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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程创建 资料控制要点

2023-02-11 来源:防火门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7 门窗网

核心提示:第一节 资料检查总体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检查的重要性。工程技术资料是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符合性、可靠性、耐久性、使用功能的原始数据和证明,资料核查在鲁班奖验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个工程,无论最终的观感多么精细和完美,如果原始材料、检验试验、功能测试、隐蔽验收等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是无法判定为合格工程,更不能成为优质工程或精品工程。 2、检查依据。工程技术资料核查,在执行标准方面应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查。 2.1 许可条件。主要依据鲁班奖申报条件要求,现场进行相应的原件复核和查证。 2.2 工程契约

精品工程创建 资料控制要点

第一节 资料检查总体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检查的重要性。
工程技术资料是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符合性、可靠性、耐久性、使用功能的原始数据和证明,资料核查在鲁班奖验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个工程,无论最终的观感多么精细和完美,如果原始材料、检验试验、功能测试、隐蔽验收等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是无法判定为合格工程,更不能成为优质工程或精品工程。
2、检查依据。
工程技术资料核查,在执行标准方面应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查。
2.1 许可条件。
主要依据鲁班奖申报条件要求,现场进行相应的原件复核和查证。
2.2 工程契约。
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和变更签证。
2.3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包括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
2.4 鲁班奖要求。
鲁班奖是代表国家建筑工程最高水平,有许多高于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如桩基检测、全高垂直度等。
3. 遵循真实性原则。
资料应该遵循过程形成、及时真实、相互印证、可追溯的原则,严禁后补资料的现象。
4.检查资料要求。
4.1、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
4.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和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4.3、工程资料要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归档立卷,建立三级目录; 4.4、工程资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
5. 资料检查方式方法。
5.1组内分工协作、重点互查互补。
根据专业不同进行分工,结合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情况对重点、有异议项目和部位进行互查互补,组长应掌握重点。
5.2抽查、闭合方式。
要在很短时间内每一页都查到确实不现实,根据资料可追溯性要求,采用闭合式、相互印证式、追根溯源式复查方式进行检查查。
5.3重要性、功能性、安全性优先原则。
结合工程实际,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隐蔽、强制性条文项目,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打分、不得推荐。
7.1 桩基工程I类桩达到90%以上或有III、IV类桩。
7.2 沉降未稳定。
7.3 钢结构挠度超过设计允许值。
7.4 节能验收未通过。
7.5 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图和计算书未经设计单位确认。
7.6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
7.7 分部或分项工程资料存在有缺项。
7.8 其他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经小组评议达不到要求的项。
一、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 1、主要依据《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50021-2001)。
目的是查明、分析、评价拟建场地工程条件,为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提供所需的岩土工程开挖、支护、降水、持力层、基础形式等参数。
2、检查要点: 检查勘察报告原件,勘察结论是否明确,设计与主要内容和方法是否与勘察报告提出建议一致。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①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 ②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 ③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
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2 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复合地基检测记录 1、主要依据《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地基验槽记录:依据GB50202上述规范附录A进行核查。
主要检查验槽记录是否齐全(尤其是群体工程)、各方签字是否齐全、发现问题是否进行了相应处理;验槽内容和时间等。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地基形式(天然地基、地基处理工程、桩基工程)验槽要求的时间和内容不同。
设计要求地基处理工程应在地基处理完成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设计考虑桩间土共同作用的桩基础在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对桩间土进行检验、人工挖孔桩检验桩端持力层、大孔桩孔底岩土情况。
3、地基及基础处理记录。
主要检查地基处理记录、试桩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
4、地基承载力检验。
主要检查承载力检测代表数量、结论。
4.1检查结论要求:地基、复合地基、桩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桩身完整,I类桩90%以上,无III、IV类桩。
CFG桩复合地基,则需要既做桩身完整性(低应变),又要做荷载板试验来确定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或极限值。
根据《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第3.1.3条“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的规定,有以下要点应注意 (1)单桩承载力检测:(含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抗拨静载、水平静载试验等)承载力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2)桩身完整性检测:一类桩90%以上(桥梁工程95%以上), 4.2 地基工程检测要求: 4.1.4 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每300m2不应少于1点,超过3000m2部分每500m2不应少于1点。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4.1.5 砂石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等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3点。
有单桩承载力或桩身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 5%,且不应少于3根。
地基承载力检测方法有:静力触探、标准贯入、动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和静载试验法。
4.3 桩基工程承载力检测要求: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桩基检测分为试桩检测和工程桩检测。
3.1.2 当设计有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桩检测并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无相关试桩资料可参考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桩基; 3、地基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的桩基。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5.工程桩承载力检测要求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验。
