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电话响不停,个人信息或泄露——拒绝“精准推销”电话,守好公民个人信息你是否也有同样的疑问,为什么刚买的新房交房没多久,各种装修、家具公司的电话就“如约而至”,少则一天两三条,多则一天五六条,这些“精准推销”的电话往往令人烦不胜烦。
近期,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你的个人信息或许就是这样被泄露的。
(网络图片)【案情回顾】2018年,农某某在南宁市某家具公司做业务员,主要向未装修的新房业主推销家具,但苦于没有客源,农某某业绩一直不是很理想,于是在朋友介绍下,其加了一微信名叫“合作共赢”的人购买了几百条南宁某小区业主资料(包含业主姓名、电话、房号等内容),并分发给同事让他们尝试添加这些业主的微信或者给业主打电话来推销公司的家具。
尝到甜头的农某某,又陆续购买了两、三个小区的业主资料用于推销家具。
2019年,农某某在跑业务的时候发现,许多做装修和家具生意的公司也同样需要业主资料用于推销他们的产品,而自己手中刚好就掌握了许多业主资料,于是农某某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包含有南宁市多个小区业主信息后,再加价将获取的信息向杨某(另案处理)等人出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查,农某某向他人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总条数共计4万余条,非法获利人民币16万余元。
【案件办理】(网络图片)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农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青秀区人民法院以农某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
在目前的信息社会里,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但会给公民个人带来诸多困扰和财产损失,也给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带来巨大危害。
本案中,涉及业主“姓名、电话、住址、房号”的资料信息,反应了公民最基本的隐私情况,根据上述信息可以直接找到公民具体的住址和电话,极易影响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农某某为了销售业绩和一己私利,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业主资料信息并转卖给他人获利,该行为已侵犯他人的隐私安全,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和信息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提醒,要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树立职业道德,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会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灰色产业链,共同守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网络图片)【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