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过年了。
给大家分享真人真事,2018年6月27日,进入了一家叫墨尔诺无缝焊接门窗厂,当初进厂签合同是3个月为期限算是实习期吧,说是三个月实习期满了就转正买社保。
3个月过了转正了。
结果社保没买。
后面合同也不签了。
一直拖着不签。
当初想着不签也没什么,只要做了事能拿薪水就好了。
到了2019年11月提出辞职,拿了11月份的工资就不做了,后面某管理又让我去跑业务,看着年关将至又不好找工作就答应了,结果12月15日拿11月工资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多扣了500块钱,就打电话询问了一下之前的领导,领导回复让我回厂了再说(当时在外地出差)又等了5天,12月20号回厂了。
去找以前管理我的领导协商无果。
决定离开这个黑心老板的厂,1离开的时候我跟小老板发过微信说是不做了,上个月的钱没拿够,扣的莫名其妙,老板也同意了走。
结果到了昨天2020年1月14日拿12月份工资的时候(转为销售跑了20天业务)发现就我的工资没有到账,去找老板咨询,得到的答案是,我现在已经不管这些了,你去找你的直属领导,我又去问直属领导,给我的答案是扣光了。
询问怎么扣光的,说是买衣服(工作服)我就想笑了,工作服是公司发放给员工。
还需要员工出钱买?那剩下的钱呢?呵呵,剩下的钱回答的就更奇葩了。
你走之前没和我说。
然后按照销售管理的规章制度就全部扣除了,摆明了就是赖账一分钱都不想给了。
这样的厂我相信很多人也遇到了,很多人也想着,为了一点钱去闹不值得什么的,我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
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要留这样算了,今天是我,明天可能就是你,后天也可能是他,如果都是这样算了。
那还要劳工仲裁来干嘛?想着现在心里都是气,明天就去劳工仲裁了,现在只是发泄一下情绪。
希望在外打工的兄弟姐妹如果遇到同样的事,不要想着算了或者闹会丢人之类的。
没有什么丢人的,打工赚钱,不偷不抢,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自己凭劳动得来的那一份工钱而已。
最后曝光一下那个厂,名字叫墨尔诺静音门窗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伟昌铝材投资开的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