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看资讯 >门窗常识>安信三通 | 防静电不发火地面标准溯源

安信三通 | 防静电不发火地面标准溯源

2023-02-11 来源:门窗加盟责任编辑:铝合金门窗 浏览数:6 门窗网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出“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静电不发火地面就是存放易爆易爆物品的甲类和乙类厂房仓库必备的化解安全风险、减少燃爆事故的有效措施。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在相关规范标准中,缺乏对防静电不发火地面完整的定义和阐述,需要联系上下文才能准确理解其真实涵义,这就给广大从业人员带来一定困惑,在实际工程中,常常断章取义,将防静电和不发火两个必备的功能割裂开来,只单纯强调了不发火地面,做成的地面只有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的功能,而没有防止静

安信三通 | 防静电不发火地面标准溯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出“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防静电不发火地面就是存放易爆易爆物品的甲类和乙类厂房仓库必备的化解安全风险、减少燃爆事故的有效措施。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在相关规范标准中,缺乏对防静电不发火地面完整的定义和阐述,需要联系上下文才能准确理解其真实涵义,这就给广大从业人员带来一定困惑,在实际工程中,常常断章取义,将防静电和不发火两个必备的功能割裂开来,只单纯强调了不发火地面,做成的地面只有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的功能,而没有防止静电火花的功能,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无法进行工程验收和正常使用。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GB 50515-2010明确指出“静电积累产生的火花会点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造成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危害。
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均应全部采用不发火的导(防)静电地面”,这种地面在业内一般简称为防静电不发火地面(也称为防静电不发火地坪或者防爆地坪)。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和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三个标准的要求,在设计防静电不发火地面时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面层必须采用不发生火花材料铺设2、面层材料的燃烧性能必须是A级(不燃)3、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含接地系统)在实际生产活动中,静电产生的火花出现的概率远远大于摩擦撞击产生的火花,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只是通过面层材料不发火性解除了摩擦撞击产生的火花的隐患,如果没有采取防静电措施,单纯铺设不发生火花的地面是无法起到真正作用的,话句话说,凡是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都应同时具备防静电功能。
但是很多国标中没有明确澄清两者之间的关系,甚至只片面地强调了不发生火花的地面,给从业人士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下面就将相关的标准条文罗列出来加以辨别,从中很容易看出问题所在:《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15“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及可燃蒸气的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面层。
当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生产天然气凝液的工艺装置区和液化石油气的汽车装车场地,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混凝土面层。
不发生火花的混凝土地面的作用如下:摩擦不发生火花。
避免穿带铁钉的鞋在行走中或者避免搬运钢瓶与地面摩擦发生火花;避免一般铁制物件或者工具跌落到地面碰击摩擦时发生火花。
有适合的硬度,减少被受撞击摩擦的机会。
表面平滑无缝,便于冲洗落在地上的残液以及其他杂质。
天然气凝液和液化石油气电阻率高,易产生静电,摩擦产生的电火花能将天然气凝液或液化石油气引燃或引爆。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灌瓶间和储瓶库的室内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可能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或在空气中能形成粉尘、纤维等爆炸性混合物的仓库,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输送液化石油气等甲A类液体的泵站,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 50737-2011“位于防爆区域内的房间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地面面层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灌瓶间和储瓶库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表层”;“在经常泄漏液化石油气的灌瓶间,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以避免因工具掉落、搬运气瓶与地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的危险”《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1-2016“燃烧设备间和燃气增压间、调压间、计量间的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2020年版)“鼓风机房应作不发火花地面”;“地下调压站的室内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天然气管道舱室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布置有LPG或LNG设备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地坪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是一项重要的防爆措施”《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2021年版)“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GB51208-2016》“煤气鼓风机室地面应设计为不发生火花地面”《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2009“有可能洒落火药、炸药药粉的仓库,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取样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2009“对火花能引起危险品燃烧、爆炸的工作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运输中有可能撒落药粉的隧道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 51157-2016“对于物流建筑中储存有易爆和易燃危险品的房间,其地面应采用不发火地面”;“储存有易爆和易燃危险品的房间因对静电火花敏感,特规定采用不发火地面”《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2019“有爆炸危险的甲类、乙类生产区,地面应有不发火、防静电措施”《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2008“易爆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防静电地面”《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2010“存在可燃粉尘的厂房或仓库应采用不发火花的楼地面”《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GB/T 51082-2015“当环境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介质时,地面应满足不发火花和防静电要求”。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GB 50492-2009“存放袋装对苯二甲酸的原料仓库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的材料”“生产装置厂房内的地坑面层,应采用不发火花的材料。
”“地坑内通风不畅,易聚积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其面层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GB 51209-2016“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间、分配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防静电地面”《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1-2012“溶剂房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GB 51136-2015“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间、配送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防静电地面”《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GB 50809-2012“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间、分配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防静电地面”《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1052-2014“气化室与相邻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爆墙分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隔墙上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外墙应有泄压设施,且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2020“调压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间,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GB/T 51082-2015“当环境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介质时,地面应满足不发火花和防静电要求”从以上摘录的标准条文可以看出,各个标准的编制单位对不发生火花的地面的理解和表述是不同的,混淆了地面的“不发生火花”与“不发火性”的关系,“不发火性”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摩擦不产生瞬时火花的一种性能指标;而“不发生火花”则是指地面要达成不产生火花的效果,除了具备不发火性还应包括避免产生静电火花的防静电性能。
“不发火性”在国标《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附录A中有明确的规定,即“即地面用直径为150mm的砂轮,转速最大为1000r/min,压力最大为20N情况下摩擦不产生瞬时的火花”,防静电性能在国标《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即对地电阻和点对点电阻的范围在1.0x104-1.0x109Ω”。
这个问题引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重视,已经委托相关单位着手编制行业标准《不发火砂浆》和《防静电不发火地坪》,近期将出版发行。
同样,在工程设计中普遍使用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也存在类似问题,包括05J909《工程做法》、08J907《洁净厂房建筑构造》、14J938《抗爆、泄爆门窗及屋盖、墙体建筑构造》、17GL201《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2J304《楼地面建筑构造》、19J305《重载及特殊重载、轨道楼地面》,这些图集的编制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也已着手修订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考虑到众多标准规范中只提及了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如果全部重新修订工作量大周期长,而且这么多年,业内人员已经习惯了这种表述方式,所以,不妨把不发火地面作为防静电不发火地面的简称,但要明确其同时具备不发火性和防静电性,只要修订一部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重新定义一下即可,在此抛砖引玉,希望国家相关部门予以重视,正本清源。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阅读下文 >> 中国艺术家把纸雕玩出“花”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menchuang.net/news/5829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门窗网

推荐新闻

更多

行业专题

更多行业专题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门窗网 【测试站】(c)2008-2022 MenChuang.net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