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万恒本报讯 年纪尚轻,还有幼子。
因离婚且与前夫存在情感纠葛,大连32岁女子打开家中天然气阀门欲自杀,所幸其朋友报了警,警方及时赶到现场关闭阀门,避免一场重大安全事故。
近日,梁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甘井子区法院判处缓刑。
32岁的女子梁某家住大连甘井子区。
她和前夫离婚之后,仍然存在感情纠葛,于是产生了厌世想法。
虽然还有个年幼的儿子,但梁某仍然在2019年12月26日晚上打开了自家的燃气阀门,准备自杀。
她先将自家燃气灶的燃气软管卸掉,用剪子别住燃气管进气阀门,使阀门保持开启状态释放天然气。
当晚9点多,梁某睡不着觉,于是带其儿子离开家中,离开之前未将燃气阀门关闭,卫生间窗户未关闭。
当晚10点多,梁某给其朋友打电话,安排身后事。
其朋友进行劝阻不成便报警。
当晚11点25分,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开锁公司将梁某家门锁打开,进入室内,关闭燃气阀门,排除安全隐患。
案发后,梁某被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以其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梁某对自己的荒唐行为也深感后悔。
她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以后会好好生活,不会再做出类似行为。
梁某的律师则称,梁某只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主观目的是自杀,没有考虑到该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影响,系主观过失犯罪。
此外梁某犯罪后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犯罪是一时冲动,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且有幼子需要抚养,认罪认罚。
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并能够适用缓刑,给予梁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甘井子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梁某在其居住的住宅内打开燃气阀门释放天然气,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梁某主观上是故意采取危险方法自杀,因此是故意犯罪,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对梁某适用非监禁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其适用缓刑。
近日,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