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L金属材料市场,鲁某的经营部“生意”很火。
这与他的 “朋友圈”大、人脉广直接相关。
圈里的“朋友”们需要解决发票问题时,都会来找他……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余姚市X金属材料经营部、Q金属材料经营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主犯鲁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涉案24名被告人(余姚当地受票企业的实际经营者)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1年~3年不等缓刑,并处4万元~15万元不等罚金。
至此,这起税警双方历时近两年时间查处的虚开大案落下帷幕。
经营部“火”得蹊跷2018年中旬,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接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下发的“打虚”交办案源,要求对余姚市X金属材料经营部(以下简称“X经营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进行调查。
接到任务后,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涉案企业实施针对性分析,寻找疑点线索。
办案人员调取了该经营部税务登记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财务报表数据等涉税资料。
X经营部于2017年6月19日开业,为个体工商户,2017年7月6日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址在余姚市L金属材料市场内,主要从事金属材料批发和零售,经营部登记信息显示负责人是70多岁的鲁某善。
办案人员了解到,该经营部日常涉税申报业务均由余姚K税务事务所代理。
从每月申报信息看,该经营部成立后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销售额累计已达到8000余万元,其进项采购金额也同比例剧增,但自2017年10月以来每月实际应纳税款额度均为零。
办案人员调取该经营部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进销项发票明细数据,整理分析后发现,该经营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江苏、山东、宁波等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87份,价税合计约7972万元,涉及税额约1152万元。
其中,678份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