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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宝贵的经验分享 | 某集团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2023-02-11 来源:断桥铝门窗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7 门窗网

核心提示:1.引言1.1目的为提升xx置地住宅工程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置地内部住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做到有规可依。1.2使用范围公司开发的新建住宅粗装修(毛坯房/初装饰)交楼工程,精装修房交楼工程将另行编制户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标准。1.3编制依据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质量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修订版)(2) 《住

最宝贵的经验分享 | 某集团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1.引言1.1目的为提升xx置地住宅工程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置地内部住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1.2使用范围公司开发的新建住宅粗装修(毛坯房/初装饰)交楼工程,精装修房交楼工程将另行编制户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标准。
1.3编制依据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质量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修订版)(2)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3)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85号(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7)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94]第392号)(8)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2.户内质量验收标准2.1室内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面)1) 主控项目(1)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100%无空鼓、裂纹;2) 一般项目(1) 地面表面密实,无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现象;(2) 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 踢脚线与墙面应结合紧密,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4) 对于有室内楼梯的,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 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3) 过程控制要求(1) 地坪施工前,应将砼楼板表面的浮浆、落地灰等清理干净,可使用铣刨机或凿毛机进行机械清理;(2) 水泥混凝土楼地面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密实,对于有地暖层的后浇地面,可采用直径150MM的铁辊碾子碾压密实;(3) 有防水要求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封堵无渗漏,应进行蓄水试验;(4) 施工完成地面应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5) 应特别注意入户门内开门时走道与入户地板标高的控制。
4) 设计要求(1) 粗装修地面应预留二次装饰层厚度,一般宜预留40~50MM,应明确公共走道与室内地面、室内地面与阳台、室内地面与厨卫间地面的节点标高。
(2) 底层卧室、起居室等居住空间地坪应有防潮的措施。
2.2室内墙面(抹灰工程)1) 主控项目(1) 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2)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时,应采取建筑抹灰用钢丝网加强。
(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应采用建筑抹灰用钢丝网,钢丝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 mm。
2) 一般项目(1)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抹灰均按照高级抹灰标准控制,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3) 过程控制要求(1) 抹灰前应检查房间方正;(2) 抹灰前应检查墙面结构,做到无裂缝、无渗漏;(3) 采用灰饼、拉线方法控制面层高度;(4) 基底应清理干净,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采用界面剂处理,防止空鼓。
2.3室内顶棚抹灰1) 主控项目(1)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2)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20mm时,应采用建筑抹灰用钢丝网防开裂及脱落。
2) 一般项目(1)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2) 抹灰的允许偏差:表面应平顺,阴阳角应方正、顺直;(3) 抹灰均按照高级抹灰标准要求:允许偏差项目:抹灰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为3MM。
3) 过程控制要求(1) 顶棚结构无裂缝、无渗漏;(2) 抹灰前应检查房间方正;(3) 楼板各洞口应封堵平整;(4) 采用灰饼、拉线方法控制面层高度;(5) 基底应清理干净,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采用界面剂处理,防止空鼓;(6) 顶棚应尽量采取打磨修补、局部抹灰的方法进行抹灰。
2.4室内腻子1) 主控项目(1) 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开裂和掉粉;(2) 腻子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一般项目(1) 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2) 腻子的允许偏差:3) 过程控制要求(1) 满刮腻子之前,应将基层缺陷修补平整;(2) 满刮腻子不少于两遍,第一遍腻子刮涂完成,应对表面打磨修补。
2.5入户门 (防盗门)1) 主控项目(1) 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2) 户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3) 户门的安装必须牢固;(4) 户门开启应灵活;(5) 户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6) 有消防要求的入户门应满足消防规范及验收要求。
2) 一般项目(1) 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2) 门表面不得有划痕、碰伤、污染;(3) 门的防撞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4) 户门隔声要求不低于25dB(国家标准);(5) 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3) 过程控制要求(1) 内开门时门扇距粗装修找平层不宜少于50MM;(2) 门框出墙面尺寸一致;(3) 门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门框无变形;(4) 成品门进场时表面应粘贴保护膜。
2.6户内门窗2.6.1 铝合金门窗1) 主控项目(1) 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2) 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3)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4) 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 门窗的“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6) 外窗隔声要求不低于30dB(国家标准)。
2) 一般项目(1) 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表面应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2) 玻璃无划花、破碎、气泡、起雾;(3) 门窗开启灵活,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4)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5)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6)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7) 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3) 过程控制要求(1) 门窗框边外露宽度一致;(2) 采用副框安装时,主副框的连接措施应有保证;(3)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4) 外窗台找坡规范,避免窗台积水;(5) 窗需在工厂内加工,横框、竖框型材要符合规范图集要求,严禁用小料拼装;(6) 外窗需与外墙一起进行淋水试验检查验收合格。
