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纠纷日渐增多,例如劳务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等,今天我们主要来聊一聊合同纠纷。
今年中旬,广住建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出如下四点要求:一、依法订立合同二、严格变更程序三、规范施工现场履约行为四、强化违约责任这四点都极其重要,缺一不可。
尤其是建筑工程发生合同纠纷时,很难有法律去明确追究原告与被告的责任。
当然在依法订立合同、强化违约责任时,更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建筑合同纠纷严重性的宣传。
因为一部分的责任方、建筑方对合同条例不够上心,往往是出现了问题,才会发现合同有纰漏,这个时候自身的利益已经受损,要想再追究法律责任也有一定困难。
正如多年前某综合楼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导致工程多次停工、停工责任未定。
因为双方资料都不齐全,至今没有立案,工程也就不了了之。
再有某大厦幕墙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方与被告方双方对配合费的支付幕墙铝材品牌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而起纠纷,但因为原告签订合同时没有留意清楚,后续也没有证明资料。
案件也是一直在拖沓。
由此可见,签订合同时不能盲目,即使是熟客,朋友也要一一细查,确保后续万无一失。
才能签订,签订后也要保留所有相关文件。
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