5.1.6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在有经验和对比资料的地区,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桩基可釆用高应变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10根。
上述条文里所说的条件复杂或特殊桩是指: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但施工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 3)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5)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的群桩。
4.5 桩身完整性验收检测 作为普查性质的检测,低应变是可靠和准确的完整性检测方法。
根据《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桩身完整性检测有如下要求: 3.3.3 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验应符合: 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或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不少于20%且不少于10根。
2)每个柱下承台抽检数不得少于1根; 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在上述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成桩记录中充盈系数是与桩身完整性是有关连的,充盈系数正常值一般为1.10左右。
4.5 打入桩检测要求。
一般只进行承载力检测 挤土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挤土群桩是指在软土地基条件下布桩系数>6%时就可能产生挤土效应(其它场地土上抬也会产生拉力)→即后打的桩通过土壤孔隙水传递,使地基土的相互挤压、场地土上抬,造成对先打的桩产生向上的拉力,超载后使桩身断裂的现象。
桩基础承载力是检验桩抗压或抗拔力,通常采用静载试验确定;桩身完整性是检验桩的缩颈、夹泥、空洞、断裂等缺陷,通常采用钻芯法、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
单桩水平抗力检测,逐级水平加卸载判定桩身弯矩 单桩竖向静载承载力检测,检测单桩抗压极限承载力 单桩竖向抗拔力检测,逐级加载,通过位移判断 液压千斤顶加压,桩基给加压反力 高应变法:10%桩重或1%承载力值重锤自由落体锤击,获得动力系数,判定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法:小锤敲击桩顶,通过粘在桩顶的传感器接收应力波信号,反演分析速度与频率信号,判定桩身完整性 声波透射法:桩内预埋声测管,作为超声脉冲发射与接收通道,沿竖向逐点测量,判定完整性。
钻心法判定桩长、强度、沉渣长度。
1、检查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检查沉降观测报告。
观测点数量、位置、观测次数、沉降量、沉降差、沉降曲线是否稳定。
2.1 观测点布置。
位置合理便于观测,符合设计要求。
2.2 测量次数。
2.3 是否稳定。
3.1.1下列建筑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 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 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 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3 沉降观测记录,最后100天沉降速率 观测次数应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7.1.5 条规定: (1)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荷载增加情况确定。
民用高层建筑宜每加高2层~3层观测1次,工业建筑宜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若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1次; 3)施工过程中若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月~3月观测1次。
(2)建筑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确定。
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次~4次,第二年观测2次~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
(3)观测过程中,若发现大规模沉降、严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等,或出现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应提高观测频率,并应实施安全预案。
沉降观测结论不明确 沉降观测曲线未未定 是否稳定应符合:第7.1.5条4款规定。
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相关城市沉降稳定指标可供参考: 北京、济南接近稳定时的周期容许沉降量1mm/100d,稳定控制指标<0.01mm/d。
天津3mm/半年,稳定控制指标0.017~0.01mm/d 西安1~2mm/50d,稳定控制指标0.02~0.04mm/d 上海2mm/半年,稳定控制指标0.01mm/d。
建筑物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确定。
沉降曲线图形应该与沉降低数值相匹配,趋于稳定的沉降曲线应呈收敛状,线型为基本平直。
4 回填土密实度的检测报告 1、检查依据:《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土工合成材料取样和式样标准》GBT/13760-2009。
2、检查要点:查击实试验报告、分层取点平面图、分层厚度、压实系数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地基与基础规范有如下要求: 9.5.1应根据试验确定含水量控制范围、压实系数、虚铺厚度等施工参数。
5 混凝土、砂浆、防水砼检测报告及统计评定 1、检查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1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8-2011 2、主要检查。
桩基础、防水混凝土、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和统计评定结果,对取样代表数量、部位和评定结果检查。
3、采用闭合抽样方法,抽取代表楼层或部位,对其应用的相应原材、配合比、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实体检测记录等进行全面的可追溯闭合检查。
4、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
5、其它性能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耐久性、抗冻性,有特殊工程要求时进行检查。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8-2011有如下条文: 5.1.3 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m3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
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4.1.11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釆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釆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15有如下强条应关注: 7.3.5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稠度抽样检验记录。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15 7.3节 混凝土拌合物的如下条款,氯离子含量是对拌合物中含量的检测。
7.3.3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査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査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离于、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有如下要求: 4.1.7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防水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含既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m3 6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检查依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防水效果检查资料应包括:塌落度、隐蔽验收记录尤其是施工缝、后浇带、管根等防水做法隐蔽记录、防水检查展开图等。
