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净化城市空间、美化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品质潍坊市出台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及整治标准要求你家店铺的门头字号你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标准吗?整治范围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潍坊经济开发区等七区建成区。
标准要求根据《潍坊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11条主要道路(东风街、胜利街、健康街、福寿街、和平路、四平路、潍州路、文化路、新华路、北海路、东方路)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火车站片区、中百商业圈等重要片区详细设计规划,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提升。
对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或超过审批设置期限的,或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破坏建(构)筑物风格和影响城市风貌景观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对拒不拆除或整改,以及不具备自行拆除条件或无主的,依法按程序拆除。
坚持“十不准”原则一、不准在建筑屋顶设置屋顶广告;二、不准设置高立柱广告;三、不准在绿地内设置各类广告;四、不准附着于市政交通设施(交通护栏、交通指示牌、流动宣传车和路灯杆、电力杆、行道树等)设置商业性广告;五、不准附着于城市家具(公厕、电话亭、售卖亭、报刊亭、遮阳棚、配电箱等各类棚亭,及垃圾桶、便民座椅等)设置广告;六、不准在桥体上设置广告;七、不准设置单色LED滚动屏;八、不准附着于公交设施(公交站牌、线路牌等)设置广告;九、不准在窗户上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十、不准设置外挑出建筑物外墙的外挑式广告(除专业市场和商业街区外)。
你知道吗?今年以来奎文区清理整治违规广告牌匾800余处清理橱窗、墙体广告1600余处下一步,奎文区将对出现问题的门头牌匾继续进行集中清理、整改,需要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和更换。
夜间亮化设施出现违规情况的及时责令其整改,需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