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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革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2023-03-09 来源:防盗门责任编辑:门窗加盟 浏览数:6 门窗网

核心提示:8月8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武行罚﹝2022﹞269号处罚决定书,常州市武进革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3万元。网上公示信息显示:常州市武进革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3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雪堰镇顺塘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钟革新。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网载明:违法事实:2022年6月10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武进区雪堰镇顺塘路5号从事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的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上述项目树脂砂造型工段正在生产,生产过程有挥发

常州市武进革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8月8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武行罚﹝2022﹞269号处罚决定书,常州市武进革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3万元。
网上公示信息显示:常州市武进革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3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雪堰镇顺塘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钟革新。
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网载明:违法事实:2022年6月10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武进区雪堰镇顺塘路5号从事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的生产。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上述项目树脂砂造型工段正在生产,生产过程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配套建设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车间门窗均未密闭,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的设备或空间中进行。
处罚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记者徐磊)【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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