4.1.13 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3处。
4.1.8 防水混凝土釆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4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5.3.4 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水中养护14d后的限制膨胀率检验报告。
7 材料、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进场的复验报告 1、检查内容。
对结构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检验报告、复试进行闭合式抽查。
2、主要复查:钢筋、直螺纹套筒、砌块等检验报告和复试记录,确保用材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筋曲强比、直螺纹形式检验报告、新型材料评审报告等。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有如下条文: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釆用HRB335E、HRB400E、HK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 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关于带“E”钢筋的规定:其目的是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在地震力作用下保证结构有一定的延性,能有效传递地震力,不能产生塑性铰。
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砼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
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
除应满足相应牌号钢筋的力学性能指标外,还应满足以上3点的力学指标。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3.4 盘卷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 其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 主体结构全高垂直度偏差值 主要检查全高垂直的检测记录。
主体结构全高和标高控制应符合下表要求。
9 图纸会审、隐蔽工程记录 1、检查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中发现问题是否已完善。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主要检查钢筋隐蔽记录尤其是悬挑构件等特殊部位钢筋隐蔽记录;防水重点部位隐蔽记录。
关于防水及钢筋隐蔽在地下防水混凝土工程规范和混凝土规范中有明确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规定: 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北 京 中 程 标 培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关于隐蔽验收的要求: 5.1.1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预埋件的规格、效量和位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关于隐蔽验收的要求: 同条件试件强度检测记录,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 主要检查同条件试块记录和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包括同条件试块、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结构位置与尺寸等。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0.1节结构实体检验有如下要求: 10.1.1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 北 京 中 程 标 培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
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顼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1、同条件试块强度检测 10.1.2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C: C.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 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4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2、钻心取样。
按照混凝土规范附录D有如下要求: D.0.7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构件,当符合下列规定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可判为合格; 1 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8%; 2 三个芯样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0%。
3、保护层检测。
按照混凝土规范附录E有如下要求: E.0.5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 2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 梁允许最大偏差+10,-7mm;板允许最大偏差+8,-5mm。
11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砌体锚固钢筋拉拔检测记录 主要检查钢筋直螺纹、电渣压力焊等连接试验报告,直螺纹钢筋连接的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检验报告、现场取样报告应齐全;砌体植筋拉拔试验报告。
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力学性能、弯曲性能检测合格。
按照《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钢筋型式检验、工艺检验和现场取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5.0.1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1 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 套筒材料、规格、接头加工工艺改动时; 3 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6.1.2 钢筋丝头加工与安装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7.0.2接头工艺检验应针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钢筋进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或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7.0.5 接头现场抽检项目应包括极限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
抽检应按验收批进行,同钢筋生产厂、同强度等级、同规格、同类型和同型式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砌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应有如下要求: 9.2.2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
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9.2.3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
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
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与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
12 钢材、连接件,防火、防腐涂料等进场验收及复试报告 1、检查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检查内容:原材及连接材料检验报告及现场复试报告,原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钢结构原材主要包括钢材、钢铸件、焊条、焊丝、连接螺栓(大六角、扭剪型高强、网架用高强螺栓)、焊接球、螺栓球等。