2.6.2 木门1) 主控项目(1) 木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 木门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3) 木门五金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2) 一般项目(1) 木门的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应顺直,与门结合应牢固、严密;(2) 木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3) 木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4) 门框出墙面尺寸应一致;(5) 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3) 过程控制要求:(1) 木门成品表面应粘贴保护膜。
2.7护栏和扶手1) 主控项目(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的材料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护栏和扶手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 护栏安装必须牢固;(5)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2) 一般项目(1)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2)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3) 设计要求(1) 临空高度在24 M以下的低层、多层 (六层及六层以下) 住宅,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以上的中高层、高层 (七层及七层以下)住宅,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2) 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2.8防渗漏2.8.1 外墙防渗1) 主控项目(1) 外墙应有防渗漏设计;(2) 墙面应无裂缝、无渗漏;(3) 在外墙抹灰完成后,防水层施工之前,用水管慢速淋水30分钟,无渗漏,并作记录;(4) 在外墙防水和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后,应进行外墙淋水试验;在外墙装饰全部完成后,在外墙顶部设置横向淋水带。
淋水后观察,内侧墙面及窗无渗漏、渗湿、印水等现象。
按各建筑气候分区淋水时间要求如下表:淋水管设置方法:淋水管管径宜为20mm,距墙表面距离宜为100~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左右,孔径5mm,孔间距10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3Kg/CM2或采用增压泵增压取水。
参考标准:国内一般淋水试验标准: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三~四层(有挑檐的每一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后进行目测观察检查。
香港外窗淋水试验标准:a.在户外将窗关闭严密后进行喷水测试;b.喷枪水嘴距离窗缝间300MM,持续喷水,水压30-35psi;c.在窗缝间往返移动喷嘴,顺序为:最低处水牙缝,中间水牙缝,最后是最高处水牙缝;d.窗框与墙体间缝每2米喷1分钟,其余缝每3米喷1分钟;e.在室内观察是否有漏水。
2) 过程控制(1) 砼外墙面抹灰前,应将外墙上螺栓孔、脚手架钢管孔用防水砂浆、混凝土塞填密实;(2) 砌筑外墙施工,应控制砂浆饱满度,在穿外架钢管处、施工电梯等后砌部位,应特别注意封堵质量,监理和承包商质检人员应进行验收。
(3) 门窗阳台口滴水线做法应符合要求。
(4) 对于涂料外墙面,在外保温设计时,其抹灰层应满挂建筑抹灰用钢丝网(保温板设计)或保温灰浆面层满铺玻纤抗碱网(保温砂浆设计)加强,防止抹灰层开裂及脱落。
2.8.2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1) 主控项目(1)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一般项目(1)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2)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3)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过程控制要求(1) 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封堵无渗漏;(2) 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1%),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 地面结构补洞完成后,进行结构试水,闭水时间为4小时,无明显渗漏;(4)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深度最浅处大于20 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无渗漏、渗湿、印水现象。
4) 设计要求:(1) 防水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水泥基防水涂膜;(2) 防水涂膜应选用环保性材料。
2.8.3 屋面防水1) 主控项目(1)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4) 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一般项目(1)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2) 卷材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和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3) 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4) 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5) 排气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
排气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6) 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并同与大气排汽出口相通。
找平层设置分格缝可兼做排汽道,排汽道间距宜为6m,纵横设置。
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一个排汽出口;(7)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8)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9)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10)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11) 平屋面分块蓄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深度不低于20 MM,无渗漏;(12) 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无渗漏。
3) 过程控制要求(1) 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细部构造做法符合规定要求,且密封严密无渗漏;(2) 防水层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积水现象;(3) 立管、套管、洞口处封堵密实无渗漏。
4) 设计要求(1) 防水层宜施工在结构面,保温层宜在防水层之上;(2) 保温材料宜选择憎水性材料;(3) 屋面防水应进行专项设计,明确各节点的细部详图。
2.8.4厨房排烟道1)主控项目(1) 垂直排烟道产品符合《住宅厨房排烟道》JG/T3028-1995;(2) 排烟道制品外表面平整、内表面光滑平整、无麻面、蜂窝和孔洞;(3) 排烟道制品端面应平整无飞边,且与管体外表面相垂直;(4) 排烟道应上下连接牢固、密封密实;(5) 止回阀阀板摆动灵活,关闭位置准确;(6) 烟道(包括排气道)伸出平屋面高度不小于0.6M,不低于女儿墙的高度;退层平台上的烟道应超过跃层外开门窗的上口;伸出坡屋面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烟道(包括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小于1.5M时,应高出屋脊0.6M; b) 烟道(包括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1.5M~3.0M时,应高出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M; c) 排烟道(包括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大于3.0M时,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M。
2)一般项目排烟道制品尺寸与形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3)过程控制(1) 安装前需检查楼板漏洞,要求位置正确,上下垂直对中,偏差处需先处理;(2) 管身连接平整,无裂纹;(3) 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4) 管身外抹灰层需满挂建筑抹灰用钢丝网;(5) 烟道安装完成应进行排烟验收,不得有漏烟。
4)设计要求(1) 垂直排油烟道的断面,应根据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确定。
垂直排油烟道应有防止油烟气回流和串烟的措施;(2) 垂直排油烟道出屋顶口,宜安装无动力风帽;(3) 水平排油烟道的设计,应隐蔽、美观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2.9空间尺寸1)主控项目室内净高偏差:比较国家标准:室内净高负偏差不超过18 MM,正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 MM;执行置地企业标准:室内净高负偏差不超过15 MM,正偏差不超过15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15 MM;室内平面净尺寸偏差:比较国家标准:室内平面净尺寸偏差不超过正负15 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 MM;执行置地企业标准:室内平面净尺寸偏差不超过正负10 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15 MM;房间方正偏差:国家标准:房间方正偏差不超过0.3% ,且不大于15 MM;2)过程控制(1) 主体结构尺寸准确、方正;(2) 粗装修施工应进行测量定位,控制房间净尺寸。
