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顺义的王女士为提高防盗系数,将自家的防盗门换成了指纹密码锁,不料反被密码锁的安装工人梁某盗窃。
近日,梁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是某锁业公司工作人员,案发前,其因为拖欠贷款被银行催收,遂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不良之心。
2019年2月其曾经的客户王女士让其上门提供从新录入指纹密码和制作新开门卡的售后服务,梁某借此机会私自留了一张王女士家的开门卡。
2019年3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梁某打着进行售后回访的旗号与王女士联系,在确认王女士家没人之后,利用其私自留存的门卡进入被害人的家中,盗走足金手镯一只、足金项链一条及现金人民币8000元。
梁某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