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部署,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开展四川首届“天府好家规”评选活动,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挖掘整理和宣传四川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展示四川人的家国情怀。
依据《四川首届“天府好家规”评选活动方案》,综合评审组评分和大众评分(网络投票),经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评选出50例“天府好家规”,现对泸州市入选“天府好家规”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公示方式: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天府好家规”的评选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
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和处理。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公正,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2555053邮箱:18741348@qq.com“天府好家规”公示名单百年传世 家风养德"天府好家规"泸州市江阳区曹博华家庭家规家规内容:以德立身 以艺养身。
家庭代表:曹博华推荐理由: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曹博华夫妇继承优良家风,对后辈的教育更是注重言传身教,要求自力更生,注重艺术熏陶。
德艺并重育成才,女儿曹澜心从5岁起就多次参加各类少儿歌唱演出、比赛,2006年年仅6岁的澜心参加两项全国少儿才艺比赛获得金奖和特金奖。
曹家也先后五次以家庭的形式登上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夺得“魅力家庭秀”一等奖。
文章关键字: 天府 家规 曹博华 编辑:伍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