钢材、焊接材料、防腐涂料复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釆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5.3.2 用于重要焊缝的焊接材料,或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时焊丝宜按五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焊条宜按三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
4.9.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3 高强螺栓连接副相关检测报告,预应力结构相关检测记录 1、检查高强度螺栓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
2、高强度螺栓扭矩检测报告。
3、高强度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
4、刚强度螺栓硬度检测报告。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有如下检测要求。
4.4.1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4.4.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
4.4.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
6.3.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
其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4.5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对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
14 焊接工艺评定,焊缝检测记录 1、检查焊工考试操作上岗证。
2、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检查缝探伤检测报告。
钢结构规范有如下要求: 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5.2.3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探伤比例为一级焊缝100%,二级焊缝20%。
5.1.3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II III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II III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 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表5.2.4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15 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及设计有要求的球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金属屋面抗风等相关试验报告 1、检查球节点载力检测报告。
12.3.3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焊接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及其匹配的钢管焊接成试件,进行轴心拉、压承载力试验,其试验破坏荷载值大于或等于1.6倍设计承载力为合格。
2 螺栓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最大螺栓孔螺纹进行抗拉强度保证荷载试验,当达到螺栓的设计承载力时,螺孔、螺纹及封板仍完好无损为合格。
2、检查抗风揭试验报告。
机场、体育场、火车站等金属屋面工程,应进行抗风揭试验。
目前主要采用实验室静压箱法进行检测。
依据《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程》GB50896-2013附录D 压型金属板座面系统抗风揭实验方法进行检测,要求如下: D. 1 一般规定 D.1.1 测试压型金属板系统的抗风揭性能应采用专用的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抗风揭试验装置进行。
D.1.2 本试验应采用完整的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进行试验。
D.1.3 完整的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应包括压型金属板屋面面板、支承结构、固定支架及紧固件。
D.1.4 本试验方法应模拟屋面系统承受向上静风荷载工况下屋面系统的稳定性,测试并评估在保证屋面系统完整性下系统各个构件的极限强度。
测试样品尺寸应与试验装置尺寸吻合。
16 钢结构构件跨中和悬挑端最大挠度值(与设计、规范允许值相比较) 1、检查挠钢结构度检测报告。
检测点、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2.3.4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鲁班奖工程宜控制不超过1.1倍) 检査数量:跨度24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跨度24m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
17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查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主要分部工程和子分部工程验收和评定表检查。
分部验收签字是否齐全,检验批划分是否正确,尤其是专项分包的子分部分项资料是否齐全,检测数据填写是否正确等。
二、防水、装饰装修、幕墙工程 1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2 防水隐蔽验收记录,淋水、蓄水等试验记录,大雨观察记录 3 装饰材料进场验收及复试报告 4 有环境要求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石材放射性,人造木材、木地板等甲醛释放量) 5 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大芯板、壁纸、壁布燃烧性能) 6 安全玻璃材质证明及性能检测报告,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7 外墙面砖现场粘结强度拉拔试验 8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表3-7-2 建筑与结构资料 —— 9 幕墙设计计算书、设计深化的认可文件 10 幕墙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复验,后置埋件拉拔试验 11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试验,石材幕墙抗冻融和弯折强度检验,金属幕墙剥离强 度检测等报告 12 幕墙性能检测(气密、水密、抗风压、平面变形)报告 13 设计有要求的幕墙性能(保温、隔声、防撞击等) 14 幕墙淋水试验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1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1、主要检查依据。
《地面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检查内容。
检查地下室、室内多水房间及屋面卷材类、涂料类防水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进场复试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出厂检验报告批次、类别、物理性能与设计要求一致。
对防水材料主要物理性能按要求应进行复试。
《地面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有如下规定: 4.10.9 隔离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0.10 卷材类、涂料类隔离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对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有如下要求: 3.0.6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 防水隐蔽验收记录,淋水、蓄水等试验记录,大雨观察记录 1、检查内容。
地下室、室内、外墙防水隐蔽验收记录,蓄水、淋水试验记录和雨后观察记录。
2、隐蔽验收记录要求:隐蔽验收记录内容填写应齐全,材料、坡度、上翻高度、细部处理等应填写齐全、认真。
3、蓄水淋水试验记录齐全。
室内防水层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面层进行泼水试验。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査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3.0.24 3检査防水隔离层应采用蓄水方法,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得小于1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层应采用泼水方法。
3 装饰材料进场验收及复试报告 1、主要检查依据。
