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壶、一柜,一椅、一屏,中国传统生活用品设计充满了东方文化和自然精神的神韵,每一件产品中折射的都是中国人生活的智慧。
中国近现代工业的崛起和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道路,百年来,中国人经历了重大的经济变革、社会转型。
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在现代和传统的交融,西方和东方文明的碰撞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常生活用品的设计在这百年激荡的洪流的浸染中日益纷繁多变。
如今,中国设计逐渐在全球文化中重新定位,在传统文脉中找到“中国精神”,做当代人喜欢的“生活”的设计师是当下中国工业设计人的共同使命。
domus设计中心的“中国工业设计百年”栏目选取了11类典型的日常生活用品。
它们仅仅是百年中国文化中现代和传统、东方和西方交织交融的大潮中翻起的几朵浪花。
历史永远不会停留,现在也会成为“历史”,当我们背靠强大的中国传统文化,我们才能更加坚定而睿智地面对未来。
中国家具溯源中国家具是从低到高的演变过程,它最早起源于“席地而坐”的席,逐渐发展到“垂足而坐”的坐具。
最早的家具是席,因为人们日常生活或跪或盘腿而坐,配以低矮的家具。
汉代之前,最具代表性的是漆木家具,漆案和漆几已普遍使用。
汉代仍然是席地而坐,室内生活以床、榻为中心,床的功能不仅供睡眠,用餐、交谈等活动也都在床上进行,大量的汉代画像砖、画像石都体现了这样的场景。
床与榻略有不同,床高于榻,比榻宽些。
榻登是西汉时由印度传入中原的。
《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
”设置于床上的帐幔也有重要作用,夏日避蚊虫、冬日御风寒,同时起到美化的作用,也是显示身份、财富的标志。
几在汉代是等级制度的象征,皇帝用玉几,公侯用木几或竹几,几置于床前,在生活、起居中起着重要作用。
案的作用相当大,上至天子,下至百姓,都用案作为饮食用桌,也用来放置竹简、伏案写作。
随着两汉时期对西域各国的频繁交流,打破了各国间相对隔绝的状态,胡床就在此时传入中原地区。
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
”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形如马扎,坐时垂足。
胡床其后又被发展成可折叠马扎、交椅等,更为重要的是为后来人们的“垂足而坐”奠定了基础。
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上的一大变革。
中国家具的重大演变多与民族文化交融有关。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民族交融的重要时期,由于战争和民族的迁徙,亚洲的东部文化和西部文化相互连接,交往频繁。
这一时期,人们的生活以及在生活中所使用的家具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席地而坐”是魏晋以前人们固有的习惯,从东汉时期开始,“垂足而坐”则开始为中国人所接受。
这种坐姿的传入与佛教的传入有着直接关系。
佛教的日益盛兴,促使人们大规模地建设庙宇、石窟,其中的陈设、用具也都受到外来影响,出现了墩、椅、凳等高型家具。
而在生活中也产生了许多新型的高形家具种类,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
床也已明显增高,可以床垂足,并加了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
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虽说垂足而坐在魏晋南北朝之后就开始流行,唐代却仍然是两种形式并行,高的桌、椅、凳等已被不少人所使用,但席地而坐仍然是很多人的日常习惯。
唐代的绘画中可以看到椅、凳、双人胡床、墩等家具,但这些家具仅限于上层社会或者僧侣使用。
在装饰方面,浮雕配件或绘画图案,都与佛教有很大关系。
从宋代开始中国人真正开始垂足高坐,各种配合高坐的家具也应运而生。
宋代以及稍后的辽、金历时300余年,家具发展经历了一个高潮时期,高形家具系统已建立并完善起来,家具品种愈加丰富,式样愈加美观。
比如桌类就可分为方桌、条桌、琴桌、饭桌、酒桌以及折叠桌,按用途愈分愈细。
椅子按样式大致可分为:靠背椅、圈椅、交椅、太师椅,而每种椅子又有许多不同的样式做法。
宋代家具在总体风格上呈现出挺拔、秀丽的特点,装饰上承袭五代风格,趋于朴素、雅致,不作大面积的雕镂装饰,只取局部点缀以求其画龙点睛的效果。
