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9)皖0124执1338号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李立军性别:男年龄:37
住址: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八里村李庄村民组身份证号:342622********6412立案时间:2019-06-04
执行法院:庐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李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胡海云铝合金门窗款10497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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