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看资讯 >门窗常识>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住房保障平均多少平每人)

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住房保障平均多少平每人)

2023-04-24 来源:防火门责任编辑:防火门 浏览数:8 门窗网

核心提示:镇江人注意啦:最新调整!事关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近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市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150元(含)以下调整为225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50元(含)以下调整为3350元(含)以下。一起来看《通知》全文↓↓↓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

注意啦!市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标准有调整!

镇江人注意啦:最新调整!事关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近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市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150元(含)以下调整为2250元(含)以下。
中等偏下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50元(含)以下调整为3350元(含)以下。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调整如下:一、收入准入标准1. 最低生活保障户收入准入标准,根据市民政局公布的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2. 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150元(含)以下调整为2250元(含)以下。
3. 中等偏下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50元(含)以下调整为3350元(含)以下。
二、个体工商户审核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名下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其认缴出资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含)。
最低生活保障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同时符合上述标准。
本通知中未涉及保障标准事项按照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0日重要变化!提醒身边小伙伴!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买房选房诀窍(买房如何选房)
阅读下文 >> 适合居住养老的地方而且房价不贵(养老住什么样的房子最好)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menchuang.net/news/14152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门窗网

推荐新闻

更多

行业专题

更多行业专题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门窗网 【测试站】(c)2008-2022 MenChuang.net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