而这些也为中国家具史的巅峰——明式家具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典家具的巅峰——明式家具经过长久的发展和演变,中国家具到了明代已经进入了成熟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并且在世界上也拥有长远的影响。
明代是自汉唐以来的又一个鼎盛时期,初期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对外交流频繁,海禁开放,科技发展,文化进步,从而使家具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型研究。
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
所谓明式家具,一般是指在继承宋元家具传统样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由明入清,以优质硬木为主要材料的日用居室家具。
根据有关文字资料,它起始时被称为“细木家具”,或者“小木家伙”。
起初,这种“细木家具”在江南地区主要采用当地盛产的榉木,至明中期以后,更多选用花梨、紫檀等品种的木材。
当时人们把这些花纹美丽的木材统称为“文木”。
特别是经过晚明时文人的直接参与和积极倡导,这类时髦的家具立即得以风行并迅速以鲜明的风格形象蔓延开来。
细木家具具有经久耐用的实用性和隽永高远的审美趣味,它以一种出类拔萃的艺术风貌,成为中华民族文明史中一颗艺术明珠。
这种家具产生于明代,时代特色鲜明,故被称为“明式”。
明式家具通过之前几百年的累积沉淀,形成了“结构装饰”这一重要的特点,即家具的部件和装饰手法虽属于装饰范畴,但同时又能起到支撑重量,使家具坚固的结构作用。
这一特点也就是明式家具最为出众之处。
儒家经典《中庸》中曾提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和之美是中国古代艺术创作的终极追求。
所谓“中”,是指矛盾双方都在自身应有的适度内发展,没有过或不及的缺陷,而使矛盾处于平衡和稳定的状态之中;所谓的“和”,是指艺术内容、艺术情感、艺术形式、艺术风格等方面的内部因素适度发展,结构和谐的美。
古人理想中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在最佳的和谐状态,即所谓“天下大同”,而“中和”的美学思想则正是对这种和谐状态的美的反映。
“中和”的美学思想不但影响着古人的生活行为和社会的发展方向,还成为了传统艺术、建筑、百工的审美标准。
在传统造型艺术中,无论是构成形式,还是表面质感,都反映了“中和”的美学追求。
明式家具本身就具有温润如玉的表面质感。
古人将玉视为“中和”美学思想的化身,因此,温润如玉也就成为了中国古代对工艺品质感的审美标准。
明式家具的表面质感的处理,也受到了这种审美标准的影响。
经过了明代之前百年的民族文化发展和融合,以及开放海禁后交通的便利,印度、缅甸和东南亚一带出产的硬木材,如紫檀木、花梨木、铁力木、酸枝木等源源不断输入中国。
这些木材色泽沉着,纹理优美,兼之质地坚硬细腻,适宜于制作精密的榫卯和进行细致的雕饰,做出来的家具质朴而不俗,具有独特的美学个性和实用价值。
加之当时社会经济繁荣,家具制作在技艺、造型上都有了飞跃的进步,明代手工业工匠从工奴制度中得到些许自由,在为官家服役的同时还可以从事个人手工艺活动,这也为各类家具制作的手工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
中西家具风格互渗中国古代家具在中外文化交流中谱写了绚丽的篇章,特别是明式家具。
中国古典家具中的漆绘工艺、雕刻屏风、家具弯腿造型还分别传入荷兰、德国、意大利,对这些国家当时的家具设计都起到了一定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在19、20世纪清末民初的时期,西方的油画、建筑、雕塑、家具等文化艺术品大量流入中国,对中国几千年形成的传统文化、传统家具造成猛烈的冲击,使中国传统家具从传统中式风格逐渐走向西式风格,并且影响深远。
中国家具对西方的影响:巴洛克和洛可可17、18世纪风靡欧洲大陆的巴洛克和洛可可风格,他们的艺术特点即极具装饰性。
巴洛克和洛可可同属于浪漫主义风格。
巴洛克一词源于葡萄牙语“BARROCCO”,意为畸形的珍珠,并有扭曲、怪诞、不整齐之意。
而追求动感则是巴洛克永恒的主题,早期的巴洛克家具,尺寸几乎都非常夸大,而后期又加上了层叠而过分的装饰。
巴洛克早期作品较文艺复兴后期的家具更加自由,并摆脱了模式化的装饰,虽然它的装饰形式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