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看资讯 >门窗常识>10家网络家政服务测评!涉及e家帮、阿姨帮、天鹅到家等

10家网络家政服务测评!涉及e家帮、阿姨帮、天鹅到家等

2023-02-11 来源:门窗之家责任编辑:防盗门 浏览数:7 门窗网

核心提示:通过手机下单就能便捷地预约钟点工、保姆网络家政服务成为新潮流“网购阿姨”的服务质量是否能达到消费者的预期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网络家政平台服务评测结果本次活动征集了30户普通住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手机在10家网络家政平台的微信小程序及APP平台下单的形式,进行上门清洁玻璃服务。测评的10家网络家政平台分别为:58同城到家精选、e家帮、阿姨帮、到家客、到位、好慷在家、家政帮、今往、天鹅到家、助家生活。测评结果01 守时方面家政服务人员按照预约时间上门占比为83.3%,其中阿姨帮、到家

10家网络家政服务测评!涉及e家帮、阿姨帮、天鹅到家等

通过手机下单就能便捷地预约钟点工、保姆网络家政服务成为新潮流“网购阿姨”的服务质量是否能达到消费者的预期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网络家政平台服务评测结果本次活动征集了30户普通住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手机在10家网络家政平台的微信小程序及APP平台下单的形式,进行上门清洁玻璃服务。
测评的10家网络家政平台分别为:58同城到家精选、e家帮、阿姨帮、到家客、到位、好慷在家、家政帮、今往、天鹅到家、助家生活。
测评结果01 守时方面家政服务人员按照预约时间上门占比为83.3%,其中阿姨帮、到家客、到位、好慷在家、天鹅到家、助家生活6家平台服务人员均能“如约而至”,且最早的提前了20分钟到达。
02 服务规范性方面家政服务人员穿着工作服的占比为66.7%,其中,到位、好慷在家、家政帮、天鹅到家4大平台统一着装率为100%。
家政服务人员进门自备鞋套的占比为86.7%,其中e家帮、阿姨帮、到位、好慷在家、家政帮、天鹅到家、助家生活7家平台服务人员进门自备鞋套率为100%,且上门服务自备专业清洁工具、清洁过程对工具配备安全保护绳的占比为93.33%。
在完工后清理现场的占比为70%,其中阿姨帮、好慷在家、天鹅到家、助家生活4家平台完工后现场清理率为100%,58同城到家精选、到位、家政帮、今往4家平台完工后现场清理率为66.7%,到家客完工后现场清理率为33.3%。
03 服务性价比方面主要通过价格比对、服务效率、清洁程度做了测评:-价格比对-网络家政平台计费方式没有统一标准,计费方式多样,有套餐优惠、储值卡、包年次卡、打折券等优惠形式。
各平台“擦玻璃”服务网上公开报价汇总如下:本次服务评测实际消费情况显示,各平台“擦玻璃”服务平均收费价格为10.39元/平方米,其中到位、家政帮、助家生活的收费相对较低,基本在每平方米在5-10元之间;58同城到家精选、e家帮、到家客、好慷在家、今往和天鹅到家6家平台收费在每平方米10-15元。
实际收费情况汇总如下:-服务效率-本次评测的服务效率指根据实际清洁区域面积与计费服务时长相比,得出每平方米的工作时间。
计算结果显示,“到位”的家政工作人员每服务一平方米的玻璃需要4.7分钟,服务效率位居第1名。
服务效率汇总表如下:-清洁程度-本次服务测评通过组织的10位消费者代表对30户住宅窗户的清洗前和清洗后视频及照片,完成清洁效果等综合打分并取平均值。
评分结果显示,好慷在家、到位、助家生活、e家帮、阿姨帮、天鹅到家6家平台清洁质量较高。
杭州市消保委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加强引导,制定规范性的行业标准,设立行规、职业标准。
加强各网络家政服务平台管理,建立质量考核和监督机制,定期收集分析消费者满意度和相关意见建议。
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
◎ 消费前做好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比较工作,谨慎下单;◎ 消费过程中,要注重权益保障,发现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服务效果差等问题,要及时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农村盖房还在现场拌水泥?太费劲!用这材料盖房,3天一座小洋楼
阅读下文 >> 618选购攻略:门窗选购当然要挑实用的维盾门窗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menchuang.net/news/55867.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门窗网

推荐新闻

更多

行业专题

更多行业专题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门窗网 【测试站】(c)2008-2022 MenChuang.net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