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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装修政策(宁波装修规则)

2023-04-15 来源:断桥铝门窗责任编辑:断桥铝门窗 浏览数:3 门窗网

核心提示:#宁波头条#7月1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新政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将按新政要求实施。下面由我给大家详细解读里面的猫腻:NO1:为何要完善住宅全装修政策?全装修应符合标准:排水、燃气、供电照明、空调、通风、通信等系统安装到位,厨卫基本设备配置到位并可正常使用,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地面铺装、墙面及顶棚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标准。住宅全装修不得违规改变空间使用功能。针对性解决住宅全装修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清水装修”、装修标准不透

8月1号起宁波全装修新政开始实施!装修标准一言难尽!

#宁波头条#7月1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
新政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将按新政要求实施。
下面由我给大家详细解读里面的猫腻:NO1:为何要完善住宅全装修政策?全装修应符合标准:排水、燃气、供电照明、空调、通风、通信等系统安装到位,厨卫基本设备配置到位并可正常使用,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地面铺装、墙面及顶棚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标准。
住宅全装修不得违规改变空间使用功能。
针对性解决住宅全装修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清水装修”、装修标准不透明、装修质量监管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
NO2:全装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通知》将装修分为基本装修和升级装修明确:所有全装修住宅房源均应提供基本装修方案。
全装修装修标准:按面积计不低于1500 元/㎡、不高于 2000 元/㎡。
基本装修标准低于 1500 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进行整改;高于 2000 元/㎡的,按2000元/㎡计算。
基本装修,要求符合入住标准。
NO3:关于装修价格如何评估、如何保证其公正性?基本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计不低于1500元/㎡、不高于2000元/㎡”是如何评估出来的,并如何确保其公正性呢?首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全装修住宅项目预售前1个月,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所有房源的装修具体方案,并提交委托评估申请。
其次,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机选取一家评估机构,并签订价格评估委托合同。
此外,参考现行计价依据,结合项目所在地评估期市场化可比价格水平进行评估,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
经评估,基本装修方案价格低于1500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整改达标后重新进行评估。
对于违规行为,评估规则也明确了相应的信用惩戒、限期整改、暂缓受理预售申请等处理措施。
NO4:交付标准样板房监管有哪些主要措施?第一,全装修住宅项目应至少设置1套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如有升级装修方案的也应设置相应的交付标准样板房。
交付标准样板房应严格按照对应的装修具体方案建造,并在预售前完成。
交付标准样板房保留期为全装修住宅集中交付购房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交付标准样板房应当与对应户型的交付房屋保持一致,不得加装交付标准以外的软装和家电、家具、灯具等设施设备、装修材料和装饰物品。
第二,对未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的户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书面告知购房者该套型与交付标准样板房的差异。
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样板房入口处醒目标识“非交付标准样板房,仅供购房者参考”字样,样板房内非交付标准的设施设备、装修材料和装饰物品均应采用醒目标识提醒购房者。
第四,全装修预售前,组织评估机构对交付标准样板房进行现场检查、核对,交付标准样板房与装修具体方案相符的,方可对外开放。
第五,交付标准样板房保留期内不得擅自变更展示内容,不得擅自拆除、移位或调换。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留存交付标准样板房的主要装修材料样品,留存期限与交付标准样板房保留期限一致。
第六,异地设置的交付标准样板房移位至可售房源的,除两者的户内空间尺寸、装修标准和装饰效果等应当保持一致外,还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书面告知购房者、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经住建部门组织检查核对等程序。
同时为了充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政策文件还规定原交付标准样板房需在可售房源内的交付标准样板房开放满30日后方可拆除。
NO5:如何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强迫购房者选择升级装修?按照《通知》:所有全装修房源均应提供基本装修方案;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基本装修方案或者升级装修方案,3个月届满未售出的房源一律按基本装修标准确定具体装修方案。
为了确保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各级部门除向企业宣贯政策文件精神及具体规定、向企业重点提示有关禁止性要求外,还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或违背购房者意愿强行推销升级装修等违规行为。
购房者也可以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捂盘惜售、违背购房者意愿强迫选择升级装修方案等违规行为,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
NO6:针对全装修住宅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强化住宅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对照标准规定落实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做好全装修过程中各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其次,强化工程验收管控,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对于群众关切的质量缺陷在分户验收抽查中予以重点关注,同时做好交付标准样板房装修质量的现场检查工作。
同时强化惩戒措施,对于监督中发现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检验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处理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并纳入到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扣分中还将健全和落实住宅全装修购房人参与质量监督机制,确保购房人开放检查日、购房人监督小组等形式落到实处,减少交房后的质量纠纷与投诉。
NO7;政策实施后对购房者选购全装修住宅有何建议?建议购房者在选购全装修住宅时,要尽可能了解全装修的有关信息,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查阅该项目的装修方案(包括基本装修方案和升级装修方案),了解装修方案中的装修设计图、装修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材质等主要内容;第二,查询装修价格评估报告,了解装修价格构成;第三,参观交付标准样板房,查看装修设施设备和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等,体验交付标准的房屋装修实际效果。
NO8:政策实施时间已明确哪些项目适用这一政策?按照《通知》:正式实施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在政策正式实施后取得预售许可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包括首次预售和加推的预售批次,都要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其他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NO9:政策实施会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产生何种影响? 《通知》中的相关政策措施将有助于提高装修价格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矛盾纠纷。
此外,《通知》的实施还有助于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自己的经营策略凸显楼盘定位和品质、提升装修品质的积极性。
NO10: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是否有变化? 住宅全装修实施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范围。
在该范围内,2018年5月1日起新领取施工许可证、除拆迁安置房外的所有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都适用此次的有关规定。
在该范围以外或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已约定实行全装修的商品住宅项目,也应当按此次《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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