应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应用量、使用功能、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和重点检查。
2、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报告及复试。
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吊顶、门窗等工程的原材检验或复试报告。
地面工程的石材、地毯、涂料、木地板地面;防火门、成品门;墙面石材、面砖;吊顶材料等。
材料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其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相关标准。
同一工程、材料、厂家、规格、批次应齐全完整。
3、装饰装修改变结构时的设计认可文件。
《地面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有如下要求。
3 0.4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材、胶粘剂、涂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或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材料进场时应具有检测报告。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有如下要求。
3.1.4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 有环境要求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石材放射性,人造木材、木地板等甲醛释放量) 1、检查出厂放射性检测报告。
石材类应有放射性检测报告,自流平、涂料、塑料板、地毯、木地板等应有有机化合物、甲醛检测报告。
2、检查材料复试报告。
根据设计和相关要求,复查有关装饰装修材料进场复试报告。
《地面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有如下要求。
5.8.7 自流平面层的涂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吿: 1 水性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2 溶剂型涂料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苯二异氫醛酯(TDI)。
6.3.5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北6.6.9 塑料板面层釆用的胶粘剂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吿: 1 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貢机化合物(VOC)、苯、甲苯 +二甲苯; 2 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6.9.8 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地毯、衬垫、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甲醛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吿。
装饰装修规范GB50210规定: 7.1.3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5 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大芯板、壁纸、壁布燃烧性能) 1、主要检查依据。
《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18、《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2、检查主要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包括地毯、壁布、壁纸、吊顶等材料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检查其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要求。
同一工程、材料、厂家、型号、规格、批次一次,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齐全。
3、检查重点部位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重点部位主要有出入口门厅、电梯前室、厨房、消防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其材料应达到A级要求,所以不能随意装修。
4、检查现场处理的装饰材料防火性能复试报告。
现场对材料进行防火处理或对原有防火性能破坏的,或设计有要求的应进行复试。
防火设计规范GB50222-2017规定的主要部位有以下要求: 4.0.4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岀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岀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5琉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6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釆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釆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8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 4.0.9消防水泵房、机械加压送风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0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堵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11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GB50354-2005防火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现场复试有: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检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3.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2 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4.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2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6.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6 安全玻璃材质证明及性能检测报告,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1、主要检查依据。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411-200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2、检查玻璃性能及材质报告。
安全玻璃有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玻璃品种、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进口玻璃应有商检证明。
3、检查窗三密性检测报告。
窗子应检查水密、气密、抗风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严寒寒冷地区应对气密性做现场检测。
按照《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安全玻璃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 2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7.2.2 室内隔断应使用钢化玻璃。
7.2.3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 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 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 6.38mm 的夹层玻璃。
7.2.4 室内浴室有框玻璃应使用厚度不小于8mm钢化玻璃,无框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钢化玻璃。
7.2.5 安全玻璃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 1 设有立柱和扶手,栏板玻璃作为镶嵌面板安装在护栏系统中,栏板玻璃应使用夹层玻璃; 2 栏板玻璃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护栏系统, 其栏板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不大于5m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2)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采用此类护栏系统。
