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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消费者维权年主题“促进消费公平”,3月15日下午,市场监管局在吴越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同时向2021年度镇江市放心消费先进单位(行业)颁发许可证。
在活动中,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督促前来咨询的人员正确佩戴口罩,现场检查两码,提醒消费者做好自我防疫工作。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派发了40多份防骗指引、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化妆品等相关宣传品。活动期间,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消费者问题,提醒消费者日常消费中的注意事项,注重证据保全和维权渠道。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4项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场解决一般投诉,疑难问题按正常程序分类。其中315消费者权益日,已按程序登记并分流主办方现场受理老人投诉案件1起,将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此外,现场解答老人咨询1项,现场提醒老人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落入“赠送”等消费陷阱,发现受骗,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举行了2021年度市有保障消费创造先进单位(行业)颁奖典礼。经过自愿申报、专项辅导、创造培训、联合征信、现场考核等程序,我市5个单位(行业)最终被镇江市放心消费创造办公室评为2021年度镇江市保障消费先进单位(行业)。通过单位(企业)放心消费先进单位(行业)申报,引导和动员更多单位通过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安全、经营者诚信和消费者满意度,积极参与有序消费创造,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阶段,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共同促进消费公平”的主题,积极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认真办理涉及老年人投诉举报的工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提高老年人维权的便利性和满意度。同时,加大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