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21年5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一、任命王凤波、曾庆捷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周维远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三、任命夏妍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
四、任命姜宏涛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欧阳宁疆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孙维良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宋晓枫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刘开武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赵英东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尹熙成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任命李洪彦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任命李胜春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段文龙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十四、免去平广信、宁久宏、王丽君、李波、赵晓光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五、免去王立安的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六、任命龙海英、于长春、高祥国、宋泽厚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七、免去董文杰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八、免去侯国武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九、免去刘菽茜、潘东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贺晓雁)我要留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