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08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 年 4月 11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 年 4月 1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1,831,505.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6,965.55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417,696.56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351,546,190.4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363,856.35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5,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晓兵先生、胡旭东先生和周亚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 续聘期限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商议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中涉及的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申屠宝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5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三、 备查文件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2日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09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 年4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年4月 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太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1,831,505.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6,965.55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417,696.566,468,680.67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续聘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监事会2022年4月12日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0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5,36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95.4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4 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相关风险提示(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04月12日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1、人员信息(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张建新(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吕博文(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李勇平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博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
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仙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1、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