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铝合金门窗安装劳务合同范本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 ,甲方有权根据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设计变更、总体要求调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乙方以 清包工 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
元/?。
(含铁片,钉弹费用,所需的固定片必须在公司购买(公司采购价0.22元/片),钉弹(公司采购价0.27元/套)可以自行购买,每次所产生的费用在月付款中扣除。
)该包干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做出任何调整。
乙方未完成的工作内容,双方协商做相应扣除。
甲方在该包干综合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
4、包材料损耗:铝材损耗为0.5,(按米计),玻璃为1,(按玻璃面积计),五金件损耗为零(机械性损坏或厂家质量问题可退换),玻璃胶、结构胶、耐候胶以进场工地实测量消耗量为准。
如因劳务队伍的原因造成材料损耗超过规定损耗率的由劳务队伍照价赔偿,并处以损耗材料总价的罚款。
各种硅胶的使用必须要按技术要求施工到位,使用后的胶筒按规定交回,如不交回则按损耗算。
安装配件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两端不大于200mm,中间不大于400mm间距)进行安装,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材料加工方式如下:铝合金门窗的外框、固定玻璃、 月 日完成项目部所划分范围内的所有铝合金门窗安装及收口处理。
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
特别是关键节日里的施工人员和设备等必须满足业主的工期要求。
2、非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工期不得顺延。
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增加费用(含因顺延造成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五级以上地震、社会动乱(不包括阻工)、大于二十年一遇的洪水。
3.由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业主方,总包方原因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停工超过7天的,从第8天开始计算)待料或工资发放不到位引起的误工费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超出部分工期公司负责施工人员的伙食费(按每人次每天20元计算)。
三、工程质量1、本工程要求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该工程获得优良。
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国家规范《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空玻璃》GB/T11944-2002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
2、对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安全事项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在人员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人员逐一登记,填好安全教育记录、试卷,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做好每天班前安全交底并计入班组施工日志中,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做好教育记录。
每周必须交一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到项目部。
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新增人员也必须按上述程序组织施工。
3、乙方必须确保电工、焊工、吊篮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特殊工种上岗证原件必须放在工地随时准备备查,做到人证一一对应。
4、由于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因乙方及作业人员的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6、乙方须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0.3‰以内。
6.1由于乙方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事件的人员,甲方对当事人每人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对乙方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6.2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配合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由甲方代买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50%。
如中途自行更换人员所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6.3现场人员所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统一由甲方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待工程结束时,所发放的上述劳保用品退回甲方后,费用可一次性按原价返还。
6.4现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费用不大于5000元(含5000元)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甲方负责80,,乙方承担20,。
五、文明施工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 为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指导、监督、监督乙方的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保证工程质量。
2、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和总包负责;3、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
对设计变更进行签证。
4、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材料加工计划。
5、有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对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处罚措施,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材料、构建及机具的临时堆放场地,提供维护材料,乙方自行搭设临时堆放场地和现场加工场地的围护,并协调总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7、甲方协调总包方的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的费用增加,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8、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在施工中与其他交叉施工队伍的关系。
9、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
若乙方不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代为发放,所发放工资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1、负责编制制定各分项管理目标,编制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指导乙方按所定目标和计划组织各项工作,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2、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织已完工工程的交工验收。
13、甲方有权增减乙方的承包 驻工地现场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
现场负责人驻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应小于24
天,如现场负责人在现场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应明确其带班人员负责,否则每天罚款300元,如有特殊情况,应向项目经理请假,且每月请假天数不超过两天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2、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现场施工管理。
3、乙方的施工、加工制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条例以及项目部提供的设计图纸、工艺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图施工。
4、无条件服从业主、总包方、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的统一协调,做好与监理、总包方及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5、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材料计划(不得有错误或不需要的材料出现,若有错误的现象发生,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如有浪费或偷窃,第一次照价赔偿,第二次双倍赔偿,再次发生三倍赔偿,以此类推。
甲方项目经理部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参与监督乙方接收领用,乙方接收领用后的材料由乙方全权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成。
工程完成时,若乙方领用数量超出按竣工图核定的数量(含合理的损耗率,各种材料的合理损耗率由项目部确定),超过部分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在结算时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费用。
所有玻璃胶筒,防水漆筒必须按已领数量退回公司,否则将按已领数量的实际价格扣除。
6、因乙方材料保管失误及责任范围内的安装所造成的材料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每月25日及时向甲方按实上报本月已完工程量、材料领用量、材料消耗量和材料库存量,下月计划完成的详细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各种材料需用量8、乙方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负责提供洞口尺寸等施工和计划所需的现场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
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0、乙方负责以甲方的名义为其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进场时由甲方代为购买,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负责与自身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书,并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1、乙方负责在工程开工或施工人员进场上岗前提供该承包项目的劳务人员名单、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右手大拇指指纹印及工资标准给甲方委派参与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发放人工工资办法见附件一《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
12、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劳务人员停工或向甲方、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乙方追究违法责任。
13、承包人、班组长(详见附件二劳务人员名单)需在现场办公,每天到项目部报到,做到随叫随到(1小时内)。
以上人员未经项目经理同意擅自离开现场,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14、乙方必须遵从甲方所有发出的工程指令,不得以指令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借口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1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项目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6、乙方在完成隐蔽工序后,必须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并通知甲方项目部进行验收,由甲方项目部通知监理现场验收。
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检验不合格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甲方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
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拆除一切临时装置,将环境整理好,所有临时用电装置必须符合供电的规范要求。
18、乙方现场使用女工时,应提前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在办理完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严禁带家属进场。
19、签订劳务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
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
20、对甲方的合理安排,乙方在限期内拒不执行,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未执行的罚款500元/次,并且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1、乙方必须购买劳务人身意外险,并提供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身份证;七、合同造价1、合同采取固定单价大包干承包方式(不另进行窝工、误工等方面的签证)。
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2、合同总价以最终结算面积为准(由乙方自行提供结算文件)。
3、合同外增加项目或变更承包范围,双方另协商定价。
计价方式:?、如合同中有相同类型的施工内容,按同类产品单价计价;?、如合同中无同类施工内容,双方协商定价。
4、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承包分项单价的70%结算并以承包总价的10%作为处罚。
八、付款及结算1、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款按月进度工程量支付:外框安装并验收合格的,支付总价的35%;固定玻璃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总造价的60%;内扇及其它部件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 。
2、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工作并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交付手续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付款日为当月25-30号),作为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 3、本劳务分包合同造价的5息付清(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由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
4、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的超限损耗材料费用、违约金、罚款及其他费用以及甲方垫付代付的各种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上述款项时扣除。
5、工程结算面积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九、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保期为贰年,从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保修期 方: 乙 方: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