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电气10这部分讲电气方面的防火规定,共3节。
10.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0.1节讲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规定,共10小条。
10.1.1强条。
消防用电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有: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 一类高民用建筑。
消防用电包括消防控制室照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装置、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设施、设备在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用电。
一级负荷供电的情况记住吧。
一级负荷供电原则上要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
10.1.2强条。
消防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有: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4 二类高民用建筑;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这条里涉及的几个数字要有个印象。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