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34159326号“家得宝”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22]第0000166814号申请人: 申请人:泉州天娇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市中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来此购(武汉)品牌管理中心 委托代理人:北京敢揽标科技有限公司审理经过: 申请人于2021年08月16日对第34159326号“家得宝”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4490413号“家得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被申请人的负责人付强曾在申请人公司担任企划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品牌策划、商标注册事宜,其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属于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不予注册决定书、商标档案、企业情况、所获荣誉、部分广告媒体报道、销售发票、实际使用图片、被申请人企业信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被申请人抢注其他公司品牌介绍等证据资料。
被申请人答辩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被申请人不存在恶意抢注行为。
申请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负责人曾在申请人公司企划部担任负责人,更没有证据证明付强还经手商标事宜。
申请人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商标具有知名度。
争议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申请人引证商标亦未构成驰名商标。
被申请人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申请人质证意见与申请理由基本一致,我局不再赘述。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武汉来此购营销策划中心于2018年10月19日在第5类“浴用氧气;消毒剂;卫生消毒剂;牙用光洁剂;宠物尿布”商品上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2020年3月7日获准注册。
经我局核准,2022年1月21日该商标所有人名义变更为来此购(武汉)品牌管理中心(即本案被申请人)。
2、引证商标由申请人于2014年4月30日在第5类“失禁用尿布;失禁用吸收裤;失禁用衣;婴儿尿裤;婴儿尿布;卫生垫;卫生巾;卫生巾带;卫生棉条;消毒纸巾”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于2018年12月7日获准注册,商标权专用期至2028年12月6日。
3、申请人在申请书首页还提及了第17047356号“家得宝Homebaby及图”商标、第28874613号“家得宝Homebaby及图”商标、第24055472号“家得宝”商标、第26466402号“家得宝Homebaby及图”商标、第36871063号“家得宝”商标。
上述商标均为申请人所有,且为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相关精神已体现于《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依据《商标法》具体条款对本案予以审理。
根据当事人理由、我局查明事实及在案证据材料,本案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家得宝”与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呼叫完全相同,相关公众在隔离状态下不易区分,已构成相同商标。
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消毒剂;卫生消毒剂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消毒纸巾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重合性,属于类似商品。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具有一定关联性的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