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先生在西海岸新区的中南漫悦湾购买了一个商铺,结果到验房的时候发现,不太对劲:说好的窗户没了。
看看隔壁邻居商铺里敞亮的大窗户,再对比自己黑咕隆咚的商铺,张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
2018年7月,张先生在西海岸新区中南漫悦湾小区一期,购买了这处临街商铺。
合同附件三的商铺装修标准里还有一条:顶棚和墙面刮腻子。
张先生说,商铺墙面并没有刮腻子,通过交涉,开发商后来同意给刮腻子。
可张先生觉得,附件三里的这些项目,开发商都应该给实现,包括窗户。
商铺的窗户去哪了?行动员和张先生找到了中南漫悦湾的售楼处。
张先生说,这个商铺,就是当时售楼顾问一开始给他推荐的,因为没有窗户,所以他没有选。
现在来看,同样都是没有窗户,户型大小也差不多,位置相邻的隔壁商铺,购买时价格是11600元每平米,而张先生的购买价格却是15200元,每平米相差了3600元。
张先生说,如果当初没有承诺,他怎么会用有窗户的价格,去买个没有窗户的商铺?两年前售楼顾问是如何承诺的,的确难以还原,不过,无论是合同上的附件,还是价格上的差异,都有难以说通的地方。
行动员联系了西海岸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答复,纠纷应该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行动员和张先生又找到了辖区的辛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答复,他们会进行协调,涉及合同的部分应该按照规定来解决,一旦协调不成,建议张先生走法律程序。
评论员观点:15200的价格和邻居将近12000的价格差的还是挺多,在我们普通人看来张先生的商铺应该是享有更优的配置,可谁知却弄来个小黑屋。
而从合同上来看,有很多让我们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但是开发商却一一给出了解释,交易结束到现在两年了,我们再去考证两年前销售到底怎么说的,开发商是否有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举证上非常困难,这一切都让张先生的遭遇看起来有些无解。
类似这样的事,在河南也有发生过,不过是群体性的现象,百名业主反映,自己买了住宅,家里没开窗户,自己看的图纸,通向阳台的门拉开一看,是消防通道,开发商一句话,我们的设计图纸,各个部门都批准了,就像是张先生这个事找到售楼处,对方说查过图纸没有窗,哑巴吃黄连。
对张先生而言,他很难去质疑,或者变更规划,如果后期自己砸开个窗,很有可能综合执法会给你判定为违章。
在售楼处一般是有房屋设计的一个公示图,它不同于沙盘,是一个标准及权威的佐证,让你可以看清楚,房子里有什么,没什么。
其实我与记者也沟通了,当时张先生买房的时候,因为过于注意沙盘上,而忽略了这个设计图,当时一看,沙盘上是有窗的,这才决定买这个商铺,而其实对咱们有购房需求的朋友们来说,这个公示的设计图才是最重要的。
既然产生纠纷后续举证会比较困难,那么在前期,咱们就先对能掌握的情况进行把关,不论沙盘建的多漂亮,销售说的有多好,看准公示的图纸,做自己内心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