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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发布,对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影响?(五)

2023-04-13 来源:铝合金门窗责任编辑:断桥铝门窗 浏览数:4 门窗网

核心提示:七、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部分变动点1 疏散照明最低照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 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 lx。《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修改为:10.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发布,对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影响?(五)

七、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部分变动点1 疏散照明最低照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 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 lx。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修改为:10.1.10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2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3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注意:新标准对建筑内各个场所的最低水平照度进行了较大调整,例如用于疏散的楼梯间、前室,用于避难的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不再区分其使用功能,最低水平照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0.0 lx,而疏散走道的最低水平照度则由之前的1.0 lx提升至3.0 lx,同时明确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最低水平照度为3.0 lx。
新标准简化了相关场所的照度要求,极大的方便了学员对此知识点的记忆和掌握,有利于顺利通过考试。
学员对此内容可以进行简化和归纳学习,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分为三个标准,分别是10.0lx、3.0lx、1.0lx,学习时可以只记忆10.0lx、3.0lx的具体要求,用于安全疏散、避难的场所,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均为10.0lx,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为3.0lx,这样采用归类后方便记忆和掌握。
变动点2 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无《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修改为:12.0.1 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周围应设置防止机动车辆撞击的设施。
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5m范围内禁止停放机动车,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12.0.2 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持畅通,其范围内不应存放机动车辆,不应设置隔离桩、栏杆等可能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车道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识和不得占用、阻塞的警示标志。
12.0.3 地下、半地下场所内不应使用或储存闪点低于60℃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及其他相对密度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不应敷设输送上述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管道。
注意:新标准增加了对室外消防设施(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防护要求,除应设置防止机动车辆撞击的设施外,应特别注意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5m范围内禁止停放机动车,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的要求,标准明确规定了5m的具体要求,此内容极易出现的试题中,学员备考时应给与较高的重视。
10.0.2、10.0.3则引用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增加对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下场所使用燃料的管理要求,尤其是10.0.3条文,之前在消防安全综合能力科目考查较多,现在有了新标准的背书,今后极大概率的会在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考试中出现。
变动点3 消防设备供电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8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修改为: 10.1.6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注意:新标准对于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保障进行了细化要求,对于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自动切换装置,除可以设置在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还可以设置在其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
变动点4 应急排烟窗设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1.4 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的丙类厂房(仓库);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修改为:2.2.5 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厂房;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仓库;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以及这些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注意:新标准对于丙类厂房(仓库)、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等场所,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面积由3000㎡调整至2500㎡,统一了建筑面积的要求,便于了学员记忆和掌握。
同时应注意的是,新标准不仅规定了设施设置的范围,同时明确规定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在考试中应注意对此内容的描述是否准确,符合标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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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消防新规是哪一年(消防新规实施时间)
阅读下文 >> 商丘古城怎么玩(商丘古城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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