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建筑中,有直棂窗,从战国至汉代各朝代都有运用。
竖直条的被称为直棂窗,还有横直条的,叫卧棂窗,卧棂窗即百叶窗的一种原始式样。
百叶窗一般用于室内,可以遮阳、通风,还灵活可调节,是许多业主软装时的不二选择。
但江苏泰州的王女士却因为百叶窗闹出了一些尴尬事,她发现自己的百叶窗形同虚设,在外面竟然能看得一清二楚,最令人窒息的是,这个百叶窗还是安在厕所的,而厕所和浴室是连通的,这就意味着自家人的隐私都暴露在外。
若大家没有注意或品行高尚,那倒还好,如果被有人之人利用,他们全家都没脸了,怎么不叫人细思极恐,在将百叶窗换掉之前,王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分享给了网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警惕,多检查自己的百叶窗。
那么王女士是怎么发现这个bug的呢?王女士最开始对百叶窗情有独钟,觉得不仅节约空间,还比较好打理,但有一天闲来无事刷到一个视频,上面说百叶窗的隐私性能不太好,不能再遮住全部视线,若真是这样,那自家的百叶窗岂不是很危险?她半信半疑,就准备拿自己厕所的百叶窗做个实验。
城市高楼林立,房子之间的间隙基于多种原因,不会太大。
她将厕所和浴室的灯打开,跑到同一层的对面楼栋观察,发现虽然感觉到灯光,但看不清里面的情形,这下她就放了心。
王女士也是比较谨慎的性子,为了安全起见,她又跑到对面楼栋的上面一层观察,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自己的百叶窗竟然形同虚设,从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马桶的轮廓,卫生间的摆设更是一览无余,连上了几层楼都是如此,可见只要从高处俯瞰,他们就毫无隐私可言了。
想到自己住进来已经半年之久,她就不能淡定了。
但心里还怀着一丝侥幸,说不定人的活动看不清呢,为了安抚自己不安的心情,她特地找婆婆协助。
让婆婆将卫生间的灯打开,在里面忙活,结果是让王女士崩溃的,婆婆的每一个动作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只要眼力好,还能看清楚她衣服的颜色。
那这半年来自家人岂不是一直在直播洗澡上厕所?在网上网友们也发现自己有相同的经历,看来此时的确值得关注,换掉百叶窗当然是最直截了当的处理方式,但若是百叶窗真的存在设计上的漏洞,那遭殃的就不止王女士一人了,百叶窗生产或售卖的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设计缺陷,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如果经过司法验证确实是百叶窗的设计有问题,消费者可以保留好证据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消费者因为这个缺陷,人身安全或其他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商家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也有网友告诉王女士可能是她家在安装的时候装反了,叶片应该朝上,却被装成了朝下,才导致这样的bug出现。
据王女士称,百叶窗是工作人员安装的。
家人产品出现了问题,王女士也可以找商家协商,让工作人员进行调试,再看结果如何。
只要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若是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也可以向其公司反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避免以后出现这样的尴尬,若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王女士隐私泄露或其他权益被侵害。
原《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相应的工作人员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只是时隔半年,当初的工作人员还在不在就难说了。
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只要证据明确,相应的商家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也有网友建议说,这种百叶窗是防水平视线的,不建议装在厕所。
如果是这样,当初商家或安装的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商品的性能给出合理的建议,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不管是什么原因产生的,王女士对百叶窗已经产生了心理阴影,恐怕没有勇气再用百叶窗。
因目前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伤害,她也不打算追究责任,只是将这段经历告诉大家,避免大家像她一样踩雷。
毕竟我们无法确定周围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的坦荡君子,还是汲汲营营,心怀不轨的小人,只能从细节中去保护自己,以免陷入无妄之灾。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