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一.png)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如图所示a)高层与高层、高层与高层裙房、高层裙房与高层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b)高层、裙房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
特殊规定: (1)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