7.2.7 2当室内饰面玻璃最高点离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时,应使用夹层玻璃; 8.2.2屋 面 玻 璃 或 雨 篷 玻 璃 必 须 使 用 夹 层 玻 璃 或 夹 层 中 空 玻 璃,其 胶 片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0.76mm。
9.1.2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必须进行均质处理。
7.3.2根据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可采取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
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应采用可靠护栏。
6.2.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6.2.3 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 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 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査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査不少于3樘(件)。
6.2.6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7 外墙面砖现场粘结强度拉拔试验1、主要检查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18,《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15,《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测标准》JGJ110/T-2017。
2、检查外墙面砖吸水率及冻融循环检测报告。
使用陶砖时,应进行吸水率及冻融循环试验。
3、检查拉拔试验报告。
拉拔部位、数量及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按照《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15有如下要求: 5.1.3 外墙饰面砖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应采用设计要求的外墙饰面砖和粘结材料,在待施工的每种类型的基层上应各粘贴至少1㎡饰面砖样板,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检验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合格,并应经建设、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确认。
5.1.4 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所用材料和施工工艺必须与施工前粘结强度检验合格的饰面砖样板相同。
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测标准》JGJ106-2017有如下要求: 3.0.4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施工前应对饰面砖样板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 每种类型的基体上应粘贴不小于1m2饰面砖样板,每个样板应各制取一组3个饰面砖粘结强度试样,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
3 大面积施工应采用饰面砖样板粘结强度合格的饰面砖粘结材料和施工工艺。
3.0.6 现场粘贴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应以每500m2同类基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OOm2应为一个检验批。
每批应取不少于一组3个试样,每连续三个楼层应取不少于一组试样,取样宜均匀分布。
3.0.7 当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采用水泥基粘结材料粘贴外墙饰面砖后,可按水泥基粘结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时间或样板饰面砖粘结强度达到合格的龄期,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
当粘贴后28d以内达不到标准或有争议时,应以28d〜60d内约定时间检验的粘结强度为准。
8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主要检查依据。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2、检查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抽样数量、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0.12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
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6.0.13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9 幕墙设计计算书、设计深化的认可文件 1、主要检查依据。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2、检查幕墙计算书及图审。
幕墙是否有专项设计及计算书,设计图纸是否经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审核确认,盖章、签字是否齐全。
3、室内装饰装修或深化设计。
装饰装修设计文件是否对原设计进行了改变,进行专项设计的,原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有如下要求: 11.1.2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抽查合格证明;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验报告; 5 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6 封闭式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7 注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接地点之间的电阻检测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组件和面板的加工制作检验记录; 11 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2 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 13 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北 京 中 程 标 培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北 京 中 程 标 培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 幕墙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复验,后置埋件拉拔试验 1、检查幕墙材料合格证及复试。
主要检查龙骨构件、连接件原材报告、结构胶邵氏硬度、中空玻璃等材料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室内石材放射性检测等进场复试是否齐全,代表批量是否明确等,进口钢材、玻璃、胶等应有国家商检部门商检证。
2、检查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有如下材料复试要求: 11.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木纤维板、纤维水泥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弯强度;严寒、寒冷地区石材、瓷板、陶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冻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剥离粘结性试验;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4 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5 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6 铝材、钢材主受力杆件的抗拉强度。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要求后置埋件应进行拉拔试验。
