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及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
近日,万里石股份、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装饰”)、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建筑”)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融资总合同》(以下简称“总合同”),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
就上述融资事项,万里石股份、万里石装饰、万里石建筑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万里石股份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江业额保字2019034C)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江业额保字2019034D),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根据《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约定债权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成立日期:1996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胡精沛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石材及景观石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建筑装饰石材、景观石材及承接装饰工程施工、安装服务。
单位:万元人民币■注:上述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成立日期:2003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邹鹏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石制品、建筑用石、石雕工艺品的加工及销售;承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厨房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关系说明: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3、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568438638H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公司住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318号之一正面一层东面法定代表人:国新菊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业;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
股权关系说明:万里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三、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1、担保的债权: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债务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融资总合同》及项下各类融资合同。
2、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根据《融资总合同》及其项下各类融资合同在融资额度内向万里石股份、万里石装饰、万里石建筑提供的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权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抵押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至《融资总合同》及项下各类融资合同融资债权清偿完毕。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江业额保字2019034C)主要内容1、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在自2019年10月08日至 2020年9月29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限额为人民币金额贰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权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自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江业额保字2019034D)主要内容1、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在自2019年10月08 日至 2020年9月29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壹仟万元整。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万里石装饰、万里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万里石装饰及万里石建筑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公司、万里石装饰及万里石建筑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7,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95%;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1、《最高额抵押合同》;2、《融资总合同》;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