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看资讯 >门窗常识>别多缴税!建筑行业刚出炉新政理解

别多缴税!建筑行业刚出炉新政理解

2023-02-10 来源:防火门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4 门窗网

核心提示:一、政策规定 二、政策理解及实务要点(注意预缴税款的差额口径) 【案例】建筑企业A提供某项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将门窗安装分包给建筑企业B分包方,分包款包括含门窗和安装费。(备注: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举例为门窗安装,还有钢结构分包等分包形式) (一)政策出发点 1.实务中,B分包方可能会存在两种开票方式: (1)开一张安装服务发票,包含门窗货物和安装费,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发布前允许全部差额 (2)开两张发票(还比如钢结构分包),开一张销售门窗货物和一张安装服务发票,部分省市允许全部差额,部分省

别多缴税!建筑行业刚出炉新政理解

一、政策规定 二、政策理解及实务要点(注意预缴税款的差额口径) 【案例】建筑企业A提供某项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将门窗安装分包给建筑企业B分包方,分包款包括含门窗和安装费。
(备注: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举例为门窗安装,还有钢结构分包等分包形式) (一)政策出发点 1.实务中,B分包方可能会存在两种开票方式: (1)开一张安装服务发票,包含门窗货物和安装费,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发布前允许全部差额 (2)开两张发票(还比如钢结构分包),开一张销售门窗货物和一张安装服务发票,部分省市允许全部差额,部分省市只允许差额安装服务发票。
【提醒】实务中,分包方因可少缴税(满足简易计税条件或减少销售额),还有可能直接让门窗供应商直接给总包方开票。
2.政策出发点 税务总局2019年第31号公告如果就是针对“开一张安装服务发票”,本来公告之前就允许差额,没有必要再出政策,税务总局2019年第31号公告放宽口径,允许第二种情况全部差额。
(二)政策的条件 提醒各位企业老师,税务机关老师不是对建筑分包专业很了解,所以实质和形式一定要统一。
政策的条件: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也就是说货物价款也是支付给分包方的,如何把握是否“给分包方的”是实务关键点。
1.分包:必须符合建筑行业规定的分包。
2.发票的形式:思考以下问题就能知道实务对发票要求。
【思考】如果所谓的“分包方”只开一张销售货物的发票,您说属不属于分包呢?(注意混合销售的概念) 【思考】如果货物发票是分包方的供货方开具的,您说能不能差额? 3.合同的要求 【情形一】与分包方签一个合同,包括门窗货物和安装费 【情形二】与分包方签两个合同,销售门窗合同和安装费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关联,比如销售门窗是其他项目单独货物销售,也不能差额。
(三)政策的应用(合规安排省税) 1.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果包含了货物价款,没有要求货物发票必须是简易计税,也可以是一般计税方法。
2.企业经营模式的变化,特别货物是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将会引起企业经营模式变化。
以上就是本文分享的全部内容,更多财务知识,关注微信公众号:yokeed66。
学习财会知识,了解财会行业,做到学以致用。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PKPM软件说明书
阅读下文 >> 建筑企业审核合同,必须关注的十个涉税要点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menchuang.net/news/3668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门窗网

推荐新闻

更多

行业专题

更多行业专题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门窗网 【测试站】(c)2008-2022 MenChuang.net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