5.5.4 玻璃幕墙立柱与主体混凝土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放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預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11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试验,石材幕墙抗冻融和弯折强度检验,金属幕墙剥离强度检测等报告 主要检查内容:检查胶的相容性试验报告、幕墙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检查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性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商检证,石材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测报告,石材抗折性检测报告,严寒寒冷地区石材抗冻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有如下要求: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抽査合格证明;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验报告; 2 石材、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木纤维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弯强度;严寒、寒冷地区石材、瓷板、陶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冻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按照《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有如下要求: 3.2.2 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
3.1.2 金属与石材幕墙所选用材料的物理力学及耐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1.3 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
橡胶条应有成分化验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
3.2.6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冲洗或用水和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型的化学清洁剂清洗石材。
3.5.2 同一幕墙工程应釆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
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5.3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有如下要求: 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接必须采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6.2硅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捡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能进行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12 幕墙性能检测(气密、水密、抗风压、平面变形)报告 1、检查幕墙四性检测报告。
幕墙主要性能有7项,其等级和检测项目是由设计确定,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和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测一般在设计完成批量生产前进行,超过一定面积或比例时,现场抽样进行四性复试检测。
2、检查幕墙现场检测报告。
有特殊要求或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现场抽样性能检测。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有如下要求: 4.2.1 幕墙性能包括以下项目: 1 风压变形性能;2 雨水渗漏性能;3 空气渗透性能;4 平面内变形性能; 5 保温性能;6 隔声性能;7 耐撞击性能。
一般情况下主要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
4.2.2幕墙的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建筑物的高度、体型及周围环境进行确定。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有如下要求: 4.2.3幕墙抗风压性能应满足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变形不超过规定值,并且不发生任何损坏。
4.2.4有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要求时,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3级。
4.2.10玻璃幕墙性能检测项目,应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必要时可增加平面内变形性能及其他性能检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07有如下要求: 5.2.4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当幕墙面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
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
试件设计应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
气密性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13 设计有要求的幕墙性能(保温、隔声、防撞击、露点、可透射比等) 1、检查幕墙性能检测报告。
幕墙一般做四性检测,其它性能是否要求检测,应根据设计确定。
幕墙防火检验一般均为观察检验,保温性能检测应符合节能工程规范要求。
2、对设计有要求的,检查幕墙玻璃露点、可透射比、保温、放撞击等性能检测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07有如下要求: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材料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有如下要求: 4.4.1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层应釆取隔离措施,并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且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 幕墙的防火层必须釆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不得釆用铝板; 3 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有如下要求: 4.4.4人员流动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量明显的警示标志。
14 幕墙淋水试验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1、检查幕墙隐蔽验收记录。
隐蔽验收部位、内容、签字是否齐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对隐蔽验收有如下要求: 11.1.4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 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6 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7 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8 单元幕墙的封口节点。
2、检查幕墙现场淋水试验报告。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 235-2011 淋水试验的部位应根据工程实际由设计单位确定,每种幕墙系统不少于3次,部位应选择易渗漏、室内易观察或高层建筑不同高度处,试验应包括垂直缝和水平缝。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中规定: 8.0.4幕墙抽样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漏检验应按每100m2幕墙面积抽查一处,并应在易发生漏雨的部位如阴阳角等处进行淋水检查。
四、节能资料 1 墙体、屋面、地面、幕墙等保温材料规格、性能与设计一致性(抗压强度、 燃烧、导热系数、密度) 30 2 保温材料与基层粘接拉拔试验,保温后置锚固件拉拔试验 10 3 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报告 10 4 外窗气密性实体检测报告 10 5 机电系统设备与材料节能检测报告 10 6 机电系统节能检测报告 10 7 节能分部验收记录 10 1 墙体、屋面、地面、幕墙等保温材料规格、性能与设计一致性(抗压强度、 燃烧、导热系数、密度) 2 保温材料与基层粘接拉拔试验,保温后置锚固件拉拔试验 3 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报告 4 外窗气密性实体检测报告 1 墙体、屋面、地面、幕墙等保温材料规格、性能与设计一致性(抗压强度、 燃烧、导热系数、密度) 1、检查保温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包括出厂合格证、进口材料中文说明书和商检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的型式检验报告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墙体保温材料使用成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检验报告中应有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严寒寒冷地区保温粘接材料应进行冻融试验。