2.10安装工程2.10.1 给排水1) 主控项目A 给水部分(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明确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 给水系统交付小业主使用前必须进行分户进行水压试验并做好记录。
预留管口必须做好保护。
冲洗、消毒检验合格后用试水龙头通水。
(3) 给水管道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4) 直埋(金属)给水管道防腐: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
(5) 洁具给水管预留长度(距地面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如果设计没有明确要求则按如下规定执行,洗涤盆450mm,洗脸盆450mm,洗衣机龙头1100mm,浴盆630mm,燃气热水器1150mm,座便器、净身器200mm,淋浴器1150mm,洒水栓1000mm,直饮水器500mm,冷热水管之间距离为150mm。
(6) 给水工程所使用的管道、管道配件、阀类、水龙头、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给水管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B 排水部分(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2)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3) 生活污水铸铁、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
(1)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
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同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2)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其顶部高出建筑装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套管管径应大1~2号。
(4) 降板排水卫生间宜设置排水措施。
C 给水设备部分⑴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⑵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⑶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规范的规定。
D 卫生器具部分⑴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⑵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⑶ 卫生器具给水管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⑷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⑸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2) 一般项目A 给水部分⑴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敷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
给水管应敷设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敷设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⑵ 给水平管道应有0.2%~0.5%的坡度向泄水装置。
⑶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⑸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
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安装螺旋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
⑹ 室内冷、热水管道上、下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下方;垂直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右侧。
⑺ 薄壁不锈钢管嵌墙敷设与建筑物同寿命永久性管道,宜采用承插氩弧焊连接方式,焊接方法采用(TIG)。
避免使用卡压、卡套等机械接头。
不锈钢材或管件与碳钢构件之间的接触面,须用3mm厚橡胶衬垫或木块箍垫阻断,防止化学腐蚀。
⑻ 明装给水铜管、不锈钢管其外壁距装饰墙面的距离:公称直径10~25mm时小于30mm;公称直径32~50mm时小于40mm。
明装给水铜管、不锈钢管宜采取防结露措施,热水管应保温。
⑼ 嵌墙敷设的管径不宜大于25mm,在管线转折处,应预留5~10mm净空,补偿管路因热胀冷缩引起的伸缩变化值。
⑽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⑾ 管道与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b)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B 排水部分⑴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就符合下列规定: a) 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
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
安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b)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
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距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c) 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d)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⑵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
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⑶ 卫生间及厨房排水管道预留长度管口宜高出地面100mm并做好封口保护措施。
⑷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
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应安装1个固定件。
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⑸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⑹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b)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c) 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⑺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⑻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
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⑼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
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
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⑽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C 给水设备部分⑴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⑵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⑶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⑷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2.10.2 通风工程1) 主控项目A 通风机安装(1)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出口方向应正确。
b) 叶轮旋转应平稳,停转后不应每次停留在同一个位置上。
c) 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应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B 风管制作(1)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1)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 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b) 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100mm。
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c) 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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