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明确砌筑工程的标准做法,提高砌筑实测质量、观感质量、现场整洁度,从而提升客户对于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佛山公司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
3、编制说明本标准做法原则上要求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均按此做法执行。
4、砌筑工程标准做法4.1 原材料4.2 运输堆放要求4.3 图纸深化4.4 集中加工4.5 工作面准备4.6 工具准备4.7 砌筑过程4.8 特殊部位处理4.9 可视化管理4.10 完工清场4.11 管理动作4.11.1、构造柱、腰梁、反坎等二次构件必须经过监理验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4.11.2、总包、监理须每日抽查砂浆配合比,并存档影像记录和纸质文件;4.11.3、派专人在现场蹲点指导、监督,每周提交周报给监理部、项目部、品质中心。
4.12 质量标准4.12.1、第三方灰缝抽芯检测合格率必须在80%以上;4.12.2、正手墙面平整度偏差≤5mm,垂直度偏差≤5mm,房间方正偏差≤6mm,外门窗洞口尺寸偏差为[-5,5]mm;4.12.3、本标准未尽事项,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规程、万科相关标准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