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6日下午,市法院召开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近期上级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批示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市法院防汛救灾工作。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景辉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汛情严峻,责任如山!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积极参与全市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警动员、迅速投入,全力抢险救灾,全力维护灾区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和担当。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市法院已于7月19日成立由院长、副院长和法警支队、办公室、行装处等部门组成的防汛减灾指挥部,设立了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法院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要强化作风建设。
要把防汛救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打造一流队伍的主战场,充分发扬不怕困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在防汛救灾工作一线锤炼和检验队伍。
三要严格落实灾情信息“零报告”制度。
每日下午3时30分前,各县区法院要将灾情信息报告中院,由中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法院。
四要加强隐患排查。
要对院机关档案室、机房、水电线路、下水管道等重点部位和派出法庭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干警下班前要及时关闭窗户和室内电源。
五要践行为民司法宗旨。
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出行安全,合理安排送达、开庭、宣判、执行时间。
对因受天气影响,当事人不能按时到庭开庭的案件,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延期审理。
供稿:杨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