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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装潢装修设计(南京二手房装修攻略)

2023-04-23 来源:铝合金门窗责任编辑:断桥铝门窗 浏览数:5 门窗网

核心提示:7月1日,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官方“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中介机构和卖方应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合作与签约。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官方发声,虽然用词委婉谨慎,但绝对不容小觑。究竟出了什么大事?南京楼市又出现了什么让买卖双方财产损失的“新套路”?今天,我们就给大家来捋捋这个事。01官方风险提示:先精装后卖房有风险,合同可能无效7月1日,南京房产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我市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风险提示”,显示:最近,我市人民法院处理了多起关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

南京二手房装修卖房新套路!官方发布风险提示,请谨慎

7月1日,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官方“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中介机构和卖方应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合作与签约。
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官方发声,虽然用词委婉谨慎,但绝对不容小觑。
究竟出了什么大事?南京楼市又出现了什么让买卖双方财产损失的“新套路”?今天,我们就给大家来捋捋这个事。
01官方风险提示:先精装后卖房有风险,合同可能无效7月1日,南京房产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我市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风险提示”,显示:最近,我市人民法院处理了多起关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合同纠纷案,也有不少媒体对“先精装后卖房”纠纷案有报道。
从案情来看,这类案子不排除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合同可无责任解除。
据此,南京房产部门官方对两类机构或人群明确提示并公开广泛发布:这类合同的签订,对房地产中介或机构而言可能有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对房主来说可能出现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
02仅一天后悔签约,卖家却被中介起诉赔偿4.3万?南京房产局这一发话,正常能听懂的人都明白了:“先精装再卖房”有风险、套路多、别轻信!官方这一出声,那种经营“帮你精装卖房”的机构岂不是瞬间就没了生意?甚至要承受大家异样的眼光?究竟是出了什么样的案例才会直接招致如此的官方“封杀令”?猫姐翻到了两个案例,案例一你看了都得“气炸”!案例一:江女士在秦淮区有一套老房子要卖,黄某以5万定金收了江女士的房子,并给老房子装修,约定一年内以最低215万价格把房子卖出去。
但黄某并不是自己去帮江女士卖房,而是将房屋挂到中介,约定给中介支付4.3万的中介费。
好在房主江女士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对劲,第二天就反悔要求解约。
但黄某已经签了合同怎肯算了,最终是报警后,江女士才解除了合同。
岂料中介竟然不肯“罢休”,还起诉房主索要4.3万的中介费……明明这房子也没卖出去就能收中介费了?而且中介也只是跟黄某签约,违约难道不应该找黄某“赔”这4.3万元才委托了一天、根本没有成交的中介费?幸好秦淮法院“明察秋毫”,直接判决:中介败诉,理由是:原告作为房产中介机构,没按照中介合同约定,促成真实的买卖合同成立。
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猫腻”呢?猫姐带大家来捋一捋:①首先,黄某付了5万定金,又出了26.49万元的装修费,看似付出很多,但实际上“套牢”了这套房,无论这套房卖不卖得掉,黄某和中介都至少能赚到好几万中介费。
②BUG就在于这套房到了黄某手上,卖多少钱,甚至卖不卖,房主江女士都没了控制权,也没有退出机制。
比如说一年内房价卖不到215+26.49万,黄某亏损,黄某可以不卖这套房,江女士房子不在手里,也拿不着房款。
③一年后,如果房价超过215+26.49万元、四六分成的说法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仿佛马上房主就能多分钱了!但实际上,如今的南京二手老破小可是相当的难卖,如果房子还是卖不出去,江女士能收回房子不卖了吗?以什么价格收回房子,要不要给黄某装修费?通通没有说。
④结果就是,这套房只能给黄某和这家中介卖,无论卖不卖得掉,卖几年。
中介都要如本案一样“强行”收取中介费。
如果房主江女士不够强硬,不报警,被中介一告就吓退了,不就损失大了? ⑤明明目前南京二手房不好卖,成交周期很长,黄某却直接敢写以215万成交、并投入装修款,他不怕赔吗?这就是案例二了,一旦玩砸了可以跑。
案例详情可见“秦淮法院”官方微信,戳:以案说法丨有人相邀“先精装后卖房”是馅饼还是陷阱?案例二:有的房主签订了类似合同,但出现了房子装修了一半,装修队无故撤场,房屋狼藉不堪,不仅房子短期内卖不出去(总得打官司解除了前面的合同才能再卖吧,诉讼的周期多长大家都懂,万一房主急用钱只能妥协那中介和黄某可就又能赚到了!03二手房装修代卖,到底馅饼还是陷阱?要不怎么说中间商赚差价“套路深”呢?这签约刚刚一天,中介可以说什么服务还“造”不出来呢,就都敢提4.3万元中介费了?什么时候南京中介钱这么好挣啦?就凭某些中间人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把房主说得晕头转向签个委托装修合同,就几万块钱到兜里了?还敢去法院要这个钱!大写的服啊!赚差价的中间商还跟房主说,之前成交过几单,所以房主应该付中介费。
请问别人成交过,又不是房主的房子成交了,为什么要房主付费呢?房产大行情不同了,没有高溢价了请醒醒好么!黄某口中成交过的单子有证据证明吗?即使楼市上行的时候,房价上涨,黄某和中介从中赚到过这个费用,也不证明这种模式就公平合理。
至少就合同而言,双方权利义务看不到明显对等的约定条款。
客观上来说,存在即合理,“先精装后卖房”这个模式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其确实有能够解决老破小“破旧”的痛点、有利于帮助房主卖房的优点。
但运作的机构和个人,却往往利用这种模式新、房主往往难以衡量模式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而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签约,直接不约定退出机制,把好好的一个新模式、新服务运作成了“垄断房源、强买强卖”的套路。
来看交易双方,房主是以200多万的房子入局的 ,而反观装修商,就是5万元定金加装修款,一旦风向不对就跑路,装修款不用全投,其实是:装修商的实力和诚信根本不具备做这个生意的能力。
因为装修商一旦耽误房主卖房,轻则两年利息损失20万,重则再加房价下跌错失卖房机会,这损失既难评估,又难索赔。
一句话:装修商赔得起吗?又以什么实体资产做担保,其具备担责赔偿的能力呢?用句民间俗语:空手套白狼的居多。
幸好法院公证严明,给出了明确判决。
但不是每个人遇到事情都会打官司,正常市场交易哪能件件上法院!所以南京房产官方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对保护房主群体利益、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具体重大意义!这已经不是南京房产官方第一次提示交易风险,此前有两家包租机构也因以短租付房主、收租客长租金或保证金没有到位等违规行为而被公开通报!在类似问题上,南京房产部门一直时刻关注市场动向,及时以各种方式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买卖双方利益。
比如买到学区房,结果房主没有迁出户口可以解约……南京市的二手房合同范本里都有明确提示。
可以说,在规范房地产交易上,南京历来走在全国前列。
在此为及时发声的南京房产部门点赞!南京楼市必须维护好一个公平、公开的市场交易秩序。
房产买卖双方如果在南京遇到什么问题,建议直接拨打12345找主管部门咨询投诉,也可以求助南京全国规模最大的房地产媒体,共同维护好南京楼市的秩序。
(文中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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