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单位发布了多起装饰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案。
根据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六安海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六安顶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当事人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分别处罚款40000元。
安徽水立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六安荣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