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齐哈尔新闻网5月26日讯 (张帆) 有一栋房子,便有一个家。
对于家住长青小区的低保户王阿姨来说,今年的1月23日意义非凡,因为这一天,让她终于拿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廉租房钥匙。
本来是件喜事,可还是有些不完美,有点“瑕疵”。
5月25日,记者来到了长青小区B区12号楼3单元203室的王阿姨家,听她道出心中的不爽。
“那天我拿着钥匙去开门,寻思着看看我这个小窝,可一直打不开门,我就去找了物业,工作人员还挺热情,派了一个工作人员和我一起来开门。
”王阿姨回忆道,“当时是他打开的门,也是他走在前面先发现,我北侧卧室的窗户玻璃损坏了。
”当时的王阿姨很放心,因为有物业的工作人员在场作证,这并非她人为损坏,同时,王阿姨还在《楼房验收交接单》上门窗那一栏标注了北窗玻璃损坏,物业工作人员也把“交接单”拿了回去,本以为这件简单的事就此解决,其实不然。
“我是3月末进的户,一进屋我就发现,这北卧室的窗户玻璃根本没有更换。
”当时王阿姨的心情很是不快,赶紧再次找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办公的工作人员就说让我等着,说不止我一家这样,好几家都这样,让我等着统一处理。
”可这一等又是一个多月,王阿姨已经没有了耐心,几次找到物业寻求解决办法,终于得到了几个电话号码。
“物业说是开发商的问题,让我找开发商,我就打了电话,这位汪经理又给了我一个塑窗厂的电话,让我找塑窗厂,我联系了塑窗厂,人家来了人,一看说不是塑窗质量的问题,玻璃损坏是人为的,人家不管,然后就走了。
我再次回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让我投诉塑窗厂,我上哪儿投诉去呢?”王阿姨认为,更换一块塑窗玻璃,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被推来推去却变得如此复杂,“何况我进户时玻璃就是坏的,我有证人和记录的啊,得有人负责啊。
”王阿姨很无奈。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长青小区所属的宏政物业有限公司长青分公司,并将王阿姨的苦恼事告诉了物业公司王经理。
得知情况后,王经理表示,该小区还没有完全验收交予物业管理,而物业并没有开发商的维修保证金,想要约束开发商维修的确是个难事。
而自己刚刚接手该小区物业几天,对王阿姨的事情并不知晓,待他实地调查了解之后才能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