5.1.7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北 京 中 程 标 培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检查现场见证取样报告。
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试,数量为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不少于3组。
按规范附录A执行。
3、墙体保温材料复查要求。
对于墙体保温材料使用成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检验报告中应有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严寒寒冷地区保温粘接材料应进行冻融试验,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应作拉拔试验,后置埋件应作拉拔试验。
4.1.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是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4.2.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4、屋面保温材料复查要求。
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及现场复试报告。
7.2.2屋面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2.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7.2.6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地面材料复查要求。
检查地面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和现场复试报告。
8.2.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2.3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6、节能工程专项是否方案。
应有专项方案,新型材料应经专家论证方案内容应齐全。
3.3.1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 外墙保温材料与基层粘接拉拔试验,保温后置锚固件拉拔试验 检查拉拔试验报告。
复查保温材料与基层、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
取样数量执行相关专业标准或合同约定。
4.2.7 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3 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报告 检查现场实体检测报告。
保温工程现场实体检验报告主要有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检测报告,检测数量、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5.0.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4 外窗气密性实体检测报告 复查窗气密性检测报告和各项性能报告,地域不同,检测内容要求不同。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07有如下要求: 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 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 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14.1.4 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1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2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
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14.1.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14.1.5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14.1.6 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取样。
三、管理资料 序号 复查内容 1 竣工图 2 施工组织设计,创优策划,防水、幕墙、钢结构等关键过程专项施工方案 3 施工日志等施工管理资料 4 资料三级目录及组卷情况 5 工程总包和专业分包合同文件齐全、有效 。
1 竣工图 1、检查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GB/T50328-2001 2、竣工图是否齐全。
检查竣工图是否齐全,尤其是专业分包项目。
3、设计变更标注是否齐全。
随意抽取设计变更进行核对,看是否在竣工图上进行了标注说明,平面形式变化、结构变化、重大变更或图面修改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图纸设计确认。

4、检查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是否已盖,图签内容是否齐全完整。
2 施工组织设计,创优策划,防水、幕墙、钢结构等关键过程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1、检查依据。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2、编审批手续。
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审批意见是否明确,签字是否齐全。
3、主要内容。
包含主要内容是否完善,群体工程或大型项目应该有施工组织总设计,对整个项目起统筹、总控制作用。
单位工程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均由相应技术负责人签证。
对工程的管理目标是否明确且与其它资料一致。
4、是否实行动态管理。
结合施工进度、重大变更应进行计算调整是否进行逐级交底。
创优策划 1、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 )、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 )。
内容完整性和针对性。
以上几本规范都提到了质量计划的内容,但关于创优策划没有明确规范要求。
实际核验时经常发现没有针对性。
我个人认为应包括以下内容且由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便于协调各方资源。
编制依据 工程特点难点 技术质量目标 工程概况 组织管理及措施 培训安排 技术管理与策划 总结改进 实体质量控制 专项施工方案 1、检查依据。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和住建部37号令31号文。
2、编制方案是否齐全。
抽查项目编制方案清单,是否按要求均编制了专项方案。
3、危险性较大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
4、方案内容及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
3 施工日志等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 1、检查施工日志记录是否齐全。
施工日志时间段应包含施工全过程,应是整理完善的项目总体施工日志。
2、与其它资料可追溯性。
采用闭抽查的方法,检查与其它资料记录的时间、天气状况、检验试验、重要节点、关键过程、内容的一致性。
如隐蔽验收、屋面雨后观察、材料复验等。
3、每日发生事项记录完善性。
施工日志往往存在后补现象,每日发生的人、材料、质量安全事项记录不全,无法反映过程真实情况。
其它应检查的管理资料 1、图纸审核。
各专项图审是否齐全,图审问题是否进行了整个。
施工日志时间段应包含施工全过程,应是整理完善的项目总体施工日志。
2、专项验收资料。
节能、水质、人防等专项验收资料。
北 京 中 程 标 培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 资料三级目录及组卷情况 1、检查依据。
各地资料整编要求。
2、目录是否清晰便查。
资料目录应完整、清晰,有册目录及总目录。
一般情况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
节能工程单独组卷。
5 工程总包和专业分包合同文件齐全、有效 专业分包合同及主要内容、施工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主要有防水、幕墙、装饰装修等。
总承包管理允许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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