高新区公安分局经过核实发现,淄博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到公安机关申请门楼牌编号,而是于2021年7月份与部分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将自行编划的名士华府小区的楼号上报公安机关。
因其编划的楼号不符合门楼牌编划规定,故公安机关要求按照门楼牌编划规定进行编划。
2021年8月6日,淄博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门楼牌编划规定重新提交了名士华府坐落证明及所有楼号编划申请,公安机关审核通过,故重新编划后的楼号与之前购房合同中的楼号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因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未按规定执行,故要求其按照规定调整,公安机关无法再为其更新楼牌编号。
建议购房者按照合同相关约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2.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周村区大学城滨江一号小区业主,项目已停工半年,去年9月份下达了无限期停工通知书,且资金链已断裂,要求明确交房时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实,滨江一号项目位于周村区张周路以北,柳园路以东,由淄博融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共有四个地块。
截至目前,一号地块已全部开发,二号地块两栋住宅楼处于主体施工阶段,三号以及四号地块尚未开发。
目前,因开发企业经营问题,工程已经停工。
针对该问题,周村区人民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并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处置方案。
目前,周村区人民政府正在推动开发企业进行预重整,盘活项目资产,并整合各方资源,多渠道研究处置方案,争取尽快复工,早日交付。
同时,周村区住建局已经与该小区业主代表建立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答复业主咨询。
2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尚美名苑小区业主,求助把商业用电改成民用用电;解决小区出行难等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实地查看,该小区改电工程已在施工中,配电设备电表开关已安装完成,目前物业公司正对接供电部门推进一户一表安装工作,预计2月28日前完成改造。
张店区回复:经与尚美第三城橡树物业公司沟通,目前收费栏杆已拆除,出行道路畅通。
2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富力城小区业主,按五星级物业收费,但实际服务标准低且停车位少无法停车,租赁车位后物业费、停车费捆绑销售,导致居民缴费不便,求助协调单独缴纳。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调查,淄博富力城小区因地产公司配套(车位配比)不达标,物业费(2.37元/每平)是按70%向业主收取,剩余30%由开发公司补贴;因车位配比不足,导致部分业主租赁不到车位使用,并未出现物业费、停车费捆绑销售的情况。
已与诉求人解释沟通,其表示认可。
25.经开区市民反映:其居住在淄博铝厂生活区,原小区西门外张博路隔离带有个出入口被封堵,导致无法出行,要求协调解决出入难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经调查,张店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根据经开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求,于2022年8月下旬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隔离带开口进行封堵,其中包括该路口。
12月中旬,经开区督查室曾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此事,经开区建设局、张店交警大队、张店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南定镇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确定由经开区交安委组织专家论证研判,确定该路口改造方案,报请经开区同意后,各单位按照职责组织实施。
经了解,目前该路口改造方案已提交经开区审查,待审核通过后,公路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实施。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已向诉求人解释,其表示理解。
经开区回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位置位于S232张鲁线与淄博铝厂路口,该路口使用中央隔离护栏封闭,只准右转通行,造成行人出行不便。
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方便群众生活,张店区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要求,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具体包括拆除中央隔离护栏、增设隔离桩、增设警示标志及警告信号灯等,方案经过山东纳斯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研究论证。
具体由经开区建设局负责标线施划,增设信号灯、警示标识、人行横道激光安全警示系统等工作,由张店公路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拆除中央隔离护栏并设置隔离桩。
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
26.博山区市民反映:其客户利用中通快递从淄川发货到博山,快递从淄川中转到济南后又转到了博山,认为快件传递路线存在问题耽误时效,要求核实具体情况。
市邮政管理局回复:经核实,淄川中通快递上游转运中心是济南分拨中心,快件在济南中转后发往博山区,涉及快件传递路线不存在问题。
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能超过24小时,我局与诉求人沟通,其表示快件已收到,服务时限没有超过24小时,对此无异议。
27.张店区市民反映:翡翠书苑小区地下车库有两扇大门,影响车辆通行,咨询能否暂时拆除人防车库。
市人防办回复:小区车库内的人防门是人防工程建设的配套设施,人防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得随意拆除。
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应当报经工程所在地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人防法律法规已向诉求人做了详细解释,其表示理解。
2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名悦豪庭三期业主,2022年12月20日交房通知单上显示公摊面积增加,套内面积没变,咨询是否符合规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核实,金宅测绘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预测绘项目说明对其进行房产预测绘,半外墙预测取值为200mm,预测绘面积用于办理预售许可、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2022年8月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进行了房产实测绘,半外墙实测值为250mm,实测绘面积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
房屋公摊面积变大是由于墙体厚度增加,开发商增加了保温层厚度所致。
2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房镇镇佳和园小区业主,楼上住户将房子租住给十几位外卖人员,每晚12点左右各种噪音扰民,无法正常休息,整个单元都受影响,要求协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楼上居住着多位外卖人员,常住人口有5人,白天噪音少,晚上10点后偶尔聚会。
市城市管理局已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该室外卖人员沟通,其承诺以后生活中多注意,尽量减少噪音。
3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张店金科金鼎花园小区业主,2021年4月交房后,多次自行测得实际日照时间不足50分钟,卧室满窗日照时间均低于2个小时的标准时间,多次投诉反映未果,要求核查解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该市民所反映的金科金鼎花园,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全称为“集美嘉悦府一期项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竣工核实认可书分别在2018年4月和2020年11月核发,实际建设与原批规划相符。
2021年12月,该市民关于民用住宅冬季日照有关问题咨询和诉求信访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核实,形成《关于民用住宅冬季日照有关问题咨询和诉求的答复意见书》,针对该市民提出的日照分析具体哪间卧室、日照计算起止时间、日照时间是连续还是累计、小区规划是否依规审批等事项以及该市民所居房屋日照有关诉求进行了答复。
同时已告知其若对日照分析报告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3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健康活力城小区业主,2022年10月底交房后进户门质量极差,安装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要求协调更换。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现场核实,诉求人家中入户门存在表面划痕、上方缝隙过大等问题。
经协调,开发企业已为诉求人更换入户门和门锁。
3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上海路金科集美花园小区业主,居住在1楼,周围2户邻居家里污水上返,其了解到1楼管道应该是单独的,但是后期工人入户发现其家管道不是单独的,要求核查解决管道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过核实处理,现已将诉求人室内管道接至独立下水管道,其表示满意。
3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张钢集团重度工伤人员,2014年下半年到2020年底6年时间单位不给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咨询是否符合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通过查询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与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沟通,2014年下半年至2020年底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一直为诉求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我中心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进行了沟通,已将上述情况如实告知诉求人。
3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19年从威通集团交款购买淄博商厦南侧威通集团负一层商铺,至今没有动工交付,现该处杂乱无人管理,要求核实尽快交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实,该项目早已建设完成,项目的地下负一层已装修完毕,不存在没有动工或无人管理的情况。
经与诉求人沟通,也表示该商铺已建设完成,其主要是反映该项目的开发企业威通公司没有按照承诺返还租金问题。
经协调,威通公司表示待疫情稳定后,会对负一层商铺进行招商运营,并根据招商情况与业主洽谈租金返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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